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女子订婚后,在男方家住了4个晚上。第5天,女子突然对男方说:“我还你13万彩礼钱,咱们退婚吧!如果我嫁给你,会痛苦一辈子。”男方怒不可遏,向女子索要10万精神损失费,最终双方闹上了电视台。
(案例来源:寻情记)
“我儿子究竟哪里不好?你必须要跟我说清楚,他心地善良又忠厚老实,怎么就配不上你?”
“你要是不喜欢我儿子,干嘛还要答应订婚,你想结就结,不想结就不结,把我们当成猴子一样耍,有你这样欺负人的吗?”
面对婆婆王琴的灵魂质问,李美兰却根本说不清楚,未婚夫陈小帅究竟哪里不好。
李美兰支支吾吾地说:“我们之间的问题,彼此心知肚明,说出来大家都难堪。”
这样的回答,让王琴更加愤怒。
在王琴看来,李美兰以夫妻生活不和谐为由要退婚,纯粹就是借口。
订婚后,李美兰在他们家住了4个晚上。前3天,他们虽然同床共枕,但并没有夫妻之实,第4天才有亲密接触。
第5天李美兰就提出要退婚,显然对她儿子不公平。
在王琴看来,她的儿子陈小帅从没有谈过恋爱,没什么感情经验很正常,李美兰不应该嫌弃。
那么,李美兰跟陈小帅又是怎么认识的呢? 原来,一年前两人是经媒人介绍相识,后来,双方加了微信。
李美兰对陈小帅的感觉是,不喜欢,也不讨厌,最终在双方家长的撮合下,确定了关系。
可每次谈到结婚时,李美兰又犹豫不决。父亲却一个劲地劝她,珍惜眼前人。
在老李看来,陈小帅虽然长相普通,但看着忠厚老实,且家里条件也还算不错,嫁给这样的男人有保障。
最终在父亲苦口婆心的劝说下,李美兰答应了这门婚事。陈家支付了李美兰13万彩礼,还花几万买了三金。女儿有了好归宿,老李喜笑颜开,回礼2万。
可双方家长又怎么会想到,他们前几天还满心欢喜筹办订婚礼,仅仅4天,李美兰就给了他们当天一棒。
李美兰要求退婚的理由,则是双方没有共同语言,她跟陈小帅相处四天就受不了,发现他是一个木讷又自私的人。
不会花言巧语也就算了,也不懂得一点浪漫,还没结婚就这样,那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细节决定本质,睡觉的时候,李美兰觉得温度刚好,可陈小帅却不顾她的感受,晚上通宵开风扇睡觉。
可这些理由在王琴看来,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事。认为李美兰出尔反尔的主要原因,就是爱慕虚荣,嫌弃陈小帅没有给她买东西。
自己欢欢喜喜筹办订婚礼,所有亲朋好友都来喝了喜酒,现在仅四天就要退婚,让他们一家颜面扫地。
因此,王琴认为李美兰把婚姻当成儿戏,不仅要退回13万彩礼,还要赔偿他们经济损失10万,包括他们置办酒席的钱,以及两人交往时所有的开销,精神损失费等等。
面对这个任性的女儿,老李尽管很生气,但见女儿铁了心要退婚,还是尊重她的决定。
老李声称他没有钱,只能将13万彩礼原封不动退还。
而这边,陈小帅并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在他看来自己表现良好。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女方要求退婚,那是她的自由,任何人都不能干涉。
《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在李美兰看来婚姻自由,她觉得两人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语言要求退婚,也是及时止损,并没有什么错。
之前两人交往的时候,网络交流比较多 ,并没有在一起真正共同生活过,所以才会让她做出错误判断。
再者,原本她就不想嫁给陈小帅,是因为父亲的劝说,她才勉为其难答应这门婚事。
总之,她退婚对双方都好。
2、订婚只生活在一起四天,能全额退回彩礼吗?
《民法典》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万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回到本次事件中,双方虽然订婚,但并没有领取结婚证,尽管李美兰在陈家住了4天,但严格意义说起来,并不能算真正生活在一起。
李美兰自知理亏,主动提出全额退回彩礼,说明她还是有一点法律常识,显然根据相关法律,如果她不退,陈家也可以走法律程序要求她全额退回彩礼。
3、李美兰作为一个成年人,做出错误决定,给别人带来麻烦,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李美兰有权拒绝男方的求婚,可她在还没有做好准备的情况下,就早率地跟男方订婚,仅过四天,又悔婚。
这样的行为,显然违背诚信原则。男方要求她适当补偿一点经济损失,无可厚非。
毕竟因为李美兰的任性,给男方的身心都带来伤害。
不过说实话,我倒还有些佩服这个姑娘的勇气,可能很多女孩,即便是订婚之后,觉得不合适,也会选择将就。
但任性的同时,她也应该为此买单。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
这女孩子实诚,竟然没告骗婚……
自私自利而且还是个没用们废物就弄结了婚是个女人都会离婚的
所以男人婚前除了按习俗买的三金,彩礼,红包外,啥也没给女人买过???没花一分额外的钱?跟我前夫一样抠门死,婚后果然只有更抠门的
这个案例说的是夫妻生活不和谐
不合就退,你要什么精神损失,都不冷你整夜开风扇是人都难支持。
只是订婚,就算结婚了也能离婚,又不是不退彩礼,多大事。
还是活不行
男的木讷,没有一点情趣。以后跟他生活,会很难受的,不如早点离婚了
只要不是骗婚,好聚好散,我支持
都退彩礼了还有什么说的。
退回彩礼你不错了,姑娘好就是好姑娘会办事,我这有一兄弟结婚完一个星期就出去了,无影又无踪,到死他老婆都没发现过,注,开始在他家住一年多
划重点:整晚开风扇[滑稽笑]
男的是四方木,吃饭不知夹菜的人,同他结合三日饿九餐免得日后难受,[睡觉]
试了不合格[滑稽笑]
同一床,这个男不正常
娶江西赣州的女人试试看,定婚结婚一律照办,婚后1一3个月后无影无踪,婚前还要大捞一把能买就买全要男人付钱,说白了就是到处骗婚
这娘们挺良心啊
可能同居了,那男人不好色,女人无法原谅,
还退彩礼钱算她还有点良心,实在不行就认了吧,还想怎样,拿回彩礼钱找下一家算了,
想的时候你不行、不要之时你胡闹,不是男人长男相、继是男人没男样,那个女人能忍!此时不离待何时。
舍不得花钱,小气的人,不跑才怪
婚姻自由,只要在结婚证之前都可以有任何决定!诚信的理由100%不能成立!!如果成立的话就存在干涉婚姻自由!所以不存在任何赔偿!以民法诚信原则明显法律错误。
什么退婚领证了就算离婚
生活不和谐。
婚姻要双方懂得包容,新婚都会发现对方的缺点,需要双方包容理解,宽容大度对双方都很重要,习惯了之后回头看这些基本都是小事
估计是老公姓杨,名伟。
忠厚老实条毛还怒不可遏索要十万精神损失费,退婚是正确的选择不是善良之家
可能睡了4睡男的不碰女的,或者破了大快还是小了不合,所以要分离
哈哈哈,没能喂饱,
不合就离现场都是这样子。。油不得你
生活习惯订婚前了解,关键是4天才搞,而且搞得不满意,明显身体不行,发育不好
这种美女风流心态,不知臭玩男人的人生美女
太小了,没感觉。
北方人结婚动不动就要三金?
住了4、5晚才叫退婚,这男肯定大有问题,能令这女下床行动不便看她还会退婚不
骗婚骗钱的
如果男的真的第一次情有可能,男的第一次时间都比较短,特别是内向型的
不明白咋就l闹上了电视台?
这女的良心
渣女
现在的人啊也太开放了:相亲没几天,或者认识没几天,就订婚,甚至于当天就同居……真是比玩过家家还简单呢!
“生活"是重点要考的
白嫖
夫妻生活是重要的,男方不能令女方满意。
跟我的情况很像
遇事总是说对方不好,为什么不审视一下自己,不反思一下自己,
看到凤姐谁好色?
有时候要到关键时候你才能看清一个人,退婚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