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山东,男子在后备箱搁了6个西瓜,交警罚了他200,说他是客货混装,男子问交警,西瓜是给家里人吃的,不搁后备箱搁哪?交警说他: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内容来自:广州普法)
张晓宏顶着大太阳,开着小车,驶往家里的方向。
大清早母亲打来了电话,让他回家摘瓜,家里的西瓜成熟,比外面卖的好上许多。
张晓宏赶在早上的时间处理完工作,开着车就往乡下奔去。
老家的西瓜,甜而多汁,母亲的电话,像一阵凉风,让他瞬间想起儿时的场景。
转眼间车子驶进村里,母亲在电话里告诉他说,这会儿就在地头里摘瓜。
张晓宏绕着小路,一直开到了自己家地里。
地里一片绿油油的西瓜,那西瓜圆滚滚,胖乎乎,鼓胀着肚皮,个个都想炸开的样子。
母亲带着顶草帽,双手晒得黝黑,脚下搁着一堆挑好的西瓜。
母亲随身带着小刀,先切开一个让张晓宏吃了个饱。
剩下的西瓜搁到后备箱里,俩人坐上小车,一路开回了家。
午饭之后还要赶回城里,张晓宏一共带了6个西瓜。
母亲又给他装些吃的,喝的,张晓宏一看时间差不多,他向母亲道别,一溜烟往市里开去。
回城的路上,张晓宏心情格外舒畅。突然前面出现交警,张晓宏以为是查驾照,缓缓放满了车速。
交警到了跟前,要他打开后备箱。后备箱里6个西瓜,新鲜的还带着瓜蒂。
交警啥也没说,直接给他开了罚单,罚款200。
张晓宏一头雾水,罚款也得说明情况。
他问交警:“我这西瓜是刚从自己家地里摘的,带回城里给老婆娃吃。”
那交警面无表情,指着后备箱里的西瓜,严肃地告诉他:“私家车没有运营资质,不能客货混装。”
“那我搁哪?我这西瓜是自己吃的,我又不卖,咋能说运营?难不成挂我脖子上吗?”张晓宏感到不公,争辩了两句。
那交警来了一句:“这也是为你们的安全着想!”
“那你来说说,后备车厢不能装东西,那它是用来干啥的?”
交警冷冷回复:“如果你觉得不公,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交警说完,等着他交罚款,张晓宏憋屈一肚子闷气,没有丝毫的办法。
他交上罚款,才顺利离开,心中却像堵了一块石头。
他把这事发到了网上,很快引起了热议,人们都在奇怪,那这后备箱设计出来到底是干啥用的?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张晓宏认为,交警见到他后备车厢放了西瓜,说他客货混装,就给他开了200元罚单,这不公平。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即后备箱)外,不得载货。
西瓜是给家里人吃的,又不是往外卖的,自己把西瓜搁后备箱根本没有问题。
2,交警说他“客货混装”没有道理。
客货混装的认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张晓宏携带的西瓜数量并不多,且放置在后备箱内,
并未对行车安全造成明显影响。因此,交警的处罚决定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载客汽车不得在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以外的地方载货。
如果张晓宏把将西瓜放在乘客舱里面才算构成客货混装。
3,交警告诉他,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张晓宏对交警的处罚决定不服,他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行政机关将重新审查该处罚决定是否合法、适当,并可能根据审查结果改变原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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