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男子在饭馆吃完饭准备结账,账单显示一共消费了562元,结果男子仔细看过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7-02 08:53:23

浙江湖州,男子在饭馆吃完饭准备结账,账单显示一共消费了562元,结果男子仔细看过后却发现,账单中除了10%的增值税外,还有6%的税收,男子不解询问服务员,结果服务员的答复让男子一头雾水,原来饭馆的菜单是不含税价格。

张先生与朋友们正在餐厅中享用了一顿丰盛的晚餐,酒足饭饱之后,张先生打算结账。然而,当结账时,他仔细查看消费清单,却发现了让他困惑的地方。

清单上除了他们点的菜品外,还额外收取了10%的服务费和6%的增值税。对于服务费,张先生并无异议,毕竟服务确实不错。但那6%的税收让他感到不解,他忍不住向服务员询问。

服务员耐心解释道:“这6%是增值税,我们餐厅的菜品价格都是不含税的。”

张先生皱起了眉头,他不解地说:“正常情况不应该是餐厅交税吗?怎么现在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了?”

张先生对餐厅的收费方式产生了质疑,他认为自己作为消费者,吃饭的菜价中已经包含了税费,但是,餐厅却一再解释称,我们的菜单菜品是不含税价格,这6%是价位税。

争执无果后,张先生把菜单展示给大家看,并说出了自己的疑惑。

有人说“其实,餐厅收取的增值税是应该的。根据税法规定,增值税是在商品或服务销售过程中征收的。餐厅作为销售方,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而这部分税收通常会体现在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中,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含税价。”

也有人说,这个税费不应该交,因为吃饭就已经包含了税费,不应该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实际上,我们作为消费者,有权知道我们的钱花在了哪里。如果餐厅能够提前告知税费的情况,相信作为消费者,也会更容易接受。

那么,餐厅可以收取客人的税费吗?

实际上,这就要开餐厅是否向客人明确说明有这项费用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八条规定,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也就是说,作为餐馆,如果要收取税费,需要在消费者食用之前,如实告诉消费者有额外税费需要支付,这样才能够尽到了告知义务。

如果没有提前告知,而是在消费者食用之后,告诉有额外付费的,那么,作为消费者有权予以拒绝。

当然,如果是在菜单上的不明显区域,有介绍说是要收取6%的税费,消费者自己没有看到,那么这个费用是否要支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因此,即便在菜单中予以了说明,作为经营者的餐厅,仍然有义务告知消费者,否则依然存在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得问题。

实际上,作为餐厅,应当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不仅要在消费清单上标大标粗每一项费用的构成,还需要在消费者点餐之前如实告诉消费者这是不含税价格。

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了解自己所承担的税费,并有权要求商家提供清晰的收费明细,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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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7-02 09:12

    这TM,这跟买东西让我再付一份运费有啥区别

    西几 回复:
    有区别,前提是店家每一单都要主动给客户出发票。并且要提前告知
  • 2024-07-02 12:20

    这个只是标价不同罢了,国外都是这样的,上次好像是哪个外企也是这样的,后来改成了含税价。

    用户53xxx25 回复:
    你知道那是国外,也知道国内改了,那你就不知道国内的价格只可能是含税价吗?
  • 2024-07-02 14:31

    这种不怕耽误时间你就举报,收费可以,但是每次收费要开增值税发票的,她要收那票也要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