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一老人在养生馆的诱导和恐吓下,两年内消费18万多,老人为此掏光了积蓄,

嫦娥的胡子 2024-07-01 02:13:26

湖南株洲,一老人在养生馆的诱导和恐吓下,两年内消费18万多,老人为此掏光了积蓄,还借下高利贷、刷爆信用卡。老人的女儿得知这一情况后,找养生馆讨要说法,没想到,养生馆果然藏有猫腻,老板娘还拍桌子让她走人,太嚣张了!

(案例来源:小政视频)

6月26日,网传视频显示,一个身穿黑色裙子的女子,一手叉腰,一手拍桌子,态度非常蛮横的怒吼着“钱是你的啊?”

据悉,该女子是某养生馆的老板娘,因为顾客王阿婆的女儿王红前来讨要说法,这才激怒了老板娘,有了视频中的一幕,老板娘要把王红赶出店里。

故事还得从两年前说起。

2022年7月22日,王阿婆偶然看到了该养生馆的宣传海报,里面写着足疗和按摩的好处,可以通经活络,消除病痛,延年益寿等等。

王阿婆越看越心动,老伴就是不注意保养,所以突然患病,早早的离开了人世。

看到这个足疗价格非常便宜,而且效果还这么好,王阿婆非常心动,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该养生馆体验。

刚开始去的时候,服务特别好,她们对王阿婆特别有耐心,还免费给她讲解一些养生保健的知识,并指出王阿婆身体存在的一些问题。

服务员告诉王阿婆,她的情况有点严重,已经有乳腺结节和心脑血栓的预兆了,再不做这些按摩项目治疗,只怕就快要病变成癌症了。

一听到癌症,王阿婆心里一咯噔,这两个字无疑于“死刑”,而且倾家荡产都不够。

于是,在服务员的诱导和恐吓下,王阿婆出于害怕,赶紧选择了按摩治疗,而且在养生馆的诱导下,项目越来越贵。

不到两年时间,截止2024年6月22日,王阿婆已经消费了183000元。

王阿婆实在是拿不出钱继续按摩,这才找到女儿王红借钱。

王红非常诧异,母亲一个月的退休金不算很多,但足够她衣食无忧和买药了,而且他们隔三差五还给母亲钱,母亲手头应该也有十来万的积蓄,怎么会没钱花了呢?

在王红的追问下,王阿婆这才道出了实情。这18万多的消费中,12万是王阿婆的积蓄和退休金,还有6万是王阿婆的信用卡和高利贷借的。

听到王阿婆一五一十说的这些,王红马上意识到,母亲这是被人骗了,赶紧来到养生馆讨要说法。

王红在养生馆查询母亲王阿婆这两年的小费明细,发现养生馆不仅没有价格表,每次的小费记录也没有电子档案,更没有任何记录,至于发票就更没有了。

母亲不会办理贷款,也没有信用卡,这些都是养生馆工作人员拿着王阿婆的手机帮忙办理的,目前已经欠了6万多。

王红得知母亲这是被赤裸裸的诈骗了,气愤的要求养生馆退费,没想到,老板娘竟然拍着桌子大喊,还要赶她出去。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养生馆故意夸大王阿婆的身体情况,诱导王阿婆进行消费,这样的行为属于欺诈,王阿婆可以申请撤销。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养生馆为了让王阿婆消费,故意谎称王阿婆马上就要得癌症了,必须进行按摩才能化解,这样的说辞根本就是一种欺诈。

所以,王阿婆在养生馆进行消费是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完全可以主张撤销合同,要求养生馆退费。

2、养生馆以欺诈手段诱导消费,王阿婆还可以主张退一陪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养生馆这样的手段属于欺诈消费者,而且也夸大宣传,养生按摩并没有治病的功能,所以,王阿婆有权主张三倍赔偿。

老板娘很厉害,能够把王红赶出去,但赶不走他们违法的事实,这一切,终究要赔偿。

3、养生馆没有明码标价,更没有消费记录,也是违法经营的行为。

《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在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依法公开标示价格等信息的行为。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明码标价是每个服务者最基本的要求,养生馆没有价格明细,也没有王阿婆的消费明细,到底是不是消费了,养生馆根本说不清楚。

所以,这样的做法不得不让人怀疑,养生馆这是故意欺骗王阿婆,很可能还有诈骗的成分。

事实具体如何,还有待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养生馆只能自求多福吧!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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