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老太把房子和钱全给了儿子,重病住院,看儿子花钱心疼,就让女儿来伺候她,

承载盘点 2024-06-24 11:42:32

广东广州,老太把房子和钱全给了儿子,重病住院,看儿子花钱心疼,就让女儿来伺候她,还要求拿7000元医药费,女儿根本不搭理她,可把老太气坏了,在电话里对女儿破口大骂,还把她告上法庭,让月挣2000的女儿,每月给她1500,法院的判决亮了。 范大妈,今年82岁,是一位典型的广东老妇人。她一生勤劳善良,一手打理家庭事务,靠自己的努力供养了两个子女。年轻时,她和丈夫过着勤俭节约的生活,积累了一些财产,包括一套房子和一笔存款。   20年前,当范大妈的丈夫不幸去世后,她独自照顾两个孩子长大。为了让他们拥有更好的生活,她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 - 将所有的房产和存款都赠予了年迈体弱的独子舒庆。她希望舒庆能够安享晚年,不用再为生活费发愁。   作为一个慈母,范大妈对两个孩子都非常疼爱。不过,相比之下,她似乎更加偏爱和疼惜独子舒庆。毕竟,作为家中独子,他承担着传宗接代的重任。而女儿舒萍则在家庭中担任次要角色,很少受到母亲的特别青睐。   母亲将全部财产都赠予了独子,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她的偏袒和不公平。但当时,她可能只是一时被儿子的孤独和病弱所感动,想要确保他能够安享晚年。然而,这个决定最终还是给母女俩的关系带来了难以弥合的裂痕。   虽然范大妈将所有财产都赠予了儿子舒庆,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舒庆并没有尽到应尽的赡养义务。当母亲身体状况每况愈下,需要大量的医疗费用时,舒庆却显得很冷漠,不太关心母亲的生活状况。   年迈体弱的范大妈不得不独自承担医疗费用的重担。她原本指望子女能为她提供所需的照料,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独子舒庆对此并不积极,常常置之不理。   相比之下,女儿舒萍虽然经济条件较为一般,但还是尽己所能地来照顾母亲。她经常前往医院探视,为母亲的生活起居提供帮助。然而,母女俩的关系并不那么融洽。范大妈对女儿的依赖程度远不如对儿子,这使得她很难接受女儿的帮助。   在面临重大医疗费用时,范大妈不得不寻求女儿的帮助。她要求女儿舒萍每月支付1500元的赡养费,并垫付7000元的医药费。但是,舒萍的经济状况并不能够负担得起这么高的费用。她只是一名普通的打工族,月收入仅2000元左右,根本无法满足母亲的要求。   母亲和女儿之间的这份隔阂,使得范大妈对舒萍的要求变得苛刻和不讲理。她对女儿的态度开始变得冷淡,甚至在电话中对她破口大骂。这进一步加剧了母女俩之间的矛盾,最终导致她将女儿告上了法庭。   针对范大妈提出的诉求,法院经过认真审理后做出了判决。从法律角度来看,子女确实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这种义务应当建立在子女的经济能力和父母的实际生活需求的基础之上,体现应尽之责。   在本案中,法院首先认定范大妈将全部财产赠予儿子舒庆的做法存在失衡。这种不公平的财产分配,客观上影响了女儿舒萍在经济上支持母亲的能力。换句话说,如果范大妈能够给予女儿一些财产,那么舒萍或许就能更好地承担起赡养母亲的责任。   基于此,法院判决舒萍每月需要支付450元的赡养费,而不是母亲要求的1500元。这个数字是综合考虑了舒萍的实际经济状况和范大妈的生活需求而确定的。法院认为,这个数额比较合理,既体现了子女的赡养义务,又不会过度超越舒萍的经济能力。   同时,法院驳回了范大妈要求女儿支付7000元医药费的诉求。法院认为,这个金额过高,超出了舒萍的经济承受能力。作为子女,舒萍确实应该尽自己所能地照顾和资助母亲,但不应该被要求承担过重的经济负担。   (案例来源: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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