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一男子在水库游泳过程中摸螺蛳时不幸溺亡。男子家属随后将水库管理方诉至法

南山草木香 2024-07-01 18:07:08

广西南宁,一男子在水库游泳过程中摸螺蛳时不幸溺亡。男子家属随后将水库管理方诉至法庭,索赔高达61万元。然而,法院裁定水库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库区已设有警示标志。我对此判决深表赞同。水库明明立有警示牌,男子依然选择冒险,这责任应由谁承担呢?

此事发生在 2022 年 10 月的某天中午,谭某某和同伴先后前往某水库摸螺蛳,接着他游泳到对岸继续摸。当日下午,谭某某在游泳返回途中,不幸溺水身亡。早在 2017 年 5 月 23 日,该水库的管理者某工程事务所,就在谭某某所在村庄通往事故发生地的第一座桥下道路边、县道以及事发地路口分别设立了安全警示牌。

毕竟,水库并非加盖的设施,它不是为了盈利而设立的水上乐园。家属提出索赔,实在有些说不过去。男子作为一名成年人,在看到警示牌后,理应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有明确的认识,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男子发生的意外,与水库本身并无关联。家属试图向水库索赔,显然是不合理的,法院的裁决正义无私。

这一事件向我们传达了一个重要信息:生命的代价并非总能成为索赔的理由。每个人都应当是自身安全的第一守护者。男子无视警示,擅自下水,所导致的后果,自然应由他自己承担。因此,对于任何明令禁止的行为,我们应当坚决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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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7-03 11:41

    编。。我们南宁没有这种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