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怨不得别人!广东中山,大妈发现楼下一辆三轮车上挂着一条鱼,就顺手牵羊偷回了家。失主发现后在小区里喊话,河豚有毒不能吃。大妈不信,炖好汤给孙子喝,孙子毒发身亡。大妈哭天抢地起诉失主,要求他赔偿坐牢。 (主要信源:裁判文书网) 一条河豚引发了一场悲剧,一位老人的一时贪念,竟导致孙儿离世,令人扼腕叹息。 一个普通的午后,王大妈像往常一样,提着菜篮去菜市场买菜。 在回家的路上,她无意中瞥见一辆三轮车上挂着一个袋子,似乎装着什么东西。 在王大妈身上一直有着贪小便宜的毛病,看到无人在旁,她忍不住上前查看,发现是一条活蹦乱跳的鲜鱼。 四下望了望,见附近没有人注意,王大妈趁人不备,迅速将那条鱼装进了自己的菜篮。 她心想着今晚给孙子做顿好菜,算是补补身子,可谁曾想,这竟成了祸根。 王大妈把鱼带回了家,按照往常的做法,杀好了鱼,切块下锅炖汤。 鱼香沁人心脾,她喊来孙子,给他盛了一大碗汤,孙子在喝完第一碗后,王大妈又给他盛了第二碗,可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 孙子开始出现腹痛、呕吐等中毒症状,慌乱之中,王大妈意识到了不对劲,连忙将孙子送往医院。 可惜的是,小家伙经抢救无效,最终仍不治身亡,事后查明,王大妈偷来的那条鱼,竟是剧毒的河豚,含有剧毒的河豚毒素。 王大妈贪小便宜的行为,最终酿成了大祸。 在痛失亲孙子的悲痛中,王大妈竟然将矛头对准了那位在她偷鱼时,四处寻找,大声呼喊“这是有毒河豚”的鱼贩子,认为正是他没有把河豚保管好,才酿成了这一切的后果。 王大妈试图将责任全部推卸到鱼贩子身上,在她的想法中,这样或许能够避免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事情的起因还是因为王大妈偷了不属于自己的鱼,这种小偷小摸的行为是可耻的。 更重要的是,她是听到了鱼贩子的呼喊,不是没有听到,但是自作聪明的她选择了无视,最终造成了亲人离世的悲剧。 而鱼贩子在发现鱼被盗后,已经尽到了提醒的义务,并不需要为此事而承担责任。 王大妈的行为已经构成两项罪名,第一个是盗窃罪,她偷走了别人的财物,这是典型的盗窃行为,第二个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因为她对于河豚的危险性一无所知,在鱼贩子警告后,明知其可能存在风险的情况下,仍然下锅烹煮,导致了孙儿的死亡,这属于过失犯罪。 生命只有一次,是脆弱且宝贵的,远离那些可能威胁生命的行为,而王大妈虽然自作聪明,偷走了别人的鱼,但她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成了这件事最大的受害者。 贪小便宜是万万不应有的念头,因为它可能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在烹饪食材时,我们必须对食材的来源和性质有充分的了解,以免酿成这类人命关天的大祸。 提醒我们远离违法犯罪,用正确的方式对待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避免重蹈覆辙,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还有偷人家水仙当韭菜的……
01年在饭店打工,一次厨房杀河豚把内脏扔垃圾桶了,第二天拉泔水的拿回去喂了猪,饭店赔了五千😂
小故事编的挺好
河鲀毒素为氨基全氢喹唑啉型化合物,是自然界中所发现的毒性最大的神经毒素之一,曾一度被认为是自然界中毒性最强的非蛋白类毒素。毒素对肠道有局部刺激作用,吸收后迅速作用于神经末梢和神经中枢,可高选择性和高亲和性地阻断神经兴奋膜上钠离子通道,阻碍神经传导,从而引起神经麻痹而致死亡。河鲀毒素化学性质和热性质均很稳定,盐腌或日晒等一般烹调手段均不能将其破坏,只有在高温加热30min以上或在碱性条件下才能被分解。220℃加热20-60min可使毒素全部被破坏。中毒潜伏期很短,短至10-30min,长至3-6h发病,发病急,如果抢救不及时,中毒后最快的10min内死亡,最迟4-6h死亡。中毒后也缺乏有效的解救措施。
你这写的啥文章,明明拿的鱼,为什说牵羊!
垃圾,直接拉去垃圾填埋场
被偷走的那个人要立刻报警。并说明情况。让警方去插曲。
利欲熏心的老太婆,自己怎么不先喝一碗,他人警告置若罔闻,
为什么她自己不吃,吃了才不讹人才为民除害
小编放屁,国道上挖个惊天大坑,傍边挂个此处危害,死人了就没责任了吗,小编你每天不去好好工作,贪吃懒做败坏社会风气,终有一天要抓起来,
有病吧!不得点便宜能死吗?
有毒的鱼不看管应该也负一半责任
没文化害人不浅啊
看来少了不知道多少回了
长江己无野生河豚,有人悬赏100w收购,用耒作标本,10年竞无人耒献宝,人工繁殖河脉毒素这不及野生的,据说误吃了也不致命。
还有偷牛被牛顶死的
贪小便宜吃大亏就是这么来的。 古人云、便宜紧占、厉害相连。
我就想知道这该死的老太太是怎么判刑的?另外赔偿了贩子多少钱?
鱼贩不可能不用赔偿的,明知河豚有毒也不妥善保管,有案例的
他孙子倒霉,摊上这么个老太,无缘无故丢掉了性命。
这个官司最好大妈赢了
还少一条罪,陷害他人罪
活该
该死的是那个缺德老太!
又蠢又老又坏,这样的没救。
人家外面种一盆花,只适合室外养,你偷回去放家里养。中毒了,你怪人家养毒花? 偷东西全责。 不偷啥事没有。这是自己上赶着给阎王送人头。
这种鱼没几个人会做吧,除非饭店的买去
活该
事发前广东恒大,暴雷后河南老许。广东人肯定要说这是外省人不是广东本地的了
她自己咋还活着呢[滑稽笑][滑稽笑]
这些大妈还是有眼光的,它就从来不讹我这种无牵无挂[得瑟][得瑟][得瑟]
编得挺好,只不过我们中山基本没人抓河豚,而且个头小[思考]
网络上这样胡扯八道己是毒瘤!
不会吧不会吧,广东人不是动不动就站道德制高点说别省的是非而自己全省好人的吗?这肯定不是广东人。
喜闻乐见
我就广东中山的,根本就没听说过有这回事。你是觉得我们这边的不认识河豚还是怎样?那样人会偷这个
我想起了春天核桃树石挂牌“这是核桃树,不是香椿芽”[滑稽笑][滑稽笑]
为什么是过失致人死亡,死亡对象是孙子,如果是丈夫呢?难道就没有可能故意而为之
上次说湖北,这次变成中山,下次是不是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