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发生交通事故,因未启动一级勤务交警大队长被判刑! 近期,看

公平正义闻 2024-07-03 11:16:06

一地发生交通事故,因未启动一级勤务交警大队长被判刑! 近期,看到山西晋城市某法院一判决,因交警大队长未启动一级勤务,对责任路段拥堵情况缺乏预判,组织巡查疏导不力,对特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构成玩忽职守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决书截图附后)。 按照这个逻辑,未启动一级勤务,如果辖区内发生了案件,责任区内的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就会以玩忽职守的罪名被追究刑事责任。全国据不完全统计,一年下来至少有几十天的的一级勤务,难道这几十天里就不会发生刑事案件?显然不可能。 如果启动了一级勤务,又发生了交通事故或其它刑事案件,那该追究谁的责任?如果一级勤务就能避免案件的发生,那么可以天天都是一级勤务? 一级勤务就是全天候24小时的值班备勤、设卡、巡逻检查等,公安机关的一级勤务应当根据人流、车流、治安状况等作为决策依据,严格审批程序才能进行。一级勤务在关键的时候可以用,但切不可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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