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入职某公司,每天工作6.5小时,他每天拍照打卡30次,其同事说他多次在

承载盘点 2024-06-25 07:42:49

上海,男子入职某公司,每天工作6.5小时,他每天拍照打卡30次,其同事说他多次在办公室听音乐,看黄片。不曾想,一年后他离职时,竟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他182156.04元加班费。仲裁支持了他的诉求。公司不服,告上法庭,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杨某是一位职场新人,在2019年初的时候,他加入了一家知名的上海公司,担任起了预算员的工作。   这个岗位对于刚刚步入职场的杨某来说,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预算工作需要良好的数字处理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正好符合杨某的特点。   在公司内部,杨某表现不错,渐渐赢得了主管的信任。   不过,就在他工作一年多的时候,公司进行了一次岗位调整,将他从预算员的位置转移到了采购员的岗位上。这对于杨某来说,无疑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采购员的工作相比预算员更加繁忙和复杂,需要经常与供应商进行沟通谈判,同时还要及时把控库存情况,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对于杨某这样的新手来说,要在短时间内适应这种工作方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过,杨某并没有因此打起退堂鼓。他努力调整自己的工作状态,积极学习采购员的各项技能,在主管的指导下逐步熟悉了这份新工作。从考勤记录来看,杨某每天都按时上班,工作状态良好,表现也颇受主管的赞许。   就在杨某工作满一年后,他突然在离职时提出了一项令公司震惊的诉求——要求公司支付他高达182,156.04元的加班费。这个数字实在是太过惊人,让公司上下不禁陷入了一阵困惑。   按照公司的正常工作时间,每天上午9:15到12:00,下午2:00到6:00,总计6.5个小时。这已经算是一个比较宽松的上班时间了,员工基本上不会产生太多的加班。然而,杨某的考勤记录却显示,从入职到离职期间,他每月都有大量的加班记录,多次在晚上11点半之后才下班。   为了佐证自己的说法,杨某还提交了大量的证据,包括员工考勤记录表、指纹考勤照片、公司内部照片和视频光盘等。从这些证据来看,杨某的确在许多晚上都加班到很晚。   但是,公司方面并不认同杨某的说法。他们派出了两名证人——范某和袁某,试图推翻杨某的加班说法。这两人声称,杨某并没有真正加班,而是经常在办公室里玩乐、留宿甚至看电视剧等。   这场劳动争议最终上升到了劳动仲裁的层面。不过,让人意外的是,劳动仲裁庭最终支持了杨某的诉求,裁定公司需要支付他182,156.04元的加班费。   公司对这一结果并不满意,于是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推翻劳动仲裁的判决。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争辩。公司方面再次提出了范某和袁某的证词,试图证明杨某的行为并不符合常理。   最终,法院经过审慎考虑后,做出了判决:驳回杨某的加班费诉求。法院认为,从证据和证人的证词来看,杨某的行为和所提交的加班记录并不符合常理,存在恶意收集证据的嫌疑。因此,法院认定杨某的主张缺乏充分的依据,不予支持。   这个结果无疑是一个重大打击,杨某的劳动纠纷诉求遭到了彻底的否定。面对公司和法院的双重否定,他也只能无奈地接受这个结果,放弃了向更高级法院上诉的念头。   (案例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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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残梦 48
    2024-06-25 08:09

    这个杨某就是特意搞这个公司的,正常人谁会一天拍照30次证明在加班

  • 广和 26
    2024-06-25 11:40

    所以现在老板们或者创业者,能不雇佣员工就别雇,多使用ai替代人吧,用人成本太高,还要负担各种法律责任。关键是劳动仲裁只会支持员工,完全不保护纳税的企业,企业得不到应有的的保护,一个员工一年只需要上200天班,休息一百60天左右,就这还时时刻刻想着怎么告公司多捞钱,民营企业这么折腾根本受不了,所以还是让他们失业比较好

  • 2024-06-25 20:06

    按上海工资算,工作一年工资七八万,下班完一天十八万[无奈吐舌]算盘打得太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