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开车回家,却发现自己车库被一辆车占用!男子大怒,干脆将车库卷闸门上锁,岂料,第二天男子再去看,发现车库门锁被撬,车已被车主开走,事后车主以盗窃罪被起诉,可车主认为他没犯罪,而法院判决太解气!
(信息来源:南京中院)
杨晨一大清早,就气呼呼跑到派出所报案:“警察同志,我要报案!”
“你不要着急,慢慢说。”民警说道。
杨晨颇有些激动,他说道:“昨天夜里我回小区有点晚,可我将车开到楼下车库时发现,我楼下的私人车库,竟被一辆别人的车占了!”
“他占了我的车库,我很生气,只得开着车去停车场找位置,回来后思来想去,觉得要给这个乱占车位的人一点教训,于是干脆拉下卷闸门并上了锁。”杨晨继续说道。
“然后呢?”民警又问。
杨晨脸色一变,气愤的说道:“我将这辆车锁在车库,本只想给乱占车库的车主一点教训,如果他第二天来取车,道个歉,我就把车还给他,可没想到...…”
“没想到这个车主,竟将我的车库门锁撬坏,然后将车开走了!警察同志,你说这是不是盗窃和破坏财物?你们一定要将他绳之以法!”杨晨气得直拍桌子。
民警搞清楚来龙去脉后,拿到了杨晨车库门口的监控视频,通过车牌号很快锁定了嫌疑人胡海涛。
胡海涛很快交代了事情经过,他说道:“那天我晚上开车回小区,可在小区转了大半圈,都没找到车位,发现有个车库空着,我就直接停了进去!”
“那你为什么第二天要撬人家车库的门锁?”民警问道。
胡海涛颇有些后悔的说道:“第二天早上我着急上班嘛,又找不到车库主人,就只能撬锁把车开出来咯!”
不过,胡海涛随后颇有些不以为然,还认为这不是什么大事。
杨晨不乐意了,当即反驳道:“你撒谎,我车库门口有我的电话,你怎么不打电话?你分明就是故意的!”
胡海涛短暂的无言以对,然后又对杨晨说道:“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我赔偿你车库门锁损失就是咯!”
可民警却摇摇头说道:“你这个情况不是赔偿损失的事了!”
令胡海涛万万没想到的是,事后,检方竟以盗窃罪对他提起公诉,胡海涛当然不服,他坚持认为自己不是犯罪行为,只是破坏了杨晨财物而已。
1、检方认为胡海涛犯盗窃罪。
检方认为,虽然占用车库的车属于胡海涛的,但他将车开进车库,而车库是主人杨晨住宅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杨晨就成了胡海涛车辆的保管人。
胡海涛撬开车库门锁,相当于从杨晨家里将车偷走,根据最高法关于盗窃案件的解释第3条规定: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检方认为,应当以盗窃罪对胡海涛判刑,而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应当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或者拘役。
2、胡海涛不服,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
胡海涛认为,检方建议以盗窃罪判刑没有依据,虽然他的车是占用了杨晨的车库,但车辆的所有权还是自己的。
杨晨非行政机关,车辆也不是没收或者扣押,所有权未发生转移,胡海涛开回自己的车,不构成盗窃罪。
对于强占车库,胡海涛认为他的行为属于《民法典》里临时占有不动产的行为,事后他已经排除妨害,可以对他占用车库的行为进行赔偿。
另外,破坏车库门锁最多只能算破坏他人财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到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因此,胡海涛认为他的行为最多只需要行政拘留或者罚款,远构不成犯罪。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胡海涛的车停在他人车库,但所有权未发生变更,因此他撬锁将车开走的行为不构成盗窃。
不过,法院认为,车库是杨晨住宅的一部分,胡海涛在未经房主杨晨容许的前提下,擅自进入其住宅内,而且还撬开了门锁,他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后,法院以非法入侵住宅罪判决胡海涛3个月拘役。
有人说这个判决太过严苛,给胡海涛留了刑事犯罪案底;而有人则认为胡海涛不光霸占车库,关键还撬坏车库门,实在太嚣张,判刑3个月并无不当。
对于此案,你们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好[赞]
擅自撬锁进入别人的车库,确实太过猖狂。判罚三个月已经够轻了。合情合理。
主要是态度问题,但凡他当面或者私底下找对方正式道个歉。都不会是这样的结果。看他说话的语气,就知道这样的人不值得同情。必须严惩!!!
这个是入室盗窃没有问题,如果只砸门没有开车就是破坏财物。如果车辆有自动泊车功能就不存在盗窃的问题了,车自己开出来的,人没有进他的车库,就不存在盗窃。
盗窃并不需要财物所有权变更,例如停车场的车就只是保管关系,谁偷了就是盗窃。此案虽是自己的车强停别人车库,但别人车库已落锁形成了保管事实。撬锁开车当然是盗。
此案应该是盗窃罪,公安机关的定性是对的。
这种不严判,那谁都可以随便撬别人家门锁自由出入吗?只要不拿东西就行?这不纯粹扯蛋吗
无法无天必遭惩戒…
判轻了!
判轻了,这种人不守规矩,占便宜没够,总觉得所有事都是理所当然,所有人都欠他的
一个字,该
该背时,占便宜搞惯了
非法侵入住宅罪必须是行为人长期生活居住的地方,不易做扩大解释!这个是盗窃罪没错!
这法官有问题,明显是入室盗窃罪。
车位主人做的对反正地方是自己的管你谁的车我锁门天经地义你破门开走车就按盗窃报案
才3个月 法官一定收了不少钱拉
撬别人锁判三个月还重,起码一年才对
判的太轻了
坐着看,判三年也改变不了的习惯性占便宜的性格,还嚣张跋扈,没救了[静静吃瓜]
3月太轻了!这样的事就因为判清了才会理直气壮占用别人的车位
个人觉得,判的还不错。这次法官做对了。
车库主人应该犯了财产侵占罪!得判一年!。
太轻了,至少得判一年半载的,才解气,才能给这类无知蛮横不上路子的货足够的教训!!!!!
法院判的太好,应该如此,依法治国。
这么判没毛病,法院的判决就应该起到弦杨正气,打击邪恶的目的。
判的漂亮,这才是法官该做的事
判决没毛病
都不是好鸟,自己车库有门不锁,就是为了钩这个傻瓜的。
人家留了电话号码,你故意撬锁离开。拘役3个月是轻判了。
这个若不如刑以后谁利害谁占便宜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车库属于房主的住宅一部分 是房主的私有财产
无故占用别人的车库是最可恨的!还撬锁,真的判轻了,在美国踏入私人花园一步都会被枪击,更何况占用他人私有房直接拔枪干他了!判的太轻!
判刑太轻
应该枪毙 全国通报 这样的人就大大减少
判的太轻了
三个月太少了
这种嚣张之人应该判三年
这种人就应该判严点[开怀大笑]
应该要加上黑社会罪吧,这种人不是盗窃的问题,是无法无天的思想
如果车库主人说,看到车库内有无主车辆,为保护车辆安全,锁上车库门避免车主发生损失,并在门上留下电话。之后车主行为怎么说。
现在什么事都只能依靠打官司解决了
虽然占用车库的车属于胡海涛的,但他将车开进车库,而车库是主人杨晨住宅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杨晨就成了胡海涛车辆的保管人。 被侵害人还有保管义务吗?
拒不认错认罪,应从重处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才三个月……
判的好
虽然不知是真是假,还是为判决点赞!!!
法院严惩这个号,随意侵占别人财产
存在银行的钱你自己去抢回来看看有没有事
公民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判的太轻
这个判决量刑崎轻!
长记性
活该!
好样的,希望这个判决成为标杆,全国推广。
车是自己的就不构成盗窃罪了?‘我强奸我自己’你们肯定没听说过吧[抠鼻]
警察对刑法不太熟悉啊。
判少了
痛快!
应有的惩罚
如果不判刑,以后随便扔点东西进别人房子里,就可以有籍口撬锁进入别人家里了!
支持法院
判的轻了
在别人家落下1万元,回头去一看门锁了,请问可以撬锁进去取回自己的钱吗?
故意在车库放个金条[墨镜]
判轻了
判的公平,透明。胡海涛的行为跟黑社会一般货色,既抢又砸!
判的太轻,没有起到杜绝乱停乱放的现象,反而变相支持乱停乱放,代价太低了
该
最好以最高判,让嚣张跋扈的人承担后果
确实不当,应该判3年,占用别人的车位,还撬别人的锁,这妥妥的犯罪。
以后遇到车位被占,是不是可以装门去?
判得好
必须严惩
杨晨从离开国足后这是第一次露面了,胡海涛给棒子下跪后素质又下降了不少。
判太轻了
小说才有的结果
确实是轻了,至少也要一年
对这种拎不清的人必须从重处罚,才能以儆效尤杜绝后患!
才三个月?
如果当时他先报警就好了
故事编的让人舒畅
判得好!不以小善不为善,不小恶不为恶!
恶性私占他人车位(库)的事时有发生,给了个警示吧
你破门入屋还这么嚣张?起码应该半年以上
应该坐牢。判轻了。
判决合理合法,给予五星好评!
支持!恶人自有人管,否则天理何在?
杨还是有实力的
三个月太少了,最少三年
就应该这样!
应该判三年
该这样判!
判的好,判的解气
胡海涛就该被判一年半载的,那这说判得太严的,我问你,如果你是车库车主,你的车库被人占用,过后还被人撬开锁,把车库门都弄坏的一方,你是做何感想????
有点轻了
车库里面的,500w的翡翠原石,300w的黄金矿石不见了
根据我一直以来的经验判断,这件事情有搞头,后期可能会反转。🤠🤠🤠🤠🤠
好,关多久没关系,主要是让他留个案底
屁点的事各当不主这样的文件少发,乍不说一下韩惮杀人案如何处理的
如果占他人车位是不是也算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呢?车位跟车库有不同吗
我认为判决不妥,该车库停放车辆时并未上锁。 按照这个判决逻辑关系,我们将车辆停放在单位院子里,然后开走的行为就构成盗窃罪了吗? 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其他人家车库里,后将车辆开走的行为,均未对车库所有人实施盗窃盗窃的主管故意以及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该行为应该属于治安处罚法里,损毁他人少量财物的治安处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