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王祖贤第一次去北京拍广告,片酬200万。坐出租车时她给司机5块钱,司

乐语回味 2024-07-02 19:59:25

1990年,王祖贤第一次去北京拍广告,片酬200万。坐出租车时她给司机5块钱,司机拒收,王祖贤不解“北京人都这么有钱吗?为什么给钱都不要?” 1990年的北京,街头巷尾弥漫着一种蓬勃向上的朝气。改革开放的春风吹进了古老的皇城,也吹来了香港影星王祖贤。彼时的她,凭借着“聂小倩”一角红遍亚洲,此次北上,是为了一支酬劳高达200万的广告拍摄。 初来乍到的王祖贤对北京的一切都感到新鲜。宽阔的街道,高耸的建筑,还有那操着一口京片子,热情豪爽的北京人,都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天,王祖贤结束了一天的拍摄,乘坐出租车回酒店。一路上,司机师傅热情地和她聊着天,从北京的名胜古迹,聊到当地的风土人情,幽默风趣的谈吐,让王祖贤忍俊不禁。 抵达酒店后,王祖贤习惯性地掏出五块钱递给司机,作为小费表示感谢。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司机师傅却摆了摆手,婉言谢绝了她的好意。 “您太客气了,这钱我不能收。” 司机师傅笑着说。 王祖贤起初以为是自己给的太少,毕竟在香港,给小费是表达谢意的一种常见方式。于是,她又掏出五块钱,再次递给司机。而司机师傅依然没有接,只是笑着说:“真的不用,您是客人,应该好好享受北京的旅程。” 接连两次被拒,王祖贤不禁感到疑惑,难道北京的出租车司机都这么“富有”吗?五块钱,对于当时的北京人来说,虽然不是一笔巨款,但也不算少了,为什么司机师傅却执意不收呢? 带着满腹疑问,王祖贤向朋友打听起了这件事。朋友听后,笑着解释道:“在北京,一般不收小费的,如果你想表达谢意,可以送点小礼物,比如香烟什么的,司机师傅会更高兴。” 王祖贤恍然大悟,原来是自己“入乡”却未“随俗”。在香港,给小费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表达了对服务人员的感谢和尊重。而在北京,人们更看重人情往来,送礼代表着一种心意,一份情谊。 明白了这一点后,王祖贤在下一次乘坐出租车时,特地准备了一包香烟送给司机师傅。果不其然,司机师傅欣然接受了她的礼物,并热情地和她聊起了北京的风土人情。 这段“五块钱”的文化奇遇,让王祖贤对北京,对内地文化,有了更深的了解。也让她明白,不同的文化之间,有着不同的表达方式和人际交往的规则,入乡随俗,才能更好地融入当地的生活。 而这段经历,也和王祖贤的演艺生涯有着微妙的呼应。当年,她为了争取“聂小倩”这个角色,也曾费尽心思。 彼时,徐克导演心中已经有了理想的人选,而王祖贤在外形和性格上,与柔弱忧郁的“聂小倩”相去甚远。但王祖贤并没有放弃,她主动争取试镜的机会,用精湛的演技征服了导演,最终成功塑造了这一经典角色。 从不被看好,到一炮而红,王祖贤的成功,离不开她对演艺事业的热爱,更离不开她敢于挑战自我,不断突破自我的精神。 而她在北京的这段“文化奇遇”,也正是这种精神的体现。从最初的误解,到后来的理解,王祖贤用一颗真诚的心,去感受、去融入不同的文化,最终收获了友谊,也收获了成长。 正如她在电影中塑造的那些经典角色一样,王祖贤的人生,也充满了传奇色彩。她敢于突破自我,不断挑战新的角色,最终在影坛留下了属于自己的辉煌。 而这段关于“五块钱”的文化奇遇,也成为她人生中一段难忘的记忆,提醒着她,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保持一颗开放的心,去拥抱不同的文化,去体验人生的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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