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鸡不成蚀把米!”湖南,大叔恋上小30岁情人,男子担心晚节不保,女子说只谈感情

大博而化易 2024-06-28 11:47:13

“杀鸡不成蚀把米!”湖南,大叔恋上小30岁情人,男子担心晚节不保,女子说只谈感情不会影响男子家庭,男子悬着的心放下了。相识短短十日,他便大方赠8000元金手镯,谁料女子竟嫌太小,直接换成价值2万多的,男子惊觉,欲分手止损,女子却霸气回应:分手可以,先买辆20万的车!男子无奈拉黑,然而女子竟使出狠招,让男子追悔莫及,报警求助。

(案例来源:湖南频道)

深夜,陈昊坐在床边,两手抱着头,头深深埋入膝间。

他寝食难安,感觉自己似乎陷入了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

原来,陈昊在社交平台上,偶然间邂逅了一个名叫晓梦的年轻女子。

晓梦年轻貌美,充满青春的活力,陈昊被深深吸引,两人开始频繁地聊天。

生活的平淡让陈昊在内心深处,渴望着一点不一样的刺激。

两人相识不过十天,但感情却迅速升温。一天,陈昊鼓起勇气邀请晓梦见面。

两人一见如故,仿佛有说不完的话。陈昊被晓梦的美丽和气质所吸引,明知道比自己小30多岁,还是控制不住与其交往。

同时陈昊也有顾虑,自己有家庭,妻贤子孝,这事要传出去,一世清白,晚节不保。

晓梦冰雪聪明,看出他的小心思,直接挑明,俩人做红颜知己,只谈感情,自己很乖,不会破坏陈昊家庭。

陈昊以为遇到真爱,其实是噩梦的开始。

看着眼前清纯可人的小情人,陈昊忘乎所以,为了表示诚意,他送给晓梦一只8000元的金手镯。

晓梦收到礼物时眼中闪过一丝惊喜,随后撅着小嘴撒娇说:昊哥,这个手镯虽然漂亮,但不是我喜欢的款式,你能陪我去换一个吗?

晓梦一口一个哥,把他的心都喊化了,陈昊二话不说,两人来到金店,晓梦精心挑选了一个价值20000多元的金手镯。

陈昊当时有些心疼,但为了讨晓梦欢心,还是咬牙买下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陈昊发现晓梦经常找各种理由向他要钱,而每次要钱时都表现得十分乖巧懂事,拿到钱后就对他不冷不热。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被忽悠了,开始怀疑晓梦接近自己的真实目的。

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为了及时止损,他当即提出分手。

晓梦却一反常态:分手可以,但必须给我一辆价值二十多万的车子作为补偿。

陈昊被震惊了,他怒斥道:你什么意思,这是在敲诈知道吗?

但晓梦却霸气回应:我和你在一起这么长时间,现在分手了难道不应该给我一点补偿吗?

他愤怒地拉黑了晓梦的联系方式,并发誓再也不与她有任何联系。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几天后,陈昊的妻子突然告诉他,有个叫晓梦的女子来找他,说是有事相求。

陈昊吓出一身冷汗,他赶紧联系晓梦,让她不要胡来。

晓梦直言如果陈昊不满足她的要求,她就会将两人的关系公之于众。

陈昊欲哭无泪,后悔自己当初一时糊涂,没有看清晓梦的真实面目。

他为了息事宁人,给晓梦转了20万买车钱,以后一刀两断。

怎料,晓梦不肯放手,用威胁的手段多次要钱,陈昊每天都生活在恐惧和不安之中,生怕晓梦会曝光他们的关系。

短短5个月,陈昊先后给晓梦转账了42万余元,始终无法摆脱她的纠缠,最后报警求助。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晓梦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此案例中,晓梦以感情为由,与陈昊建立不正当关系,引诱其落去圈套,诱使陈昊交付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

2、陈昊给晓梦前后转账的42万是否能追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合本案例,如果陈昊妻子起诉晓梦,有权追回夫妻共有财产,陈昊转账给晓梦的钱款,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陈鹏无权一人分配。

3、晓梦用威胁的手段从陈昊那里索要钱款42万余元,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晓梦以谈情说爱为幌子,骗取陈昊信任,开始她的敛财计划,被发现后用要挟的手段,继续索要钱款共计42万余元,数额较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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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6-28 12:16

    送她进去踩缝纫机

  • 2024-06-28 12:19

    不然图你老图你不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