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照顾孤寡老人12载,老人去世后,将5套房产遗赠给男子,男子为了办理过

大博而化易 2024-06-28 11:49:39

北京,一男子照顾孤寡老人12载,老人去世后,将5套房产遗赠给男子,男子为了办理过户手续,将老人的妹妹和侄女告上法院,要求她们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法院这样判了。

(内容来自:掌闻视讯)

阮大爷眯缝着双眼,满脸含笑。

好久没有这么热闹了,自从刘大军带着全家搬进了阮大爷的老宅,阮大爷的精神一下好了起来。

原来,阮大爷是一位孤寡老人,他一生未婚。

1930年,阮大爷出生,他有四个哥哥,一个妹妹,父母去世后,兄妹几人相依为命。

随着岁月的流逝,阮大爷的亲人也一个个离去,最后只剩下他二哥的两个女儿和唯一的妹妹还在人世。

2011年的时候,阮大爷孤独地坐在家门口,他年迈体弱,生活没有依靠。

阮大爷害怕,怕自己有一天忽然倒下,都没人知道,他思前想后,没有办法。

他拄着拐杖,慢慢走到了村委会里,他把自己的担忧,给村委会的干部讲述了一遍。

村委会一看,老人的养老的确是个问题,阮大爷已经没了独自生活的能力。

村委会考虑再三,在村子里走访了一遍。

村民刘大军站了出来,他表示自己和阮大爷平时就有走动,他十分同情大爷,愿意为他养老送终。

刘大军心底善良,是村里出了名的热心肠,他与阮大爷虽无血缘关系,但他看到阮大爷的生活很是艰难,经常自发的前去照顾。

如今有了村委会的协调,刘大军表示,他自愿承担起抚养阮大爷的责任。

阮大爷无儿无女,他愿意把自己的老屋,将来留给刘大军继承。

俩人在村委会的主持下,签署了《遗赠扶养协议》。

协议上声明,刘大军将负责阮大爷的生养死葬,而阮大爷则将其全部财产,包括那位于村中的老屋,遗赠给刘大军所有。

刘大军保证,悉心照顾遗赠人阮大爷,让老人安度晚年。

至遗赠人阮大爷去世之前,供给生活水平保持全村平均生活水平。

这段话刘大军也写在了协议之上,以表示自己的诚意。

2011年11月,刘大军正式承担起抚养阮大爷的责任。

为了阮大爷的生活,刘大军一家搬进了阮大爷的院子,全家人齐上手,半天的功夫,整个院子房间焕然一新。

刘大军把院子的地面夯实铺平,方便阮大爷来回活动。

阮大爷的被褥,全部换新,再给大爷洗澡理发,刮刮胡子,几个小孙子围在身边,听他唠叨小时候的故事。

过年的时候,刘大军的小孙子小孙女,给大爷磕头拜年,孙女给大爷洗脸洗脚,一家人热热闹闹吃年夜饭,家里一片欢声笑语,乐的阮大爷笑声不断。

阮大爷感受到了家庭温暖,他的脸上扫去了阴霾,换来了幸福的微笑。

2023年,阮大爷的宅基地被划入拆迁项目,他获得了五套安置房。

村民们羡慕不已,阮大爷却淡然处之。

刘大军一家给他带来的温暖幸福,远比这几套房子更为重要,共同生活的日子,才是阮大爷最难忘的时光。

也许幂幂之中,这5套房产,就是阮大爷给刘大军准备的礼物,这一年的10月,90多岁的阮大爷安然去世。

刘大军一家悲痛欲绝,他送走了这位如亲人般的老人,为他买下了墓地,料理了丧葬事宜。

在阮大爷的葬礼上,刘大军含泪拜别,在他心里,早已将阮大爷看成自己的亲人。

阮大爷的遗产,也按照协议的规定,全部留给了刘大军。

但是继承遗产,必须要走完法定程序。

为了接受遗赠,刘大军起诉到法院,要求阮大爷的妹妹和侄女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又是怎么认定的呢?

1,阮大爷一生未婚,现存的亲戚只有妹妹和两个侄女,她们有权继承阮大爷的遗产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继承财产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此,阮大爷的妹妹和侄女有权继承阮大爷的财产。

2,刘大军认为,自己和阮大爷签下遗赠抚养协议,并对阮大爷如约履行了“生养死葬”的扶养义务,因此,理应如约继承阮大爷的全部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3,法院通过走访和实地调查,判定刘大军如约对阮大爷尽到了生养死葬的责任,理应继承阮大爷的全部财产。

村民们作证,刘大军待阮大爷情同父子,保证了阮大爷的生活质量,和村里人生活质量相比,处于中上水平。

阮大爷妹妹和侄女也承认,自从刘大军一家和阮大爷同住后,她们看望老人的次数不多。

法院判决,阮大爷留下的5套房屋所有权益,应当由刘大军继承。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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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6-28 12:16

    立遗嘱并公证,不必这么麻烦

  • 2024-06-28 12:06

    锤子,既然继承了遗产,那与他妹和姪女有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