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交警,无权扣押我的车!”广东深圳,女子花1600元购买一辆电动车,谁知上路第三天就遇到巡警,巡警说她电动车超标。扣押了她的电动车。女子再三解释,巡警不清,女子一怒之下把公安机关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巡警对她作出的行政处罚,还说巡警没有执法权。女子用9年时间维权上诉,最终法院这样判了! (信息来源:广东省高院) 2008年的深圳,空气中都弥漫着机遇的味道,无数年轻人怀揣着梦想来到这里,希望在这片热土上闯出一片天地。黄丽娟,一位来自湖南的姑娘,也是这股浪潮中的一员。 初到深圳,黄丽娟在一家电子厂找到了一份工作。虽然工资不高,但她勤奋努力,希望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的未来。为了方便上下班,也为了在业余时间能够更好地学习充电,黄丽娟省吃俭用,终于攒够了钱,买了一辆心仪已久的电动车。 新车到手,黄丽娟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然而,这份喜悦仅仅维持了三天,就被一场突如其来的遭遇打破,也将她推向了长达九年的维权之路。 那是一个中午,黄丽娟骑着电动车赶回出租屋,准备利用午休时间做饭、学习。突然,几名身穿便衣的人拦住了她的去路,自称是巡警,要求检查她的电动车。 “这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上路,按理应该扣押。”检查过后,巡警的一句话犹如晴天霹雳,让黄丽娟顿时愣在原地。 “不可能!我的车是正规车行买的,所有手续齐全,怎么就不符合标准了呢?”黄丽娟急忙拿出购车发票、合格证等证明材料,试图证明自己的清白。然而,无论她如何解释,巡警始终不为所动,最终强行扣押了她的电动车。 “这车我才买了三天啊!你们怎么能这样呢?”眼看着自己辛苦攒钱买来的电动车被扣走,黄丽娟的心中充满了委屈和愤怒。她不明白,自己明明没有做错什么,为什么会被如此对待? 为了讨回公道,黄丽娟多次找到扣押车辆的巡警,希望能够协商解决此事。然而,换来的却是对方一次又一次的拒绝。 难道就这样算了?不!黄丽娟不甘心!她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9年,黄丽娟将巡警所在的公安机关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对她的行政处罚,并返还被扣押的电动车。 法庭上,黄丽娟据理力争,将购车发票、合格证等证明材料一一呈堂,证明自己的电动车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超标”问题。同时,她还指出,巡警并非交警,无权对车辆进行扣押,他们的行为属于越权执法。 然而,公安机关却拿出了另外一套说辞。他们声称,根据电动车生产厂家的负责人证言,黄丽娟购买的这款电动车确实存在“超标”问题。此外,他们还提供了一份“关于限制摩托车在部分道路行驶的通告”,以此作为扣押黄丽娟电动车的依据。 对于公安机关的说法,黄丽娟并不认可。她指出,公安机关提供的“超标”证据真实性存疑,且该“通告”并未向社会公开公示,不能作为处罚依据。此外,巡警声称曾对她的电动车进行过称重,但她本人并未在场,无法确认他们称重的究竟是不是自己的车,因此这份证据也不足以采信。 然而,黄丽娟的辩解并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从2010年到2014年,她一次又一次提起诉讼,法院均以“原判决理由成立”为由,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并建议她寻求行政途径解决问题。 一次又一次的败诉,让黄丽娟身心俱疲,但她始终没有放弃。她坚信,法律是公正的,自己没有做错什么,就一定能够讨回公道! 2014年,黄丽娟不服判决,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这一次,她终于等来了希望的曙光。 高院在审查了案件材料后,认为该案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最终批准了黄丽娟的再审申请。 2018年,经过漫长的审理,法院最终认定,公安机关扣押黄丽娟电动车的处罚决定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并判令公安机关赔偿黄丽娟的损失。 听到判决的那一刻,黄丽娟的眼眶湿润了。九年的坚持,九年的等待,她终于赢得了这场漫长的官司,也为自己讨回了公道! 然而,九年的时间,早已物是人非。当初被扣押的电动车早已不知去向,公安机关也只能按照当时的购买价格赔偿黄丽娟1600元。 1600元,对于2008年的黄丽娟来说或许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但九年后的今天,它又能弥补什么呢?它弥补不了她九年的青春和精力,更弥补不了她在这场官司中所遭受的委屈和煎熬。 但对于黄丽娟来说,这场官司的胜利,不仅仅是1600元钱的问题,更是对她九年坚持的最好回报。她用自己的行动证明,即使是面对强大的对手,即使是历经千辛万苦,只要坚持正义,就一定能够赢得最终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