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女子结婚时,婆家东拼西凑了68万彩礼,娘家承诺结婚时,让女子把这笔钱带回婆

大壮扯文 2024-06-23 17:33:27

江西,女子结婚时,婆家东拼西凑了68万彩礼,娘家承诺结婚时,让女子把这笔钱带回婆家。可8年后女子才知道,父母竟用68万给弟弟娶媳妇了,他们夫妻这么多年一直在还债,女子气到痛哭失声,回家找父母讨要,父母的话让她心凉半截。 (案件来源:事为鉴) 辛晓雯在厨房里煎炒烹炸,给跑货运一个月才回来的老公,准备了一桌丰盛的饭菜。 看着老公储海峰憔悴疲惫的脸,她心疼的和他商量: “这次在家休息半个月再出去吧,这么连轴转,你又不是铁打的,咋受得了?你听过过劳死不?真有被累死的,你可是咱家顶梁柱,上有老下有小的,你累倒了,这个家就垮了…” 话没说完,辛晓雯就声音哽咽,他们夫妻结婚八年来,婚后第三天,老公就开始一趟接一趟的拉活跑运输,短途三五天,长途往返需要一个月。 看着丈夫风雨无阻,夜以继日的辛苦,她作为妻子,很是心疼,知道丈夫有担当,有责任,就想让一家老小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但是,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挣钱不能玩命,透支健康就得不偿失了。 尤其是跑运输,这么连轴转,血肉之躯根本受不了,太过疲劳容易出事。 老公一出发,她就提心吊胆,牵肠挂肚,只有他平安归来,她才如释重负,可老公离开后,她的心又悬了起来。 储海峰呵呵一笑说:“没事,不干咋办?68万的外债压在心头睡不着觉,不过再努力几年就还完了。” “68万外债?”辛晓雯吃惊的瞪大了眼睛:“咱家啥时候欠的外债?” 储海峰意识到说漏了嘴,瞒也瞒不住了,索性对辛晓雯和盘托出。 辛晓雯听完崩溃不已,她这才知道,8年前她结婚时,父母跟婆家索要了68万彩礼。 当时她一口拒绝,说婆家就是平头百姓,也不是大富大贵,要这么多彩礼,他们怎么承受的起?难道给儿子娶个媳妇,还要债台高筑? 父母却说:“傻丫头,咱们要的就是他家的态度,和对你的重视程度,反正到时候回礼让你带回去了,父母又不是卖女儿,一分都不留。”辛晓雯一听也没再反对。 储家东挪西借,终于凑出68万彩礼。可结婚当天,但父母并没有把这笔彩礼给她。 她跟母亲要,母亲却说人多太乱,她把68万的银行卡给女婿储海峰了,辛晓雯信以为真。 辛晓雯是个大大咧咧的女人,婚后她也不管钱,也一直没过问这笔钱,就这么稀里糊涂过了8年。 原来,父母当年并没把钱给老公,让她带回来,她问老公为啥没告诉她?老公说是她母亲不让说的。 储海峰的父母老实巴交,劝儿子想开点,人家把女儿养大了,付出不少心血,嫁给了储家,花钱时在娘家,挣钱了给婆家,彩礼不带回来就算了。 而且,说出来也改变不了什么,再闹得彼此不愉快,如果亲家在撺掇儿媳跟儿子吵架,那以后就家宅不宁了,只要人在,钱慢慢挣,总有还完那一天。 所以,储海峰一直没说,辛晓雯也被蒙在鼓里,她只知道丈夫特别能干,要了命挣钱,一天都不舍得休息,原来背负68万债务,他们结婚8年都没还清。 辛晓雯得知真相嚎啕大哭,第二天就回家跟父母要钱,没想到,母亲指着她鼻子骂: “钱给你弟结婚用了,你这个没良心的白眼狼,我们把你养大,花了不止68万,要点彩礼咋了?你结婚了胳膊肘就往外拐了,就是个白眼狼,要钱一分没有,你爱咋咋地!” 辛晓雯伤心欲绝,贪婪的父母,让她们夫妻背负了沉重的债务,导致结婚八年,还负重前行。 她对原生家庭失望至极,可又无可奈何,哭着回了家,决定用这68万买断生养之恩,从此和父母再无瓜葛。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辛晓雯父母有权索要高额彩礼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是维护婚姻关系和家庭稳定的重要一环。这一规定确保了婚姻的建立,是基于相互尊重、真爱和共同价值观的基础上,而不是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 2、辛晓雯父母说把她养大,68万彩礼算回报,有法可依吗?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有扶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辛晓雯的父母把她养大,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同样,当父母年老体衰,失去劳动能力时,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责任。 所以,辛晓雯父母以把她养大不容易,就索要68万彩礼,是借子女婚姻索财,违反了法律规定。 3、辛晓雯有权跟父母索要68万,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 《民法典》的规定,彩礼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 彩礼不是留给女方父母的,而是作为嫁妆,由女方带回婆家,用于小家庭的生活。 但辛晓雯父母,却背着她把68万具据为己有,用于给儿子成家立业,这显然违背了赠予彩礼的初衷,所以,这是违背《民法典》规定的行为。 父母借女儿婚姻大肆索财,然后儿子坐享其成,这种重男轻女的观念,不但违法,还违背公序良俗。 辛晓雯可以和父母协商,如果他们拒绝返还,可以起到法院追讨。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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