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男子酒后回家,发现一辆警车占用了他的私人车位。男子要求警车离开车位,警车拒不驶离,双方发生冲突,导致交警受到轻微伤。事后,男子为了息事宁人,赔偿交警143万,交警承诺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可谁知,一年后男子竟被逮捕,提起公诉。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伍昭摇摇晃晃的从饭店出来,下属小康架着他的胳膊,很显然伍昭又喝多了。 “小康,好好干,再出点成绩就提拔你当副总。”伍昭还是习惯性的给小康画着大饼,吹嘘着权力带来的荣耀。 小康对这些大饼早就习以为常,每次酒后都是这样吹捧,从来没见伍昭给他提拔过。 把老板伍昭扶上车,他让司机小曹赶紧把老板送回家,这样他们才能安心回家。 来到伍昭家门口,小曹发现,伍昭家的车位上停着一辆警车。小曹把车开到跟前,礼貌性的说明情况,希望能把车位让出来。 警车司机倒也非常客气,看到车位主人回来了,就发动车子准备离开。 万万没想到,就在此时,另一名交警王跃冲了过来。 “谁让你挪的,我们这是执行公务,占用一下车位怎么了?”王跃明显没有司机好说话,执意不肯让车位。 看到这一幕,伍昭感觉自己的面子被王跃压到地上摩擦,火气蹭的一下就上来了。 伍昭虽然已经60岁了,但火气一点也不小,他借着酒劲,下车和交警王跃争吵了起来。 争吵了几句,伍昭觉得有点吵不过,就直接开始动手。 两人扭打过程中,王跃突然摔倒在地,伍昭这才停止了殴打,酒也醒了一半。 警车司机看到王跃受伤倒地起不来,赶紧拨打120叫了救护车。 经过医生检查,王跃属于轻微伤,造成左膝关节的一处韧带断裂,还造成多处软组织挫伤。 事后,伍昭这才发现事情搞得有点太大,搞不好要进监狱,这把老骨头进去,那肯定受不了。 于是,伍昭赶紧托人调解,打算花钱消灾。 经过几轮调解,伍昭和王跃终于达成一致,伍昭赔偿143万,王跃出具谅解书,并承诺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一时冲动失去了143万,伍昭虽然有点心疼,但想到自己平安了,不用坐牢,心里也终于平衡了许多。 万万没想到,一年多以后,几个公安上门,直接给伍昭带上手铐,把他带走了。 原来,公安机关认定伍昭涉嫌妨碍公务罪,直接对他立案侦查,并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对伍昭提起公诉。 伍昭非常不服气,拿出他们的那份和解协议,表示,他给了王跃143万,已经达成了和解,说好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既然要追究,那就退还他的143万。 为此伍昭提起民事诉讼。 伍昭的律师也调查到,王跃的伤并不是伍昭打的,而是他之前就有旧伤,这次暴力程度并不严重,只是触碰过程中导致旧伤复发。 对于此事,法院会支持伍昭吗? 首先,伍昭和王跃约定,赔偿143万,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约定属于无效约定。 《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伍昭殴打交警,虽然没有达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条件,但他的行为涉嫌妨碍公务罪,对于刑事犯罪,伍昭无权自行约定不起诉。 所以,这样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 其次,检察机关依法对伍昭提起诉讼,这是他们的职权,和王跃无关。 《刑事诉讼法》第17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对于违法犯罪行为,是否提起公诉是检察机关的职责,而不是王跃可以决定的。 王跃拿到143万,承诺不起诉,其实他根本没有这个权利。所以,这样的约定就是空头支票,没有一点效力。 伍昭花钱得到王跃的谅解,只能作为减轻处罚的依据,但不是免于起诉的依据。 最后,法院支持了伍昭的诉求,要求王跃退回这143万。 《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法官认为,伍昭误以为签订和解协议就可以免于刑事处罚,这才愿意给王跃143万,但事实上,他的犯罪行为不会免于刑事处罚,这完全是因为重大误解达成的协议。 最终,法院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了这份协议,要求王跃限期返还143万。 伍昭的钱拿回来了,但他却要因此承担刑事责任,妨碍公务罪的处罚是在所难免。 (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
什么执行公务,就是那什么仗人势来着!
得了便宜不卖乖!😂😂😂
连开局一张图都懒得放了? 造谣是违法的
不是紧急情况,警察不得随意征用私有财产。
那一百多万,算不算敲诈?
你猜他的伤情鉴定有没问题。143万属不属于敲诈勒索
呵呵,占用车位只字不提吗?这不算扰民吗?
轻微伤还赔143万?脑子有缺
执法人员用违法的手段来执法才是最大的犯罪。
怎么车位被占用这个又不判罚了
私人停车位算不算私人财产?别个没有义务捐给你用吧!
执行公务,是否就可以完全不受限的(而非必要时)破坏既有社会秩序,侵占他人合法权益?请解释一下
还好钱退回来了,估计那退钱的小子也是心有不甘吧
王某涉嫌敲诈勒索。
真有钱,轻微伤就给了143万,
这踏马编的,酒驾还敢揍警察,喝断片警察肯定能看出来,喝了看不出那心里不虚吗?敢动手?
他占用私人车位什么性质。
算不算碰瓷?不是说旧伤么?
执法者,私自占用他人私有车位,还拒不归还,难道不是侵权吗?侵权不就是违法吗?明明违法了还拒不改正,还给人扣上妨碍公务罪的帽子,要反过来才对吧,他占用你们的公务车停车位而拒不挪车才可以说他妨碍公务吧?
警察执行任务征用私人财产应该有正常的程序及合理的补偿。公务人员不得以公务原因让违法行为合法化。
那里都可以停车
交警打人属于执法过度,打交警就是袭警罪+妨碍公务罪
所以我要说对执法人员必须进行起码的道德教育!!!让他们具备基本的道德水平!!!
敲诈勒索
告诉大家。这事是真事。
那就不对执行公务也不能侵犯老百姓权益,而且完全可以避免的,不是非必要的为何猖狂
报警不就完了
私人车位和私人物品一样,都受法律保护。警察占用可以给车主说明情况,不能耍横,更不能强行占用。
凭什么你占别人的车位,私人财产,不可侵犯
一个交警把车停在小区车位,执行什么公务?能证明当时是执行公务吗?
执行公务受伤是公费医疗的,且执行公务造成伤害不应私了和解!
什么伤就赔143万,可以告交警敲诈勒索了。
一年后发现143不够ICU
143万?这么牛逼的赔偿?高度怀疑
老农民在自己家的西瓜田里搭建看瓜棚子,城管勒令拆除,属于违建。
执行公务就侵犯人的私人财产??
狗仗人势,执行公务就须强占别人的车位?
狗仗人势
执行公务得有证明
警察执行公务临时占用合规合法,
看不懂了,妨碍公务了吗?明显的仗势欺人啊
我不信你敢叫交警把车移走,除非你给我两百块[红脸笑]
谁回答一下,轻微伤 ,如果不赔钱,做多少年
一个是被欺凌后互殴!一个是霸占别人财产殴打!
交警在私人车位上执行什么公务???
两个都亏大了[大笑][大笑][大笑]
停别人家车位,
那个人吃进去,再吐出来,好难受哪
离了个大谱
一年的利息怎么算?能证明是公务停车吗?有发生争执的时间是在执行公务吗?
你先搞懂什么是执行公务再说。
胡编乱造
有牌的
关于私人财产宪法规定的清清楚楚!
瞎编乱造的案例
143万啊,亏了,谁亏了?
车位是个人花钱买的本户需用时无理由给挪出
什么轻微伤要143万去
纯属瞎编!
难
编筐的
因果关系呢?
讹人。
也许交警王跃的卖任更大!是什么公务?同事要开走车了,他却仗着是警察挑事,还有143万也理解为敲诈勒索。
这交警不懂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