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圈为这事吵翻了!”有律师发文称,在贵阳某法院开庭时,遭遇法警暴力执法,并上传了视频!一时间,群情激愤,没想到,律师圈里却有不同的声音!
(来源:顶端新闻)
近日,一律师在网上发文称,某女律师代理了一起贵阳某法院审理的涉嫌敲诈勒索罪案。
开庭期间,因该案新增了一名出庭检察官,律师要求查看其派员出庭通知书,并复制。
审判长同意了,让书记员将该文书交给律师查阅,并告知庭后才能复制。
然而,在审判长宣布休庭后,律师要求复制文书,书记员却拒绝了……双方开始沟通协商此事。
女律师说,她发现她助理被七八名法警围着,情况不明,拿出手机对法警执法现场进行录像,法警看到,要求她删除。
她没有妥协,她要求法警出示休庭期间不能对执法行为录音录像的法律规定,但法警拒绝出示。
随后便发生了视频中的冲突。
1、法律怎么看这事?庭审期间可以录音录像吗?
《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17条第4款: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包括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的行为。
大家可能觉得,凭什么啊,录个像怎么了?
在庭审的证据中,录音录像证据的真实性,需要取决于录音录像是否是完整,未删减!
法院不让录像,是担心有心人利用删减的,片段的视频挑拨情绪,引导情绪。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时,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这里说的全程录音录像,是指自宣布开庭时开始,至闭庭时结束都要录像。
有网友可能已经注意到了,法律规定的是不能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该女律师录像发生在休庭期间,法律并未规定休庭期间不准录像。
这也是女律师为什么会要求法警出示休庭期间,不能对执法行为录音录像的法律规定。
2、律师圈对此却有不同的看法。
视频内容的确使律师群体气愤,凡是针对律师或不尊重律师执业权利、伤害律师的行为我们都不应当支持!
但是,极个别惯常炒作的行为也不太妥当,且一定程度损害律师形象。
经济大环境不景气,行业内卷严重,大多数同行为生存不得不各显神通揽案子(该律师认为,女律师是在炒作)。
法警的工作内容就是维持法庭秩序、保障庭审正常进行,责令你不准拍摄还继续拍摄,不制止手机拍摄行为,东发西出去被断章取义咋整?
律师职业本来就是在夹缝中求生存,得爱惜自己的羽毛,采取激化冲突的处理方式,除了可以提升律师个人影响力,对被害人的量刑并无好处。
3、对此,有网友认为像视频中的女律师这样做才是对的,生死看淡,不服就干,当律师必须要强势。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律没有禁止休庭期间录像,凭什么不让录?律师连自己的权益都没办法维护,又如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还有网友觉得,这律师是在炒作自己,关注的人越多,她越高兴。
制止手机拍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定肢体冲突,发到网络上成全国媒体及公众关注案件,挺拔了极个别律师形象(提升其个人知名度、曝光度),实际上却给律师职业群体造成了负面影响。
这种事情多了,只会进一步增加基层公检法系统对律师群体的漠视,对办理案件,没有丝毫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