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初,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警方捕获一名行踪可疑的男子,经审问,警方从其口中得知一个可怕的事实:男子名叫王书金,是来自河北省广平县的一名农民,因奸污并杀害多名年轻女子而被追缉多年。
然而,就在民众为悬案告破,受害者得以昭雪大为振奋之时,有知情者却不小心说漏了嘴,让事情变得无比尴尬起来。
据说,荥阳市公安局长在私下聊天时不经意吐槽道:其中有个案子在十年前就破了,凶手都被枪毙了,眼下怎么又冒出一个凶手?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局长恐怕怎么都没想到,他以开玩笑的语气说的这句话,会造成怎样轰动的连锁反应。
事情要回到11年前。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液压件厂一康姓女工人下班后失联,其亲属、好友及同事经过地毯式搜索,终于在其上下班必经的一片庄稼地附近发现了康某的部分衣物。6天后,警方在玉米地中发现了遇害的康某,此时她的遗体已开始腐坏。
案子发生后,当地警方迅速铺开调查,而群众也积极向警方提供线索。经过梳理,警方将一个名叫聂树斌的男青年锁定为犯罪嫌疑人。
聂树斌时年仅21岁,被捕后没多久,他就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承认自己在路上看到了下班回家途中的康某,迷恋其美貌,趁四下无人骑自行车故意将其别倒,然后拖到玉米地里,用拳猛击其头部使其昏迷。
在完成侵犯后,聂用携带的衬衣勒住康某颈部,使其窒息死亡。不仅如此,他还承认被用作凶器的衬衣也是他事先偷来的,并给出了盗窃时间、地点与路线。
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高院在终审判决中敲定被告有罪,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仅2天后,聂树斌便被执行枪决。
表面上看,此案案情清晰,嫌疑人认罪,证据链完整,似乎法院的判决并没有什么不妥,然而其中仍有些细微之处却十分耐人寻味。
聂树斌的律师曾询问:为什么你一开始拒不承认自己杀了人,后来又承认了呢?
聂树斌一听这话立马哭了起来,回答说:“他们打我。”
当年,我国正处于一个非常特殊的阶段,司法环境较为严肃,警方在侦查一些案件时习惯做“有罪推论”——先假定嫌疑人有罪,想方设法补全证据链。只有发现实在无法凑成完整的证据链时,才会考虑嫌疑人无罪。这与我们常提到的“疑罪从无”的原则恰好相反,因此在面临一些模棱两可的处境时,“屈打成招”的情况未必不可能发生。
当然,聂树斌究竟是否当真被冤枉了,这事儿至今仍存在悬念,我们不妨过会儿再讨论。
这一判决不但结束了聂年轻的生命,更是险些毁掉这个家庭。
结案半年后,聂树斌的父亲聂学生服用药物自杀,幸好发现得及时,捡回了一条命。
此后,聂的父母从巨大的悲痛中清醒了过来,坚信儿子是清白的他们,暗中决定要不惜一切代价为儿子讨个公道。
然而在头十年里,他们的诸多努力如石子儿扔进大海,几乎没掀起什么波浪,直到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王书金被捕,事情才出现转机。
据王犯交代:1993年到1995年期间,他游窜于河北省各地,先后犯下6起强奸案,并将其中4名受害者灭口。在回忆案子具体经过时,王书金称自己曾在石家庄市西郊杀害了一名女青年,其作案时间、地点、过程和手法等,都与当年康某遇害案基本吻合,这立马引起了一些老警官的注意。
在排除掉王书金与聂树斌合伙作案的可能之后,警方立马联想到了一种可怕的结果:聂树斌恐怕真是被错杀了。
令警方始料未及的是,他们还没为最坏的结果做好准备,媒体居然抢先一步曝出内情:2005年初,时任《河南商报》总编的马云龙在得知情况后,当即派了两名记者暗中跟进调查,深度挖掘,掌握了聂树斌案中大量蹊跷之处。
为了让这一事件引起足够的关注度,马云龙放弃了此案的独家报道权,同时主动将搜集的资料发给了全国200多家杂志报纸。
当年3月15日,一篇名为《一案两凶,谁是真凶》的文章被刊登于报,立马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巨大的舆论让相关部门不敢怠慢,3月20日,在河北省高院的牵头下,聂树斌案得以复审。然而可以想到的是,此案已过去多年,当年侦办此案的相关人员要么得到晋升,要么已经退休,其中牵扯到的利害关系实在太过复杂,复审时无疑会遭受巨大阻力。
因此,聂树斌一案第一轮复审结果呈现出戏剧性一幕:此案开庭多日却得不到任何推进,随着民众的关注度下降,事情几乎不了了之。反倒是马云龙总编被免职,同时一些认为聂树斌案另有隐情、支持复审的警官和知情者也被解除了职务。
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院作出复审宣判,裁定王书金的供述与聂树斌一案多有出入,不能认定聂树斌无罪,因此维持原判。
一方面,热度的下跌让此事跌出民众视野,公众给出的压力已不足以逼迫河北高院下决心彻查此事。另一方面,当地警方似乎也已采取行动,清理知情者,试图“大事化小”,将此案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眼看此案几乎要被钉死,聂树斌翻案无望,可就在关键的节点上,事情再次发生转折。
2014年12月12日,最高院突然作出指示,要求山东省高院对聂树斌一案再次进行复查,这创造了我国司法史上异地复审案件的纪录。而从山东省高院的反应来看,此案案情的确复杂非常,真假对错难以定夺,前者为此还特意向最高院多争取了3个月的调查时间。
经过漫长的复查后,山东省高院法官认为卷宗中列出的证据链看似完整,实际并不客观,不足以锁定聂树斌为真凶。
此外,律师发现证据中存在巨大漏洞,不但缺少能证明被告侵犯受害者的DNA等关键物证,甚至在尸检报告中,受害者的一些情况都存在不确定性,这与被告的供词不相匹配。
在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后,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宣布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至此,时隔21年后,聂的父母终于等来了儿子的清白。
看到这儿,您可能要诟病相关部门的草率,在未充分调查的前提下仓促作出判决,致使一名年仅21岁的青年死于非命;甚至个别人为了立功晋升,不惜屈打成招,草菅人命。
然而,事情也不完全是这样的。事实上,正如我们先前所提:聂树斌案至今依旧没有盖棺定论,我们甚至不能确定他究竟是不是真正清白。
虽然在山东省高院的判决中,河北司法部门给出的证据链不够完整客观,无法锁定聂树斌即为作案凶手,但河北省高院判决中给出的“王书金交代的作案经过与聂案细节多有出入”,无法判定王为杀害康某的凶手,这同样也基本符合事实。
简单来说,现有的证据倾向于聂树斌是被冤枉了,却同样不能说明他一定就是无辜的。而最终还他清白的,是“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是我国司法体系的公正性与人道主义。
作为一名“旁观者”,从笔者的角度来看,一个大好青年在人生开始的时候就宣告结束,聂树斌的遭遇实在令人惋惜。但尘埃落定,如今我们显然不能用简单的对与错来衡量这起案子。
首先,令人欣慰的是,有那么一群人始终没有放弃对真理与公正的追求;此外,我们应该透过它看到这二十多年来我国司法的进步,同时理解伴随这个过程出现的、无法避免的阵痛。
一声叹息……
曲打成招,草菅人命者,格杀勿论,阿弥陀佛[呲牙笑][点赞][鼓掌][笑着哭][得瑟]
乱编写,本来就是错案冤案。王犯交待的比较详细,案件是发生在厕所里,不是玉米地,是冬季不是夏天。
河南省开封市内的人力三轮车、夏利出租车,普遍存在乱宰客、强行乱加价的不道德、不文明行为,有很多人坐上当地的人力三轮车或是夏利出租车,都被黑心的车夫、司机强行乱加价,希望河南省开封市能够管一管,当地的那些人力三轮车和夏利出租车乱宰客、强行乱加价的不道德、不文明行为。
出在河北
有些警方胡洐了事:
参与案件的人员,都要问责!
人民只要杀了警察工也是认为它犯了死罪的
生如蝼蚁,
令人痛心的是类似情况是否到此为止?可否还有重演?
有没有赔钱???赔了多少?
我只能叹息!为一个年轻的亡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