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已婚男子与女同事在酒后发生了关系,自此一发不可收拾,这样的不正当关系保持

小峰谈社会 2024-07-03 08:45:42

北京,一已婚男子与女同事在酒后发生了关系,自此一发不可收拾,这样的不正当关系保持了3年之久。后男子觉得被女同事逼婚太紧,而自己又不打算离婚,于是向女同事提出了分手,却遭到拒绝。女同事多次用公开二人关系来威胁男子,让其离婚。男子被逼无奈,就把女同事约到酒店,在发生关系后,用头孢配酒毒死了女同事。之后,男子面对警方的审讯时,坚称自己和女同事是相约自杀的。

(来源: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男子彭某和女同事王某在同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多年,谁知这相处久了,竟然互生情愫。不过彭某和王某各自都有家庭,所以二人始终没有突破那层关系。

某日,王某因与丈夫争吵,心情变得极差,独自跑了出来,打电话给彭某诉苦。彭某对妻子撒个谎就出门寻找王某,二人相约在一个烧烤摊,一边吃着烧烤,一边喝着酒。

期间,彭某了解到,王某之所以心情不好,是因为她和丈夫的感情早就破裂了,要不是为了女儿,王某早就打算离婚了。彭某不知道怎么安慰王某,因为他和妻子的感情很好。

这酒过三巡后,王某有了醉意,她竟然直接向彭某吐露了爱意,彭某其实对王某也倾慕已久,现在既然把话都说开了,彭某也不在藏着掖着。

当晚,二人在附近的酒店开了间房,发生了多次性关系。之后,二人只要一有空,就相约在宾馆开房,有时候还一起出去旅游。

期间,彭某因为工作问题,离职去了另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王某虽然没有跟过去,但二人还是保持着地下情关系。

王某甚至还多次让彭某到家来辅导女儿学习,期间二人在王某家中也发生了关系,而王某一度认为彭某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

自从这个念头产生后,王某便开始把彭某当成了“准丈夫”,经常对彭某进行管教和数落,这让彭某渐感厌烦。时间久了,彭某生了断绝关系的想法。

彭某也不是没提过分手,但每次这个时候,王某就威胁要曝光二人的不正当关系,彭某很爱自己的妻子,他可不想离婚,所以就忍了下来。

就这样王某自以为拿捏住彭某的软肋,这掌控欲越来越膨胀,甚至还调查了彭某的亲属关系,以此胁迫彭某必须每天都王某视频电话或见面。

有几次,彭某因为工作原因没有接王某的电话,王某竟打电话给彭某的妻子,不过她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以同事身份进行日常问候。

面对王某那扭曲的情感,彭某觉得自己都快要被逼疯了,他每天都在担心王某把这层不正当关系捅到妻子那去,害怕自己身败名裂。

为了摆脱王某的纠缠和威胁,彭某终于下了狠心,他先从母亲那里弄来了头孢克洛、唑吡坦、替硝唑和艾司唑仑等药物,然后将这些药物磨成粉。

案发当晚,彭某主动约了王某在酒店房间见面,然后彭某趁王某去洗澡,将这些粉末加到了酒和饮料中,紧接着二人发生了关系,之后彭某哄骗王某将掺有药粉的酒和饮料给喝了下去。

没过多久,王某就出现了不适症状,她向彭某求救,但彭某却全程冷眼看着全身赤裸的王某痛苦的挣扎,直至停止呼吸。

在确认王某死亡后,彭某匆忙离开了酒店,并删除了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记录,试图掩盖自己的罪行,但警方很快就查到了彭某头上。

彭某见躲不掉,于是就承认和王某存在不正当关系,也承认想要和王某断绝关系,但他称药粉是王某下的,想要诱骗自己殉情。

万万没想到,警方竟然通过恢复数据,查到了彭某删除的相关记录,再结合现场勘查、案件分析等手段,逐渐拼凑出了案件的真相,然而彭某仍辩称自己是受害者。

后警方通过测谎技术,确认彭某是在撒谎,于是对彭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并将案件移交检察院提起了公诉,建议对彭某处死刑。

法院会怎么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1、根据警方调查的案件事实和证据,可以确定药物是彭某事先准备的,在将药物投入饮料和酒中,彭某诱骗王某喝下,且在王某意识不清的情况下,用枕头捂住其口鼻,导致其呼吸停止死亡。

由此可见,彭某具有致王某死亡的主观故意,且作案手段熟练,显然早有预谋,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王某与彭某存在不正当关系,二人的行为均违背了公序良俗,存在一定过错。

因此,法院判决彭某死刑,但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

2、在诉讼过程中,王某的家人提出要求彭某赔偿丧葬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人民币327万余元,并不接受调解。

可是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只能支持物质损失。

也就是说,王某家人提出的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是得不到支持的。

因此,法院酌情判决彭某需要赔偿7万余元的物质损失。

彭某不服法院判决,提起了上诉,但二审维持了原判。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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