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有一名男子,背着女儿跟家里的保姆领了证。保姆开心坏了,以为男子名下480万的

校花阁 2024-06-17 20:42:32

湖南有一名男子,背着女儿跟家里的保姆领了证。保姆开心坏了,以为男子名下480万的房产,以后她能分走一半。殊不知,男子早就留了一手,更何况,男子的两个女儿也不是吃素的。

贺梅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伺候了7年的男人杨广川,竟然给她留了这一手。

她一边喝着杯中的酒,一边脑海里像过电影似的,放着她和杨广川这7年的点点滴滴。

7年前,贺梅孤身一人从老家山西,经朋友介绍来到了湖南杨广川家做保姆。

她不想再呆在村里,自从她的丈夫牛二去世后,她一个寡妇,长相又俊秀,所以经常被村里的村妇嚼舌根子,都快成了村里的“绯闻女王”了。

再加之丈夫去世后,家里断了经济来源,还有一个女儿要养,所以她不得不出来打工挣钱。

作为妈妈,她很想给女儿好的教育,将来好让女儿考个好大学,有个好未来。

安顿好女儿和婆婆后,贺梅背上行囊,远离故土,来到了湖南杨广川家做保姆。

彼时,杨广川61岁,贺梅40岁。两人家庭情况一下,丧偶。

贺梅干啥都很利落,经常得到杨广川表扬。两人相处的也很和谐。

在城市生活了三四个月后,贺梅在杨广川的建议下,偶尔也会买几件新衣服和化妆品,打扮一下。

一天,贺梅新买的一条碎花长裙到了,她立马回房间换上,对着镜子一遍又一遍的打量。

哪个女人不爱美,就是当初家里穷,埋没了她这么好的底子。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贺梅又想到前几天买的粉底液和口红也到了,她便按照网络上教学的手法,擦了粉底,画了口红,描了眉。

真的是,人靠衣服马靠鞍,收拾好后,贺梅羞答答的走到客厅,正在看电视的杨广川将目光落到了贺梅身上,足足有十秒。

那十秒,杨广川突然有了心动的感觉,而贺梅被他看的更加羞涩,心跳也加速了。

两人心照不宣的进了卧室,杨广川一把抱住贺梅,贺梅也并没有抗拒杨广川的示爱,主动和他纠缠在一起,完事儿后,杨广川说:我会对你负责的。

第二天,两人就去领了证。

贺梅喜出望外,从此她也算是有了归宿,而且……其实,她心里也有小算盘,领了证就是合法夫妻,杨广川这套房子,以后有一半都是她的,两人年纪悬殊,杨广川到时候指定走在她前面。这样的话,以后女儿的未来也有保障。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贺梅有这样的想法很正常,不过她也不是没良心的人,她也暗暗下决心,要照顾好杨广川。别人对她一分好,她要还十分。

可她万万没想到,老杨的两个女儿知道后,强烈反对,但也没辙,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

让她更想不到的是,老杨的两个女儿800个心眼子,打着接她和老杨去市里大房子住的幌子,来隐瞒旧房子拆迁的事情,并不声不响的把拆迁款分了,一分没有给她留。

她倒是老实,安心和杨广川在市里的女儿的大房子里住了好几年,直到把老杨送走,她拿着结婚证要求分房产才知道,老房子拆了,房款进了两个女儿的口袋里。

可她想不通的是:老房子拆迁,她怎么不知道?

直到两个女儿拿出父亲的遗嘱,她才明白了一切,原来父女三人早就串通好了,在拆迁之前把她接到市里大房子,然后偷偷立遗嘱,将遗产全部留给两个女儿。

贺梅怀着沉痛的心情,找到老杨的两个女儿,要求她们看在往日她尽心照顾老杨的份上,把属于她的那一份退还给她。

那么,从法律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老杨生前已经背着贺梅立好遗嘱,老房子由两个女儿继承。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老杨这件事做的挺过分的,不管怎么说,贺梅也照顾了他七年,怎么能背着贺梅把财产都留给女儿。

所以,总有人二婚很难过到一起,不是人过不到一起,是心过不到一起。

2、假设,老杨没有立遗嘱,那么贺梅和两个女儿就是这套老房子的第一继承人。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老杨没有立遗嘱,那贺梅就能拿到100万的遗产。

3、最终,两个女儿也念在贺梅照顾父亲有功劳也有苦劳,各自拿出15万元给了贺梅。

《民法典》第七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人心换人心,如果不是贺梅照顾老杨,那么两个女儿就不会过的这么轻松,所以给贺梅30万也算是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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