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惩!河南郑州,14岁少年在武校学习生活期间,被教练按在地上殴打。少年被打时

小峰聊社会 2024-07-01 09:45:14

必须严惩!河南郑州,14岁少年在武校学习生活期间,被教练按在地上殴打。少年被打时刚好被来看望孩子的家长发现。据了解,少年被打后,医院确诊为精神障碍、注意力和记忆力等各项指标均为减弱。目前,少年家长已经报警处理此事!

(来源:百姓关注)

郜先生的儿子小郜喜欢武术。

为了14岁的儿子,郜先生今年2月份时,支付四、五万元的学杂费,将儿子小郜送到武术学校上学。

前不久,小郜发信息和郜先生说,教练向其推荐一套可以保护训练时不会受伤的护具。市面上的价格是7千元,如果和教练的兄弟买,只需要3千多元。

当时,郜先生并没有马上答应,但也没有拒绝,只是回复小郜称,等接其回家后当面再谈此事。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事发当天,郜先生在瞒着小郜来到学校的情况下,结果却发现小郜被人按在地上殴打。郜先生上前制止并扶起小郜时,小郜精神已经有点恍惚,连自己的亲生父亲都认不出来了。

郜先生带小郜到医院检查身体后发现,小郜身体臀部及大腿位置有大片淤青红肿,脖子和脸上也有红印,且医院确认小郜精神障碍、注意力和记忆力等各项指标均为减弱。而打人者疑似是武校教练。

郜先生称,小郜平时被用棍打、持续殴打了半个月。

武校工作人员回应称,他们之前没有发现小郜被打的情况,如果发现了会第一时间告知家长,正在积极处理此事,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此事。

1、小郜平时长期在学校学习生活,学校居然说没发现,反而是被突然来访的家长看见,真是巧合么?

民法典第1200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总而言之,不论是否真的是巧合,学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未尽管理职责,无论如何都是难辞其咎的!

也就是说,学校应当要为此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但事后可以向直接侵权人(打人教练)追偿。

2、武校的教练相当于是老师,可其却对自己的学生下手,且把人打成这样,这些人真的还配当教练么?

不论学校还用不用这个教练,其将小郜打成这样,已经不是所谓的教育,而是故意伤害、殴打他人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二)殴打未成年人的;

也就是说,学校怎么处理打人教练先放一边,既然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教练殴打未成年人应加重处罚。即至少应当处10日以上拘留,可并处罚款。

3、郜先生说小郜已经不是第一次被打了。这一点要等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取证才能确认。

刑法第260条之1规定,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谓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

简而言之,郜先生将小郜送到学校学习生活,教练就对小郜有看护、监管义务,因此,如果教练是长期虐待小郜的,那么就不仅仅是违法了,而是犯罪。罪名是虐待被看护人罪。即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第2条明确规定,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2条的规定,实施虐待、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也就是说,如果公安机关认定是构成刑事犯罪,那法院判决时会判定打人教练以后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即打人者以后再想当教练都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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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7-01 10:12

    这教练应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再吊消其从业资格,终生不得从事教练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