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女子逛超市,实在口渴的受不了,连喝了2瓶饮料,岂料,当女子结账时,收银员竟说女子这是盗窃,要求她3倍赔偿,女子大呼太离谱,与收银员吵了起来,最后还是赔了钱!事后,女子向消协投诉,结果却大快人心! (来源:多鱼法学) 一个普通的周日下午,程莉来到当地的一家大型超市采购生活用品。她一边慢悠悠地推着购物车,一边欣赏着琳琅满目的商品,想着要买些什么回家。 走着走着,程莉感到有些口渴了,正好瞥见不远处就是饮料区,于是她加快脚步来到那里。一排排各式各样的饮料整齐地陈列在货架上,颜色鲜艳诱人。程莉扫视了一圈,先是随手拿起一瓶芒果汁打开喝了几口。 就在这时,她又看到了一款颇为新奇的饮品——什锦水果茶。程莉对新奇事物向来好奇心重,二话没说也拿起来拧开瓶盖,尝了几口。 逛了一会儿,程莉有些累了,决定结账离开。她将购物车里的东西一股脑儿全推到了收银台前,收银员麻利地开始扫描和计算价钱。 就在这时,收银员突然发现了程莉刚刚喝过的两个空瓶子,立马板起了脸,指着程莉质问道:"你喝了超市的饮料却没买单,这不就是存心偷东西吗?我要报警了!" 程莉被这反应呛了一下,连忙解释道:"我哪有什么偷东西的意思,我只是口渴想喝口水而已。不过既然喝了,我当然会买单啊。 "收银员置若罔闻,语气更显刚愎:"就算你愿意现在买单,这也已经涉嫌盗窃了。超市有规定,顾客如果偷商品会被要求赔偿商品三倍的价值,否则我就报警处理!" "什么?这未免也太过分了吧!"程莉大怒,"我可是这家超市的老顾客了,你们应该给点面子行不行?再说我也没偷偷摸摸,大大方方地就在这里喝了两口水而已,你怎么能说成盗窃呢?" 双方就这么吵了起来,其他排队结账的顾客见状也纷纷侧目,互相窃窃私语议论纷纷。程莉觉得当众理亏太没面子,但收银员态度也太强硬了。 最终,为了不让事态继续扩大,程莉只好咬牙切齿地掏出钱包,照着收银员的要求交了近100元的"违规费"。 离开超市后,程莉对于收银员和超市的做法耿耿于怀。她自认为根本没有任何偷盗的意图,仅仅是临时解个口渴,就被贴上如此重的罪名,实在是有些过意不去。于是程莉决定把这事反映到上面,好好为自己的合法权益打抗争。 没过几天,程莉就代表了一份正式的投诉信,将事情的经过向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描述了一番。协会接到投诉后,立即着手展开调查。 一开始,超市方面根本就不承认自己有任何不当行为,称收银员的做法完全正确。他们表示,作为经营场所,超市有权制止一切不当行为发生。 而收银员之所以那样做,是为了维护收银制度的严肃性。顾客在付款前擅自消费确实是违规行为,所以处罚合情合理。 不过为了表达一定的诚意,超市这次还是表示愿意做出一些有限度的补偿,但补偿金额确实微乎其微,只有区区几十元。显然,他们并没有把程莉遭受的精神损失放在心上。 眼看双方僵持不下,程莉决定将此事在网上曝光,果不其然,她在社交媒体上发了消息后,立马引来一片哗然。 有人说:"就因为这个女顾客喝了两口饮料解渴,超市凭什么就说她在偷东西?这是完全罔顾常理啊。" 还有人更是直指收银员的权威意识作祟:"一点小事儿就要炫耀自己的所谓'制度'和'规矩',这才是最无理的吧?顾客消费时如果真的什么都不准动,那和便利店有什么区别?" 与此同时,一些法学专家也加入了评论。他们认为:"虽然顾客在付款之前私自消费不太合适,但超市要求付三倍赔偿费的做法,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所以双方其实都有一些过错在里头。" 不过,毕竟程莉是真心无意的无心之过,网上的主流民意还是更多地同情和支持她的诉求。在巨大的民意压力下,超市终于做出让步。 他们不仅彻底免除了程莉所需赔付的违规费,还主动赔付了一笔精神损失费,并承诺将重新规范门店的服务流程和应对措施,避免此类冲突和隔阂的再次发生。 这个结果无疑让程莉感到非常欣慰。她说:"钱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是让这些商家真正树立起为顾客着想的服务意识。 我们都希望通过这起案例,能让所有人都认识到,服务业者应该做到真诚体贴地对待每一位顾客,维护好彼此之间的互相尊重,而不是生吞活剥式地坚持所谓的'制度至上'。" 程莉的这番话说到了普通消费者的心坎里。这起事件看似是小事一桩,却折射出我们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一些不当习惯和陋习,即在很多场合下都只看重了"你应该怎么怎么做",而忽视了对真实处境的人文关怀。
我经常在超市先喝了再结账,甚至有个别时候带小孩买吃的,包装打开吃一些再结账。我又不逃单,超市也没罚过我 另外中国的饭店,普遍是先吃再买单 当然也有先结账再吃的,店里怎么要求就怎么来
只要拿空瓶去结帐就没有任何问题,但不建议先吃后结帐!
首先不建议在超市里吃喝,人人都这样超市该乱套了,如果确实因口渴喝了拿空瓶或半瓶去结帐也没毛病,超市不应罚钱
违规就是违规,你付了帐,东西才是你的,你没付账东西就不是你的。不告而取视为偷,没毛病。
这个规定我觉得表示没有错,因为我看到有人吃喝后不买单就把东西放那里走了,不要考验人性,经不起考验的,因为那个人就是我身边的一个朋友
出门不买单才算偷
这是个人素质的问题,既然口渴的话,那你就买了单拿出去喝,那样没人说你呀。凭什么你要破坏大家都遵守的规则?超市毕竟不同于路边的饭店。
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去为难人
当年在家乐福喝完后拿空罐结账,收银员什么都没说扫码结账完事。
正常情况下不建议这么做,但特殊情况下,如真的很口渴,旁边有营业员的话打个招呼再喝,其实也不是大问题!
很简单的逻辑,第一,付款前饮料所有权归谁?第二,按社会默认的规则来讲,超市是否和饭店一样先消费后付款还是像住酒店一样先付款后住宿?
就怕有心人偷喝之后,不结账!把空瓶子藏起来,这损失谁买单!人人效仿,容易逃单!
这个超市应该关了,把那多事的家伙开了,喝水付钱品质高尚,给当事人极不尊重,关停几天反省!
也有过在超市逛口渴了,就直接拿水喝,走的时候再结账,超市都没说什么
胡编乱造,哪家超市敢这么干只有一种可能,这营业员是隔壁超市派去的卧底。超市都有一定的损管额度,真遇到喝了水丢了瓶子的都自认倒霉,更何况人家还拿去结账了
如果喝了,不拿空瓶结帐,才能算偷盗
我也在超市喝过水,然后拿着瓶子买单,没说偷
这个老板做什么生意,又不是法院检查院,口渴先喝了很正常,而且也是来结账,并不是逃单
这个应该是编的,收银员不会傻到这种程度,如果不拿空瓶结账而是直接扔掉被发现还有可能揪住不放,哪个超市的一般工作人员不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女顾客用空瓶买单,又没有逃单,说明是准备付款,行为是负责的,而超市收银员小题大做,故意多收钱而且败坏女顾客名声,需要精神补偿。
支持收银员!因为每个人都搞例外,实际是增加别人的劳动压力和负担,把自己的便利建立在别人的额外负担上,是一种自我与自私,是"我花钱,我随意"消费特权思想在作祟。如果人人(就多人吧)这样做,这制度要着干嘛?合着增加的不是你的人力物力成本。 先买再喝会渴死吗?要几秒钟?还在这振振有词,不罚是人情,罚你是本分! 这就叫素质!点滴之间见真章!
只要没有藏匿,拿着空瓶主动结账,就不算偷!
这个超市太不人性化了,祝快点倒闭!
厉害1000毫升
只要主动结账,这个算不了什么吧,我不是没干过。
这营业员该被扇嘴巴!
人说的也没错,你没结账,这就是别人的东西,
严格意义来说就是偷,因为未支付前所有权不是你的。而且你也未提前告知。人情世故来讲小事一件,当年火车站逃票的一大把,抓住也补票了事!所以说按人情世故我支持客人,但如果上法院我的意见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说句公道话,如果在结账的时候主动拿出空瓶,并告知收银员,则不能以盗窃处理。如果结账时候没有主动拿出空瓶,也没有告知收银员,则可以以盗窃处理。
照超市收银员这说法,那我和我朋友他们不是成盗窃团伙了,我们经常在楼下小店拿饮料都是直接拿着就喝的,一个人去买单其他人都是举着瓶子给老板看的。[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我在超市也这样干过,实在口渴了,最后买单的就行
这超市离倒闭不远了
这个超市收银员也处理太不人性化了,没结账前喝了点饮料,但主动拿着瓶子去付款也是可以接受的,如果喝一口又放回去,那性质就不一样了,我觉得没必要去纠结,何况做生意因这种小事把顾客得罪了也不好。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你点了一杯饮料(30元),突然有事,你留在桌面50元后离开,店家是不是需要报警多收了20元呢?日常生活中,有很多墨定成规的东西。超市内消费东西,正常补交缴费用,我认为没问题
在超市先喝水后结账不是盗窃是什么?
超市有超市的规定,不能开了这个先河,就怕一些不文明和别有用心之人吃了喝了又放回去或者藏起来,特别是那些散装东西和水果饮料之类的你也不能吃了再称重吧,这么大的人了还不懂事吗
我记得以前法院判过这种案件,不算盗窃。盗窃是以非法手段占为己有为目的的。而这个顾客并没有打算不付钱。所以不算盗窃。
何为偷?在超市的范围内没结账就是偷了?不应该是没结账带出了超市的范围外才算吗?
没事找事吧!一分钱都不给算不了盗窃,不够标准,反诉侮辱,诽谤罪
这事如果发生在胖东来收银员会怎么处理??
如果是喝完饮料,把空瓶放购物车里,一起去结帐,何错之有?没有买单的就不能消费,去所有酒店饭店吃饭,没结账买单的菜就不能动筷子了,是不是?
明码标价可先吃后付款!说盗窃是被追责的! 1谁盗窃还结账?盗窃太轻何不讲抢劫? 2有那超市标有先付后吃用?买鞋衣试穿行不? 3喝和放愿处或打烂某东西或收东西不结财!有摄像头为证追究造事者责任!
中国人素质有待提高啊,事件里面有一方违法了
说句公道话,顾客没有义务先学你的规章制度,你超市未提前告知人家必须要先付钱后吃东西是不能单方面罚款的,罚款必须有工商局或者公安局才有这个权利,盗窃的认定也只能该由公安局认定,超市已经侵权了,我自己生活中也又遇到好多早餐店是先扫码付钱再吃东西的,人家墙上有大字写出来的。这波超市不合法,三倍罚款更是违法,这种一般发生在一些文化低的私人老板店。
没规矩的玩意儿,没人会惯着你!结完账再喝能渴死?等着警察吧
除非很熟,否则不要先打开喝或者是吃,再付款
最好先结帐,但拿空瓶结帐也不算偷,这属于诬陷
拿空瓶结账就可以了,没走出超巿不算盗窃,
既然交了罚款,开张发票不过分吧?
肯定是平时不守规矩的巨婴
没付费东西就不是你的,作为成年人,不会出去结账后再喝?就赶着那一两分钟?
怎么说呢,可以理解。但是确实不太好,因为这样有盗窃的嫌疑。而且也有安全风险。如果有人偷偷打开稍后投点东西进去。再放到货架上,会是什么后果呢?
规矩就是规矩,那有的人喝完把空瓶子藏起来怎么办?差那一会儿能渴死吗?另外超市在结账时应该给顾客说明是不允许在未结账的时候就喝的,但也不定性为偷,所以双方都有错。
上中专时,好多同学一起去超市,有一个女同学抓了好多散装糖,趁我不注意放我口袋里,等出了超市好久我才发现。现在想想得亏没发现,要不然我都说不清楚了。
如果把喝过的瓶子扔了,那可以按偷窃论,人家把瓶子都拿过来结账了,怎么就算偷了?!以后到这家超市大家喝了就喝,喝了不要把空瓶子拿去结账,扔了万事大吉!
只要结账就没问题
夏天吃雪糕也是,拿出来就拆开来吃,拿袋子结账
这收银员和老板有仇[哭笑不得]
付钱的时候才是物品归属转变的分界线。
不建议 因为容易造成误解
胡扯八道带节奏的自媒体
要看主观意愿是盗窃还是正常消费,如果是正常消费,只要出收银线之前买单一点问题没有。如果是盗窃,那出收银线后立马查获,调取监控,重罚!
绝对支持商场的立场,不接受先斩后奏
这事我也经常做,我们这边谁管你,只要付钱就行,真是小题大做
没这么蠢的超市吧,呵呵
超市的规定能凌驾于法了?只要离开超市前结账,有啥问题?三倍赔偿是超市立的法?法律只有国家机构才能立,超市是哪个国家机关?明显属于店大欺客。
吃饭的是不是要拉去枪毙了,太多吃完再给钱
超市水多少都是先喝后付账的
穿帮,什么饮料两瓶三倍100元?
这个不好说,超市也应该没错,我逛超市如果实在口喝就拿瓶饮料到收银台,付了钱再喝。然后再逛或者不逛
就好比我买瓷器,不小心打碎了,,我原价赔你就是了,,你还能让我三倍赔偿?!………………
口渴了喝点然后出去我买单有问题吗,有问题的是喝了放一边不买单的,再说非得先买单然后出去喝完才行,我其他没买的东西还看不,如果这样要求我肯定不去他们家买
我们这有个超市,因为东西卖的挺全的,所以人流量挺大,里面的售货员服务态度太差了,整天拉个脸说话可硬气了,摔摔打打的,有的年龄大的听不清楚还训人家,经理就在那站着也不管管,有的人不爱搭理她们,她们就觉得自己做得对,有人不吃这一套,嗷嗷骂她们她们也就老实了
国外都是允许的,先吃后结账。国内这块有些可以,有些超市不给。
超市,有点神经质。
顾客这么做不妥,超市没核对监控就罚款也不对
我以前在家乐福沃尔玛都干过拿空瓶结账的事
打开喝应先向工作人员申明一下,得到允许是可以的。
一个成年人连这点自制力都没有?!还好意思广而告之,居然还有那么多人挺她。真的是离普他妈给离谱开门…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他敢罚款,我就敢要收据。我又不逃单。
这规定没毛病,个个都这样人家超市也不好管理
食品没结帐食用就算盗窃,算偷吃,这是规矩,正常不缺家教的人都懂!
超市买东西到最后结账是一个交易的过程,在这个过程没完成之前都是正常的,除非空瓶扔了没结账才算偷。或者超市明确规定不能打开喝,如果超市敢这么规定,不出一个月必关门。有些人别太可笑了,拿自以为是的道德去绑架别人的正常行为!
去黄冈人家黄商超市做得好,小食品可以试吃,在食品旁边放一空盒方便顾客放置试吃完的皮壳。
以前也这样做过,喝了就交钱!也没说哪个超市不让啊!
结了帐再喝,这样大家进超市先喝起来吃起来!
这里面其实没有写明白 有点模糊 到底有没有拿空瓶结账 如果结了应该不会有后续
赊账的怎么弄,可笑
这种事人家卡你就不行,不卡你就随便
我也这样闹过,领着小家伙进去看见什么都要吃,为了哄她。只能拆开,再出去时候结账!心里觉得反正都结账了,没事,其实确实是不对的,以后要注意了!
吃了后买单是人品道德体现,社会是先道德后法律,法是道德底线!
只要在超市里,没有结账,饮料包装食品是可以先吃后结账的,称重的不行。我经常遇到,这种超市我一辈子不会再去,辣鸡玩意
没付款之前,东西就不是你的,你就没有权利使用。未经主人同意使用了且不可挽回,那就是偷窃或是窃用。
没有拿出超市,而且是主动结帐就不是偷!而且上次还有个新闻,开车到别人瓜棚偷西瓜,报警后警察都认为不是偷,认为没有偷的主观意识,只是认为这瓜没人要了才开车来收的。
你不买单直接用奖可不是盗窃么,因果关系懂不
是假新闻,超市里喝矿泉水然后把瓶子给营业员要求结账超市营业员也没说什么结账!
自觉的人不多,人性复杂
超市有执法权?
还是结账后再喝好!结账前物权是商场的,先喝违法侵权!另外,喝两口放回去的人品还是有的,会给后来的顾客及商场带来损害。支持商场,反对野蛮女!!!
我在小学旁的商店见过,一个小学生拿5元钱在老板娘面前晃了晃,就拿起一包瓜子,拆出一张卡片给她,钱也不给走了。[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