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4旬女子因同学聚会与初恋男同学重逢。当晚二人因酒精作用开了房。女子发现怀孕后,因4旬仍未与丈夫育有子女,不顾男同学的劝阻,执意要生下孩子。7年后,男同学妻子发现并起诉要求返还丈夫的赠与款共计38万元。但女子却以双方七年未见过面、是抚养费为由抗辩。但法院却这样判。
(来源: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周先生与冰女士是高中同学,二人高中还没毕业,就因家庭原因,向亲戚借了点钱结伴南下广东务工。
二人到了广东后,周先生能力出众,轻松就通过工厂的面试和试用期,但奈何冰女士从小就怎么干过活,其多次因工作能力不达标而被多家工厂淘汰。
为了能够与冰女士同在一家厂工作。周先生主动拒绝入职并陪着冰女士继续找工作。辗转多家工厂后,二人终于在一家庭作坊式的制衣厂处,找到工作。
虽然周先生从未曾向冰女士表白,但冰女士知道周先生的心思,且放假时也经常一起外出游玩、开房。
可工作到年底时,冰女士却不愿意跟着周先生回老家过春节。周先生当时没多想,就独自返乡过春节。
但春节结束周先生又乘车回到工厂后,结果却发现冰女士竟然与制衣厂老板的儿子确定了恋爱关系。
得知实情后,周先生又回到老家工作并认识同事胡女士。二人恋爱一年多后,登记结婚并育有子女。
自从离开广东后,周先生就再也没有与冰女士联系。
时间来到冰女士40岁时,其因回老家参加同学聚会与周先生重逢。当天晚上,二人因酒精作用开了房。
几天后,冰女士又回到广东生活。大约过了两个月,冰女士主动联系周先生说其怀孕了,孩子是周先生的。起初周先生是不信的。但冰女士说,她结婚那么多年都没有生育子女。医生证实是丈夫的原因。
可能是周先生比较信任冰女士,他没有要求先做亲子鉴定,直接就问冰女士想怎么处理这件事?
冰女士声称自己一直想要个孩子,自己都40岁了,再不要就没机会了,至于其他事就顾不了那么多。
虽然周先生曾多次以会影响冰女士的家庭、高龄产妇会很危险等理由劝阻过,但冰女土还是执意要生。
之后的七年时间里,周先生都没有与冰女士见过面,但却瞒着妻子累计给冰女士转账了38万余元。
周先生并不是什么大老板,且每年有多少收入妻子是算得出来的。七年后,妻子因发现周先生的存款对不上,开始追查此事并因此联系上了冰女士。
冰女士声称这是周先生7岁孩子的抚养费。但妻子根本不信。毕竟过去7年,夫妻俩几乎是形影不离的。
虽然周先生事后也说出了实情,但得知没有做过亲子鉴定后,妻子还是不相信并坚持认为周先生被骗。
得知周先生的妻子胡女士要被以诈骗为由报警后,冰女士主动带着孩子回到老家,配合做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报告显示,周先生与冰女士所育孩子是亲生父子关系。胡女士事后又要求重新再做了一次。
两次证实孩子是周先生的后,妻子胡女士一气之下,将冰女士告上法庭,主张38万元是夫妻财产,周先生擅自处分侵犯其财产权,冰女士负有返还义务。
民法典第663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可冰女士却认为:亲子鉴定报告已证实其所育孩子是周先生的,虽然是周先生婚外生子,但其仍然负有抚养义务。因此,周先生的转账都是支付其亲生子女的抚养费,并非胡女士所述的无偿赠与。而且,其与周先生七年多未见面,不可能花周先生的钱。
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那么法院最终会怎么判呢?
首先,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具体到本案中,周先生婚内出轨并与冰女士婚外育有一子,违背夫妻忠诚义务,应受到负面的评价。
其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具体到本案中,周先生背叛婚姻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给付冰女士,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损害妻子胡女士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的合法权益。
基于此,依法应当认定周先生向冰女士转款等“赠与”的行为无效,应由冰女士向胡女士予以返还。
最后,虽然周先生对婚外所育子女负有抚养义务。但根据本案实际情况,结合当地生活消费水平、物价水平以及冰女士也同样负有抚养义务等综合因素,
酌情确定确认抚养费为16万元,该款项应从上述返还款中予以扣除。即冰女士应当返还胡女士款项为22万元,此后孩子的抚养费冰女士可另行提出主张。
综上,法院依法判定冰女士返还胡女士22万元。
7年16万,以此为标准,量化年,月。按时要。不给就起诉,有判决书,以后分遗产,分抚血金。2份亲子签定,这次判决书。实锤私生子身份。
“因4旬仍未与丈夫育有子女”,这个是什么话?请说清楚吧?
女子老公与此事无关!
冰女士大大的坏
乱七八糟的人,乱七八糟的事。害了无辜的孩子。都离婚再结不简单吗?返还,让那俩公婆自己去扯,实在不行从孩子日后生活费扣减。同学聚会道德底线无的人还是少参加
婚也离了,都不好,
原配这下亏惨了,以后的收入里,每年都要给抚养费直到大学毕业
狗屁不通,还学人家写
真够恶心的
7年16万,抚养费少了。
女子的丈夫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喜欢并习惯出轨的人渣男女,这世界是存在因果律的,“好”事情做多了,做绝了,总会用另一种方式回馈到身上的[哭笑不得] 最好理解的方式老无所依,脏病缠身,回馈绿帽,家破人亡
法院的判决已经超越了情理法的底线,这是抚养权之争,不是第三者侵犯婚姻权之争!法院又准备弄出来南京不能见义勇为案!
周女士执意生孩子对她而言是有利的,其他都是次要因素
这编文章有几个板本,只是改了地方和人名,现在的小编真的会编。
在法律方面其实有个矛盾点,一方的非婚生子女等同婚生子女,需要提供抚养费。而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平等协商取得一致,一方无权私自处置,这两方面要如何协调兼顾呢?你要出抚养费,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七年十六万,一年两万多,一个月两千多,作为抚养费有点多了[滑稽笑][滑稽笑]
看到了吧?这就是现代男女不想结婚的原因之一
全文没有见过冰女士的老公!
牛逼
是不是构成重婚罪了
法院既然承认婚外生子有扶养权,那为什么只字不提重婚罪呢[打脸]
判决合理
假如情况属实,偷情有情可原 ,
现在不管怎么生,有孩子国家就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