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一女子嫌丈夫老实木讷,果断离婚嫁给自己的真爱。可谁想,女子再婚刚怀孕没多久,这天,就因为丈夫做了一件令她无法接受的事,女子将“真爱”送进了牢房。
(案例来源:一线普法)
这天,怀孕3个月的王芬,就因为炒菜少放了点盐,被丈夫连着扇了3个大耳光。王芬硬是一滴眼泪都没流,因为,此刻的她恨透了自己。
王芬强忍着夺眶而出的泪水,对自己说:“路既然是自己选的,就算是跪着也要走完,不能让别人看笑话。”
可这也仅仅只是王芬一厢情愿的想法,因为,几天后,8岁的女儿丽丽告诉了她一个晴天霹雳。
这天,王芬见女儿走路极其怪异,关切地问道:“你身上哪里不舒服吗?怎么那样走路。” 丽丽抬头望向母亲,却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最终在王芬的耐心追问下,丽丽吐露实情。继父趁家里没人,脱掉她的裤子,然后欺负她。尽管丽现一再喊疼,可继父还是我行我素。
王芬瞬间脑海一片空白,怎么也不愿接受这样的现实。随后,她带女儿去医院检查,拿到结果的那一刻,王芬哭到瘫软在地上。
为母则刚,谁也没想到,一向软弱的王芬竟将这个禽畜不如的丈夫告上法院,最终潘东被判刑5年零7个月。
那么王芬当初又是怎么跟潘东走在一起的呢?
原本,王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丈夫李勇忠厚老实,结婚多年,从没对妻子动过一根手指头,在外打工每次花了工资,都准时将钱寄回家。
可耐不住寂寞的王芬,却被潘东的花言巧语哄得心花怒放,明知道他是当地出了名的“混混”,明知道他没有正当职业,整天就是游手好闲。
可王芬依旧痴迷于他,甚至还向丈夫提离婚。
因潘东家里太穷,他便入赘到王家。如愿嫁给真爱的王芬,起初还觉得此生无憾,有情能够饮水饱。
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婚后没多久,潘东就露出真面目,不仅每天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脾气还非常不好。
潘东在家里就像是一个“土皇帝“,对年迈的岳父母呼来喝去,稍不顺心还会把王芬打得鼻青脸肿。回想起前夫的好,王芬悔得肠子都青了。
让王芬感动至极的是,潘东入狱之后,前夫李勇不仅没有落井下石,见王芬怀孕没有人照顾,家里经济困难,还经常主动过来帮她干活,替她撑起这个家。
就这样,两人又重新生活在一起。
王芬天真地想,只要潘东一出狱就立马跟他离婚。可她却太低估了人性,潘东刑满释放,得知王芬又跟前夫混在一起,怒火中烧。
王芬提出离婚,他恐吓威胁不会放过她的家人。出于对家人的考虑,王芬打消了复婚的想法,可她的隐忍,换来的是潘东对她永无止尽的折磨。
心生绝望的王芬为摆脱潘东,竟想让她永远消失。于是,她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前夫李勇,夺妻之恨岂有不报之理?
李勇痛快答应,两人担心不是潘东的对手,王芬又将这个计划告诉了父亲老王。老王不仅没有制止,也愿意助他们一臂之力。
可三个人还是担心计划失败,王芬又找了2个男邻居当帮凶。
经过一番谋划,这天深夜,5人合力将睡梦中的潘东打死,几个月后,事情败露他们被警方一网打尽。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潘东犯错,已受到应有的惩罚,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的性命。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 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潘东作为继父,是孩子法律上的父亲,可他却对年仅8岁的继女做出丧心病狂的事,不顾孩子的苦苦哀求,使用晓暴力玷污了孩子的清白。
情节恶劣,对社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故法院判他5年零7个月有期徒刑,这是他罪有应得。
2、王芬因家庭矛盾,伙同别人谋害丈夫,虽事出有因,但已触犯法律。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芬长期遭受家暴,对丈夫心生不满,想离婚又被威胁,为了让丈夫永远消失,产生了杀人的想法。
她并不是激情犯罪,而是有预谋,这样的性质就更为恶劣。罪加一等的是,她还找了几个帮凶,性质再次升级。
本案中,5个人共同作案,但在量刑上会有所区别。王芬跟李勇作为主犯,他们的量刑会更重,从犯则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当然,参与杀人就算是从犯,显然也是不可能免除处罚。
3、这场悲剧的导火索就是王芬不甘寂寞而起。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王芬原本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可就因为她在婚姻存续期间,跟潘东有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导致自己的人生错位,最后引发出一系列的事情。
通过这个案例再次验证,违背公序良俗的感情不会善始善终,轻则婚姻破灭,重则家破人亡。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男不坏女不爱,寻刺激
饭饱思淫欲的下场。。。
5年太少了,15年合理,8岁还继父
三观不正女人害了所有男人
事实证明破鞋不可穿
这个女的,就是过去老人所说的掃帚星。谁聚谁倒霉!
不作不死
这个女的真是扫把星祸害家人祸害前夫,早就该死了!
真是娶个不良妇,害尽一家人。前夫也是贱,上天已经给他一次免祸的机会了,还贱贱的凑上去。结果终于逃不脱吃长期牢饭的厄运。
老实人真尖啊
引狼入室,咎由自取
该有这种下场
这家伙连炒菜都不会,还想做个好爸爸?子女关系?别逗了,这分明是个渣男啊
继父怎么是法律上的父亲。就是胡诌八扯
这女子离婚再婚还不够,孩子也要受罪?子女关系?呵呵,一家人有难同当
渣吗
活该
这样的报道?你们信吗?
王过于空闲,不懂珍惜自己的家庭。
老公还有“亲生”的?
呵呵 这两个字是不是很多人都不用了。
害人害已的女人
坏女人毁了别人也毁了自己。
是小编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