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一哥哥因家穷,在别人家当了上门女婿。几十年后,弟弟拆迁分了6套房子,哥哥对弟弟说:“我给你5万,你卖一套房子给我吧!” 弟弟认为,哥哥已经“嫁”出去,没资格分房子。后来,哥哥一纸诉状将弟弟起诉到法院,结果出乎所有人意料。 (案例来源:徐州市人民法院) “当初,我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迫不得已才去当了上门女婿,就为了让你早点成家。现在你怎么能这样对我呢?” “哥哥,是你见钱眼开,咱们虽然是亲兄弟,但也得明算账, 我拆迁分的这6套房子,跟你没有一点关系,凭什么要让出一套房子给你呢?” 这对曾经亲密无间,从没有红过脸的好兄弟,此时都觉得对方自私,见钱眼开。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胡氏兄弟自幼丧母,父亲又体弱多病。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兄弟俩从小格外懂事,感情深厚。可因为家穷,兄弟俩没钱娶媳妇,房子也只有2间。 为了让弟弟顺利娶上老婆,哥哥胡顺主动提出去当上门女婿。后来,他跟一个走路一瘸一拐的女孩结了婚,入赘到对方家。 弟弟用哥哥的“彩礼钱”,也如愿娶了一个媳妇。 此后,兄弟俩逢年过节都有走动,胡顺对弟弟一家照顾有加,那年,弟媳妇做坐月子,他还特意将弟媳小红接到家中,让自己老婆伺候。 父亲生病住院,胡顺还找别人借了一千块钱送到医院。 父亲病故,胡顺又主动出了5000块丧葬费,不过,事后弟弟收到人情钱后,又主动还给了哥哥。 那个时候,兄弟俩凡事有商有量,从不会因为一些小事斤斤计较。可谁也没想到,自从弟弟拆迁分到六套房子,兄弟俩就彻底闹翻了。 胡顺的大儿子即将要结婚,可他家穷没钱给儿子买婚房。见弟弟拆迁分到6套房子,胡顺觉得自己作为家里的一份子,要求分一套房子不过分。 可弟弟却说,宅基地虽然是父亲名下,但早在几年前,他就自己出钱重新翻建,现在房子拆迁跟哥哥没有任何关系,再者,他都当了别人的上门女婿,户口也已经迁出去了。 而胡顺则说,弟弟拆掉老房翻新时,并没有跟他商量,他虽然当了上门女婿,但也对父亲尽了赡养义务,要求分一套房子并不过分。 见弟弟态度强硬,胡顺退让了一步,愿意出5万元在弟弟手里买一套拆迁房,当时一套拆迁房大概值20万。 可弟弟还是认为,哥哥占了便宜,不同意。弟弟也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他给哥哥补偿5万,房子的事免谈。 兄弟俩多次协商无果,还在村里调解了几次,可他们都认为自己没有错,是对方得寸进尺。 最终,哥哥一气之下将弟弟起诉到法院,要求分一套房子。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哥哥认为,他即便是当了上门女婿,也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1126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虽然按照当地风俗,男人入赘到别人家后,就相当于是“嫁”出去的女儿,可在哥哥看来,当初他之所以愿意做上门女婿,是考虑到家里太穷,为了弟弟好,才做出这样的决定。 况且,他即便是当了上门女婿,也尽到了赡养义务,虽然能力有限,但他已经尽自己所能。现如今,弟弟拆迁获得6套房子,不管是作为哥哥还是“出嫁的女儿”,他要求分一套房子不过分,而且他也不是白要,还愿意出5万元。 2、弟弟却认为房子是翻新重建,并不算父母的遗产,所以哥哥无权继承。 《民法典》第240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弟弟觉得,宅基地虽然是在父亲名下,但房子是他翻新重建,父亲没出钱,也没有出力。新房建好之后,登记在他名下,那个时候哥哥也没有提出什么意见,相当于认可由他继承父亲的宅基地。 现在哥哥见房子征收,就想要分一杯羹没这个道理。 他愿意赠送一套房子给哥哥是情分,不给是本分,哥哥不能强行要求他这么做。 3、法院并没有判决,采取庭外调解。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这对兄弟原本感情深厚,家庭困难的时候能够共患难,互帮互助。而如今生活条件好了,却因为一套房子闹成这样,法不外乎人情,从本质上来看,兄弟俩的主张都没有错。 但家是讲情而不是讲理的地方,法官对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说,希望兄弟俩能够以和为贵,多想想对方的好,在那么艰难的日子都过来了,为什么现在要反目成仇呢? 最终兄弟俩都愿意做出让步。 哥哥主动提出花10万买下弟弟的一套拆迁房,弟弟欣然同意,兄弟俩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这件事其实并没有对错之分,关键是看你如何取舍,有些人把亲情放在首位,有些人把房子看得比亲情重要。 金钱固然重要,但亲情无价。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化为名)
这弟弟好差
老二不地道啊
没良心的弟弟
哥哥应当分到三套房子,如果此前房子产权是父母的话。考虑到弟弟对老房子有投资,可以折中多分一套。结果应当是哥哥分两套房子,弟弟得四套
这个弟弟太差劲。
如果是我哥哥,既然已经翻脸了就不应该和解,一切由法院判决。哥哥最少能拿一套,因为这个弟弟骨子里根本就没有这个哥哥。
不要钱送给哥哥一套,兄弟情还在,
哥哥不拿钱也该有房子,弟弟你翻新的是你们父母的房子,如果你自己去盖新房那是你自己的,父母的房子平分才对。
弟弟是靠哥哥的彩礼娶的老婆,哪怕是女儿嫁出去了也有继承权[哭笑不得]
冰释前嫌!我看是情分没了[捂脸哭][捂脸哭]
这弟弟人品不好,父母名下的本来平分,考虑到弟弟已经出钱拆旧装修至少哥哥至少值两套
这当弟弟的人品有问题,哥哥虽然入赘到别家,可是祖宅是有权益的存在。几套房都不想给一套,这真的让人无法入怀。在这个世界上你有血脉的人还有谁呢?给你一道房子去认别人、能让你比亲兄弟还真吗?现在的人……
6套房子你也成不了马云,却能让兄弟翻身。父母过世,还有谁更亲?这弟弟太自私了,何况哥哥还是主动去上门,帮家里减轻负担,弟弟才能顺利结婚。
至少可以给哥哥一套,让他回家乡有落脚处。父母的地基,哥哥也应该有份。
这弟弟人品不咋滴,忘了手足亲情,当初愿意出姓招亲是因为化解家庭困难,并且哥哥一直帮衬弟弟,忘本忘恩负义之辈。
这弟太差,应无偿给哥两套。
哥哥为家庭牺牲这弟弟没良心独占房子,还要钱
分了6套也不给哥哥一套,这是个什么东西,我们这有一个也是一样倒插门,因为穷!后来弟弟有本事了就把哥哥接回来了!你看看人家这兄弟当的
还握手言和?怎么可能啊,见钱眼开的是弟弟,想想看如果哥在家不出去入赘,拆迁你有六套房吗?就冲这个你也得给哥哥一套房,再说你手上还有五套,难道不够你用吗?当然确实是不够你卖的
这样的弟弟不要也罢
还鸡毛感情深厚呢,哥哥做上门女婿得了彩礼钱给弟弟娶媳妇,拆迁六套房不愿意适当帮扶生活不好的哥哥,那特么叫感情深厚?感情深厚在条件好的时候不用说都会帮扶了
弟弟太差劲
这个弟弟是个狼心狗肺地家伙,没用!
贪心又愚蠢的弟弟。
这个弟弟不仁义!
弟弟没有良心,这样的兄弟看了寒心。要知道,一生只能一次做亲兄弟。钱有亲情重吗?钱没了可以每找,亲情没了,再也找不回来了。
弟弟无情无义,对哥哥曾经为他做出的牺牲没有任何感恩之心。
老二是不地道
如果房子产权是父亲名字,哥哥应分得3套!但现在房子产权的名字是弟弟的,严格来说和他哥没半点关系了!!
以前老家有个上门女婿,那人真的很好,可惜后来有病死了,那边的兄弟直接让几个侄子回去了并盖了几处新房
弟弟没良心,之前无偿给哥哥一套
大哥老实人,这弟弟品德很差
这是咋调节的 这个弟弟不咋样
哥哥不应该也有继承权吗
这样的弟弟不要也好
从古至今,家里兄弟两个的,如果哥哥发达了会拉弟弟一把,如果弟弟发达了不会拉哥哥一把。
给哥哥两套也应该
作为正常人,给自己亲哥一套房子,很正常
这弟弟掉钱眼里去了,自己爬不上来了。自私自利的没有亲情的冷血动物!
弟弟心真黑,老宅分那么多房子,给哥哥一套都不愿意,早晚遭报应
法官为什么说两兄弟的主张都没错?庭外调解成这样也算成功?
从我开始上班就在分担家里和接济哥哥,但是我家拆迁分了三套房的时候我妈也跟我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叫我为了家庭和睦不要来分房子
最讨厌调解员,嘴上讲的很圣母,但是同样的事落在他们身上时,却不圣母了,双标的职业。。。
真喜人,没有✓错吗,你六套房子,就算给你哥套,走觉得也不要紧,何况,你是用的你哥卖身的钱,结的婚,卖身的钱,没有这卖身的钱,你一辈子打光棍,
这弟弟是不咋的。
不同意就要55开了[捂脸哭]
自私自利的东西!
这个弟弟真不地道,而且是一个要钱不要命人,那,嫁出去女儿,照样可以分家产,对不对
不用给钱,拿一套才是正常
这弟弟太没有良心了吧。于情于理都应该给哥哥一套的。
如果是我,不会这么做,人生短短几十年,兄弟之情最重要
这个弟弟太没有人情味了
认钱不认哥的王八蛋。
法官是糊涂法官,感觉欺负哥哥不懂法,屁股坐在了弟弟一边,否则就是收了弟弟的好处。
广东怀集那边有个上门女婿死了都要回老家,兄弟一直留给他房子田地,只是妻儿不愿回去住
这种兄弟当有当无,利益面前背后一刀。
这个弟弟太缺德,完全忘记了他娶媳妇的钱是哥哥的卖身钱
老二太坏了,给哥哥一套一点不过分,给两套算好弟弟
弟弟不是个东西
弟弟要这么多套房子当饭吃呀!好人不做,一辈子也不过三万天唉!
这样的弟弟,不认也罢!
父母的财产子女有继承权。
六套又不是少,叫你哥在家留个窝亏了。这就所谓的没利益就没有伤害
请不要过高估计了亲情,过低估计了人性。
這弟弟太差勁,給哥一套,是應該的?[哭笑不得]
如果是我送两套给哥哥
这个弟弟不地道!
兄弟姐妹之间,厚道的总要吃点亏!做人各凭各良心。人在做,天在看
弟弟不是东西
这弟弟不仁道
应该让法院判
哥哥家拆迁了会给弟弟吗?
弟弟没想明白,你把房子带不进坟坑,没良心
这弟弟太差了,哥哥为了他能娶老婆自己出去当上门女婿,把钱给他娶老婆,而后有经常照顾家里,现在却分文不让,等法院调解后还要收10万,
煮豆燃萁实也!为弟实为势利眼!实为萁也!不会有好结果!
唉,做个人吧。血缘比钱重要[大哭]
于情于理都至少应该有哥哥一套,这弟弟是一个不讲情理的人。
弟弟太差劲了
老二不是人!
还能冰释前嫌?
哥哥做的真爷们,反关弟弟不近人情
自己五套哥哥一套还花钱,,,还有什么亲情可言
两个问题 第一为什么法院不判? 第二如果是姐姐呢? 各位 再品品
弟弟认钱比亲情重要
弟弟把房子看得太重,亲戚太淡
不可能握手言和了,心中肯定🈶疙瘩!
老二不是人
是我白给大哥一套房
人家征地本来就是地基 其他补偿不要 两套房总有的
哥哥应该有继承权吧,分两套应该没问题。
“嫁”出去又怎样 一样拥有继承权 老二不是个东西
那弟弟你先把结婚花的你哥的彩礼钱还给你哥啊,要是房子翻修的钱还没你哥彩礼钱多这不就相当于你哥花钱翻修的房子?6套房子你哥才应该占大头呢
这弟弟做人太差劲
女儿和儿子有平等的继承权,何况哥哥也是儿子只是去倒插门而已!
老二太二了
居然说没有对错之分?运良说是非你干脆改名叫无良弄是非好了。
6套应该给一套,要钱不要兄弟,日后怎么处
看来调解人也不负责,
家中老大都吃亏的,无私付出帮助父母把大家庭建设好,可小的或者父母都认为理所当然,这样谁愿意当老大。都没好下场。
弟弟有点过了,若不是哥哥入赘,他就光棍一个,直到分6套房子才可能取妻(很可能是二婚的)… 就法律上来说,哥哥也有继承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