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职人员讨要工程介绍费,被控敲诈勒索,女律师辩护,硬刚法警倒地。 这起案件能上热搜,不是因为案件本身,而是女律师在与法警的拉扯中,“被摔倒”在法庭上, 这名女律师叫何志娟,或许有人看过她的经典辩护片段,一个贩卖鹦鹉案中,质问鉴定人员,如何仅仅凭借鹦鹉的照片,就对鹦鹉进行DNA鉴定,对细节的较真,直接打掉了这份重要的鉴定证据 在这起案件中,这名何志娟律师以及她们刑辩女律师团,再次有了强有力的质疑。 1、既然公诉方建议法庭延期审理,那么,再次开庭时,有无提请法庭恢复庭审,要查阅相关法律文书。 2、既然突然新增检察官出庭,那么,有无合法手续,要求查阅派员出庭通知书, 千万不要小看,这些看似无关痛痒的细节,这都是庭审合法性的基础,如果检察官都没有出庭资格,法庭开庭都不符合启动条件, 那么,后续形成的判决书,也是无根之水,庭审若是能够如此轻率,判决书如何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女律师不打算让步,这是休庭期间,没有规定说不可以录音录像,发现可能违法的线索,凭什么不能用手机固定证据, 但是,法警也不打算让步,就算对方是女性,也要强行拿到手机,不过,令人意外的是,现场视频还是被媒体报道。 报道说,法院的回应是不清楚,我猜测,肯定是媒体不清楚而已, 事情就发生在法院的法庭上,休庭期间也有法警在场,不可能不清楚,只能说,媒体采访或者报道的不完整,如果官方能够发布通报,就能知道,双方发生冲突的原因。 不过,比女律师倒地,更值得关注的是这个案件 四个人凑钱几十万,当做工程介绍费,交给交通厅的一位工作人员运作,结果发现,根本没有所谓的工程项目,于是,几人就想要钱,但是,这名公职人员没有退钱, 为了要回钱,这几个人就心一横,就威胁要向相关部门举报,没想到自己反被抓了,涉嫌敲诈勒索罪。而这名公职人员也被抓了,涉嫌诈骗罪 这就神奇了,如果公职人员涉嫌的诈骗罪,就是骗的这四个人,那么,他们应该是诈骗案中的被害人,虽然这些钱,在法律上是赃款,应当没收,已经不再属于这四个人, 但是,这四个人在主观上还是想要回自己被骗的钱,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就算有威胁,也不应该属于是敲诈勒索, 比如,赌博赢钱,但对方赖账,就算把这些钱,硬抢回去,一般也不是抢劫,就是因为主观上没有要别人钱的故意。两者的道理是相同的。 而且,如果把举报视为敲诈手段,不利于打击贿赂行为,公职人员在接受他人介绍费时,就应当清楚,可能会被行贿者举报,本身就是受贿方,并没有合法利益需要保障,除非四人索要的钱财,远超赃款介绍费。 最后,法庭上禁止录音录像,不是因为有什么秘密不足为外人道,而是为防止扰乱法庭秩序,干扰庭审,但是,在法庭的休庭期间,还有什么理由不让拍照? (信息来源:刑辩女团,闽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