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