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开枪要求比美国更高,需要“判明”,美国警察只需怀疑

公平正义闻 2024-07-02 19:14:57

中国警察开枪要求比美国更高,需要“判明”,美国警察只需怀疑 据美联社7月1日报道,在美国纽约州尤蒂卡市,一名手持仿真枪的13岁少年遭警察开枪打死。6月28日晚上10时左右,警察拉住两名少年进行“调查”,其中一少年拔腿就跑,边跑边拿出形似手枪的物品指向追赶他的警察。在与这个少年打斗期间,一名警察开了一枪,少年中枪身亡。后来警察发现,这名少年所持的是一把仿真枪。 美国警察开枪的规定可以概括为:“客观上合理”、表面合理怀疑;美国开枪的目的是保护警察自身安全,只要觉得自身安全受到威胁就可开枪。美国警察怀疑这个13岁的少年用枪状物指向他,他怀疑这个少年用的是真枪,对自己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于是进行开枪射击。 我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其中第四种情形: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这里规定的“枪支”是具有杀伤力的真枪。 我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四条: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 美国和中国警察开枪的条件、原则不同,两相比较,中国警察开枪的要求比美国警察更高,难度更大。 美国警察只要认为: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合理怀疑他人手中持有的是真枪(枪状物)就可以开枪,且可以清空弹夹。 中国警察比美国警察要求更高,风险也更大,中国警察必须“判明”。如果中国警察开枪后,而嫌疑人手中的枪是假枪,那就要承担没有判明的法律后果,要去判明就要承担更大的风险;且只要犯罪嫌疑人停止了犯罪行为,就不能像美国警察那样继续开枪,因为,中国警察开枪的原则是制止犯罪,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武器是具有杀伤力和破坏力的器械,是用于战斗、攻击或保护的器械或工具,必须严加管理,一旦滥用枪支,就势必会造成滥杀无辜,美国滥杀无辜的典型案例太多,这个13岁的少年就是美国滥杀无辜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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