河北唐山,男子开公司货车送货时,却遇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说他车身配图,以未经许可为由罚款10000元,男子再三解释,却还是被罚款。之后公司得知真相后,一怒之下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这个处罚。案子先后经过两审,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唐山中院)
上午八点半,薛洪强已经开车出现在马路上了。
五月的天,风景很美,路边那些绿植在他眼中都充满了盎然生机。
薛红强把车窗降了点,让外面的新鲜空气进入驾驶室。
这是他第N次开车出现在一个县城上了。每到一个地方的新鲜感都让他兴奋。
他打开车载音乐,听着里面传来的音乐声,而他的视线,则紧紧注视着前方。
忽然,前面出来几个人,拦住了他。
几人向他亮明证件,说他们是城市综合执法局的,看到他车身上有喷绘,这是不符合规定的。
薛洪强急忙解释,这是公司研发出新产品后,想出来的办法。他们已经执行好久了。
薛洪强没有撒谎,自从公司研发出这种新品后,有人就跟领导建议把公司新品喷绘在车上,让车子在每个地方去游览,这样可以不花广告费,就能达到宣传新品的效果。
事实上,他们用这种方法,大大增加了销量,所以,薛洪强最近一直在出差到处跑。
却没想到,会在这一天,遇到城市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查车。工作人员在很远就就看到他的车上喷了广告,问他要车上喷绘许可证。
这可把薛洪强给难住了,
薛洪强觉得在车上喷绘没有错,他只用跟工作人员解释一下就行,但他万万没想到,城市执法局工作人员竟然说他随意在车上喷广告,是不合法的,依法应该罚款一万块。
薛洪强一听,着急了,忙说,这是公司的事情,公司的车,他只是一个司机,他是服从命令听指挥,其他的,他也做不了主。
城市执法局工作人员告诉他:“这跟你无关,但你们公司在车上喷广告,是违法的。不仅车子要被扣押,还要收取拖车费和存车费等。”
薛洪强彻底懵了,他没想到,事情如此严重,于是他惊慌地用哀求的声音说:“我什么都不知道,你这样罚款,我回去会受处分的。能不能高抬贵手啊!”
可他的解释在工作人员看来,却是不配合他们工作,还要强行狡辩。于是,对薛洪强公司开出罚款一万的罚单。
薛洪强几乎崩溃,本来没罚这么多,因为他多嘴解释这一通,结果成了狡辩,多增加了罚款,他这是在帮倒忙。
可他怎能拗得过工作人员呢,他无奈地回去公司,把事情经过原原本本地讲了一遍。
当公司得知处罚1万元,是因为执法人员认为薛洪强不配合执法为由,开出的处罚时,怒了,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他们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
1、食品公司认为,他们在车身上喷绘广告,并未影响到任何人,只是一辆流动的车子而已。
虽然他们并未影响到任何人,但是,当执法局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这是违规时,他们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27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他们在自己车上喷绘广告,虽然不对,却未影响到任何人,属于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应该被处罚。
2、因为本案是行政处罚,应该由做出处罚的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举证证明,他们对薛洪强公司作出的处罚是正确的。
《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首先,城市管理局拿出事发当日的照片,证明薛洪强公司的确有在车身上喷绘做广告的行为。这是事实。
其次,《广告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的。
城市管理局说,食品公司在没有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货车上喷绘广告,让车子四处行走,严重损害市容。
因此,他们对食品公司作出的处罚合情合理。
3、法院审理后认为:
一个城市的环境和市容,需要每一个公民去维护,才能建造一座美丽的城市。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具体到本案中,薛洪强驾驶的食品送货车,在没有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车身上喷绘广告,影响到本市市容。
因此,执法局工作人员对该食品公司的处罚,有确凿事实,有法律依据,且程序合法。
综上,一审判决:驳回食品公司的诉求。
一审判决后,食品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配,驳回上诉。
这次处罚对食品公司来说,也是一个教训。
对此,你怎么看?
这城管的权利大的没边了?是不是长得丑的就别上大街了?
万能理由:影响市容
有许可证就不影响市容了?
城管已经成了有背景的黑社会团伙,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以后大街上放个屁是不是先要打个报告才能放?
城管就是社会的毒瘤,必须彻底铲除
要罚款也不是城管,而应该是工商局!
据说已经有地方开始取消城管了
损害市容市貌是个比较主观的判断,应该让他们举证证明这影响了市容市貌,如果他们举证,可以用一万张类似的喷图证明他不影响市容市貌。
[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取消城管有利于百姓生活。
这辆车喷绘后更好看了!为城市增添了光彩!应该奖励一万块钱!
城管要拿出影响市容的证据啊
高铁上面基本都有广告。。。。
有本事把货拉拉的图全部干掉啊
很多人不知道 你要挂个牌匾是需要到城管报备的 你可以偷偷挂上 ,如果城管抓到正在挂牌匾,可以罚款
我们这儿天天卖珠宝卖楼房的宣传车到处开
所以的违法行为,如果不能罚款,估计像这样的执法部分,街上都看不到一个。
我煎蛋冒了烟了,还好城管还没有上班,偷笑吧!哈哈哈!
什么时候才能像北海一样取消城馆
城管有扣车的权利?
城管纳入交警了吗
公交车上那么多的广告就是合理合法的了?
城管管的太多了宽了
道路上不管行驶什么车辆,城管有权管辖吗?真TM笑话
一句话,没交钱。广告公司为啥能推出移动LED屏广告车?
这个车身广告归工商局管,城管局管的是破草帽,什么时候可以管车身广告了?
天天去街上拍照举证,举报就好了,所有的快递车、烟草转运车、电力修修车、邮政、保险等出现公司名称的都应该一视同仁挨个举报,以城管的战力,罚款加扣车不在话下
没办证就影响市容,花钱办了证就不影响市容了?!
影响?怎么影响了?你说影响就影响啊?!
小孩手上以后别盖印章了……
现在广告衫广告伞多得是,严重影响市容???罚!罚!罚!公交车、地铁车厢里广告多得是…严重影响市容??罚!罚!罚!
综合执法局处理车子的依据是什么呢
广告法,不合理的地方多了去了。看下安装户外广告牌需要交多少钱?平均正常单门店需要300,但是没人管你后果。
城市里的广场,道路两边的广告牌林立,就不影响市容了吗?为我国企业发展,各管理部门要为他们加正分数,而不是负数,毕竟办实体,确实不易。
那么反过来,如果市容市貌没抓好,是否应扣其绩效工资?
城管就是一个不合法的机构,没有罚款的权利
没有存在的必要
车绘许可证没听说过这玩意,车身颜色和图案车管所过了就行吧。
城管什么时候能管车了?
赢了面子输了里子。
不交钱就做广告,这走到哪里都没理的。
那有的公司把自已公司的广告印在伞上合式吗?
这此城管人员较业水平差、素质低、影响公务员形象及声誉,应干除。
我就想知道市容是什么,怎么就被广告给影响了?
胡说八道
交了钱就不影响市容了,
天哪,太吓人了。
五彩缤纷的车体广告挺好看的,咋就影响市容了?
珠海城管已经取消了,其他城市马上跟上
影响市容这个理由好!以后长的丑的都不准出门了,出门要办许可证。
不能影响任何人,那你往车身上喷绘干什么?
货拉拉的车和滴滴货运的车…………
确实喷涂车身广告需要向城管和交警申请备案并获得批准。这个没毛病
呵,那公交车身上,少广告了
北海要取消城管了,大家觉得好不好?
在车上喷绘影响市容,交了钱就不影响市容了?看看现在的城市公交车,哪一台不是喷的花里胡哨的。
多说一句话,就多罚款,城管这种执法行为,也不怪别人都骂他们是狗,是强盗了
在没有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车身上喷绘广告,影响到本市市容。 这一句把爷给整笑了[哭笑不得]
无耻
好像广西还是那里的一个地方取消城管了!不知道真的还是假的
城市公交上哪个没广告?综合执法车辆上也有字!
车辆不是归交警,运管,管理吗?
货拉拉怎么办
交钱批准的影响市容罚不?
自己的车愿意写啥写啥
我车屁股补了一帖会不会罚款?我公司广告喷在工人司机屁股和脸上会不会罚款?
许可了就不影响市容了,未经许可就影响市容?
蒸馍…
车身喷图,影响市容!天空出云彩,是否影响市容?奇怪!
实在找不到图了吗?
人家挂啥涂装是人家的自由
个个都说要取消城管,那这百万大军一撒到社会上去那千万个家庭的岗位都要被抢占了吧!
这个事也不该城管来管啊。不应该是交警管吗?
ai文,无聊
为钱它们可以把黑的说成白的!
耐心看到后面,居然影响市容市貌的原因!?
交了钱,就可以随便喷广告了!就不违法了
缺钱了要想办法
车身配图归城管管?[滑稽笑][滑稽笑]
错话连偏,编者不修改完就上传吗?
女人化装算不算给自己做广告?
更改车体外观。20%以上就需要到车管所备案
这玩意不是属于车辆改装吗?要管也是交警管吧?
这些狗也就欺软怕硬,货拉拉那些他不敢去碰呢
太不要脸了,简直无法形容
还是广西北海现在好的,把遗留社会N多年的问题给解决了,
这个不应该是交警管吗?
城管管交警的活 越界了啊
行政扣车不能收取收取拖车费和存车费等
?开车别公交,那广告可不少
必须得交钱!交钱就可以了
对法律过度解读
收入低。高物价。
我们这边交警最多200元,我们公司的几辆厢货两面贴的都有产品广告!现在还有呢,[开怀大笑]
我百思不得其解,彩色怎么就影响市容了,而且是一略而过的?
一句话,钱。
车身大面积贴广告应该属于车辆“改型”范畴,是交警的事儿,这公司起诉的名头不对,应该以“执法部门不当”的类型去起诉。而不是在广告法方面纠缠。
货拉拉那么大那么的多的车咋没见你管
[哭哭][哭哭][哭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