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名90后男子因家境贫困,成了上门女婿。婚后不仅被人指指点点,还被丈母娘鄙视嘲笑。男子迟疑了许久,最后决定找回自己。他跪在妻子跟前,毕恭毕敬地磕了一个头后,拉着自己的行李箱,昂首挺胸地阔步离开了丈母娘家! 男子王某和女子李某是大学的同学,王某虽然出生在湖南偏远的大山里,但艰苦的环境教会了他做人坚强勇敢,做事勇于担当。 在大学期间,王某成绩优异,乐善好施,每年他都会用自己所得的奖学金,去资助大山里跟他一样需要帮助的小孩。也正是王某这些优秀的品质深深地吸引了女友,他俩很快成为了一对恋人。 在王某和女友恋爱关系确定时,王某从未想过当上门女婿。直到王某与女友经过了几年的爱情长跑,二人开始谈婚论嫁时,女友方才告诉王某,自己的父母想要王某上门做上门女婿。 男子王某和女友李某因有大学的感情基础,感情一直很好。他认为只要两人是真心相爱,无论什么困难都能够克服。 不过,当听到女友说出父母的想法时,男子王某心里闪过一丝犹豫,但瞬间就消失了。他觉得,现在不像从前了,上门女婿也未尝不可接受。 原来,女友李某是家里独生女,家庭条件较好。女友的父母担心女儿远嫁后吃苦受罪,对这门亲事只提出了一个要求,即:让王某做上门女婿。如果王某不同意,他们也不同意这门亲事。后来经过协商,女友李某成功说服了男友! 结婚后,王某与女友住在了离女友单位近的丈母娘家。与女友父母一起生活后,王某才发现做上门女婿不是自己当初想的那样简单。 刚结婚那阵,家中有什么事情,丈母娘还会询问一下王某的意见。但时间长了,她开始直接吩咐安排,把表面工作全忽略了,让男子王某觉得自己低人一等。 最关键的是,在处理某些事情上,只要他持不同的意见,就会被丈母娘挑刺,甚至冷嘲热讽。起初,妻子李某还偏向着他,让男子李某心里找到些许平衡。 但到后来,妻子李某不仅不发声,有时还跟丈母娘统一战线,对男子王某横加指责。 一次激烈的争吵之后,男子王某决定,不再继续这样忍下去了。于是,他清理好自己的衣物,准备离开丈母娘家。 妻子见状,极力挽留王某,并说:“我们是一家人,大家彼此之间有做得不好的地方,可以说出来改正,何必要如此决绝呢!” 可王某去意已决,他在妻子李某跟前磕了一个头后,随即拉着行李箱,昂首挺胸地离开了这个他居住了很长时间的家。王某表示:“情愿单身,也不会当上门女婿了!(人物均为化名) 1、缔结婚姻能够被强迫吗? 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结婚需要看男女双方的意愿,双方如果有一个人不愿意结婚,那么婚姻关系的成立就是违反了相关的规定。 因此,王某决定当上门女婿实际上是王某自己的选择,他不会被强迫结婚,因此选择离婚实际上也是王某的自由。 2、王某离开李某家,就代表两个人已经离婚了吗? 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王某选择离开李某家,不能拉着行李箱就直接离开。因为王某和李某已经领证,在法律上两个人是夫妻关系。 如果王某想和李某离婚,有两种途径可以选择,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不管用哪种方式离婚,王某都需要拿到离婚证才代表和李某的婚姻关系终止。 3、王某在这段婚姻关系中应当得到尊重吗?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王某虽然做了李某家的上门女婿,但不代表一定就要低人一等,在家庭生活中处处需要被针对,不能得到相应的尊重。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应该互相关爱,可是王某却被妻子和丈母娘一同指责。因此,王某没有得到尊重,离开这个家庭是其必然的选择。 4、本案启示我们,一日夫妻百日恩,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主体,没有谁比谁更高人一等,不要因为家里有钱就可以随意欺负人! 亲爱的网友,您怎么看待此事? 欢迎大家留言参与讨论。
早日止损,早日重新开始。
好男人谁愿意做上门女婿
什么时代了,还上门女婿。
现在取的小仙女都是高高在上,当上门女婿真不如直接抹脖子
孙子拍儿子演老子看
问题不是出在上不上门,但凡妻子能站在丈夫这边统一战线,丈夫也不会随随便便就离开。不管男女双方是谁"上门″,只要是分清楚谁才是和你共渡余生的人也就不会随随便便地分开!
为什么要跪?[???]
拍视频多花心思编剧,老是拍这些低俗的是在浪费时间,最终什么得不到,要不就及时转行
当年哥与苏州的三套房就一句话的距离[哭笑不得]
家庭和睦,取决于女人,做媳妇,做儿媳妇,做婆婆,做丈母娘,只要她们不作,家庭就和睦,但是难啊。她们在各个年龄段都有自己的想法,都是别人的错
脱鞋脱到光脚哪还有体面?
也难怪人家看不起你,走就走呗,走之前还朝女人跪下,膝盖就这么软的吗
这种家庭早离早好
直接上核武器
离家出走就解决问题了?离婚证办了没有?有孩子吗?有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