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寒心了!”浙江,男子下班捡到一个垃圾袋,打开一看,里面竟然是22万现金。男子

运良说是非 2024-06-28 19:14:16

“太寒心了!”浙江,男子下班捡到一个垃圾袋,打开一看,里面竟然是22万现金。男子心动了,可他还是交到了派出所,并当着警方的面归还给了失主。可没想到,次日,失主竟然找到他,说少了5万,让他赔偿。男子气炸了,双方对簿公堂,法院判了! (来源:网易新闻) 李林唱着小曲儿,骑着自行车刚下班,还没进门,就看到王强在自家旁边转悠。 他觉得有点儿奇怪,便隔老远跟他打招呼:“强哥,你咋来了也不提前通知我一声,我好买菜啊,来,快进屋歇歇!” 可王强看到他,却气不打一处来,他大声说:“你别装了,快点拿出来!”说完,他把手掌伸到了李林的面前。 “不是,强哥,你这唱的是哪一出啊?你要我拿什么?”李林不知所以然。 王强却鄙夷地看着他说:“昨天我还以为是你个拾金不昧的正人君子,没想到我看错了人,你说,昨天你捡到了多少钱。” 李林摸了摸脑袋说:“22万啊,昨天不都当警察面给你了吗?” 王强气坏了,他直接说:“我丢了27万,你捡了钱想要点儿酬劳我可以理解,可你不能一声不吭,就昧了我5万,如果你今天不把这钱交出来,我就报警!”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那天,李林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看到路边有一个黑色的垃圾袋,看着鼓鼓嚷嚷的,他心里暗骂了一声:“是谁这么缺德,这么大一包垃圾直接扔在马路上,真没素质。” 他将那包“垃圾”捡起来,刚想丢到垃圾桶,却发现里面很沉,而且有棱有角的,不像是普通的垃圾。 他在好奇心的驱动下,他打开看了一眼,顿时被亮花了眼,里面竟然是一沓沓百元大钞,他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多钱。 说不动心,那是假的,这堆钱估计都能付个房子的首付了,那破出租屋,他早就住够了。 见四下无人,他便将那袋子钱拿回了家,摊开一点,整整22万,看着那堆得小山一样的钞票,他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 可冷静下来后,他狠狠地甩了自己一巴掌,虽说自己穷,可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钱也不知道是谁掉的,万一是别人的救命钱呢,那自己成啥人了。 再说了,私自侵占别人的钱是犯法的,不行,这钱必须得还回去! 想到这,李林马上出发,跑到派出所,将钱交给了警察叔叔,还将捡钱的时间地点都说了一遍。 警察对他行为表示了肯定,通过他提供的信息,很快便通过马路上的监控,找到了失主王强。 王强正因为丢失钱的事,难过得吃不下饭,他正打算报警,就收到了喜讯。 在派出所里,他向李林千恩万谢,还主动提出给他一些感谢费,可是被李林拒绝了。 此时,李林在王强的感谢声中,感觉自己的形象都高大了不少,助人为乐的感觉太美妙了! 王强向李林索要了电话和住址,说是改天一定登门造访,请李林喝两盅。 可没想到,李林的高兴劲还没过去,便发生了开头那一幕! 看到王强诬陷自己偷拿了钱,李林肺都要气炸了,他极度不爽地说:“王强,你别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我要是真想昧了你的钱,我会自己拿去派出所吗,你血口喷人!” 可王强根本不信,他坚持说自己回家清点后,发现少了5万,这钱是他刚取出来的,唯一经手人就是李林,除了他,还会有谁拿这钱! 两人争执了起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王强见拿不回钱,转身就将李林告上了法庭。 那么,在法律上又会如何看待此事呢? 1、王强坚持说李林拿了自己5万元,那他就要提供相关的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0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如果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王强提供了在银行的取款记录,但从取钱到掉钱,中间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王强一人,而李林在取钱后,主动交到派出所,且双方是当着派出所的事清点的。当时王强并未就此事提出异议,次日却秋后算账,不符合逻辑,法院不予支持! 2、如果李林确实偷拿了王强的5万元,则构成了不当得利或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 根据《民法典》第987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路上捡到不属于自己的财物,应当主动交到派出所,是大众应有的常识,而如果捡到他人的钱,占为己有,失主讨要拒不归还的,则为构成不当得利,如果金额大于2万元的,还会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承担刑责。 3、法院是这样判决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王强在派出所清点财物时,并没有提出反对意见,而事后却仅凭自身猜测,断定李林偷拿了自己5万,且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因此法院不予支持。 其次,李林在捡到钱后,主动送到了派出所,如果他有心侵占,根本不会实施这一操作,这并不符合有侵占意图人群的正常心理。 因此,法院判决:驳回王强的所有诉求! 对此,你怎么看?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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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6-28 19:36

    他丢的数和拾到的对不上,说明这钱不是他丢的。

  • lcger 46
    2024-06-28 19:36

    不对呀!款数对不上,应该不是他丢的那个钱,警察应该及时追回,无人认领,归拾到者所以。

  • 2024-06-28 19:26

    法院应该判原告敲诈勒索罪。

  • 2024-06-28 19:34

    法院让该判这钱不是他的,是另一个失主的。二十二万追回来,等二十七万追回来再说

  • 2024-06-28 19:29

    诬告就这样算了?成功了白赚5万,失败了毛事没有?那以后谁敢归还?法院虽然驳回了,但是不用惩罚这些诬告的?

  • 2024-06-28 20:51

    编吧!

  • 2024-06-28 21:16

    这钱不是王强的数量不对

  • 2024-06-28 21:11

    大家说说现在谁捡到20多万会上缴,上缴那个绝对是五行缺一。

  • 2024-06-29 11:42

    当着警方的面归还?三方都忘了清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