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有这一辆电动车,现在你们把它拿走了,我骑什么?”这是一位刚步入社会的女孩说出的话,在事后我们了解到,女孩之所以会有这么激动的情绪,是因为这辆车是她妈妈借钱买的,就是为了让她在生活中有个代步工具上下班能方便一点,可还没骑多久就被交警查到为非法车辆要求收缴。 我个人认为判断一辆车是否合格,应该由专业的电动车评估机构来判断,而不是靠交警的一句话来判定,而且就算这辆车真的不合格,也不应该从用户身上找问题,而是应该先查经销商再查厂家,看看他们是否根据规定来销售、生产车辆,只有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才能避免再次发生,光查用户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找错对象了,看看民法典吧!
既然不合法,为什么厂家还在生产?
有困难找砖家,让你步行上班!
老百姓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有正式发货票的电动自行车就应该是允许上路的合法的电动自行车。老百姓不是法律专家,不合格,不合法的电动车就应该由监管部门负责,不允许生产,不允许销售。
诶 怎么说呢
谁的嘴大,谁就有理!
违法车就该扣
路边的共享电动车在等你。
不合格的产品不能出厂,这不是更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