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醉卧马路中间,被一辆飞驰而过的轿车碾压当场去世,事发后,警方认定女子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7-07 10:21:52

上海,一女子醉卧马路中间,被一辆飞驰而过的轿车碾压当场去世,事发后,警方认定女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轿车次要责任,女子家属获得了百万赔偿后,转而将事发当晚送女子回家的人以及KTV告上了法院,法院得判决却出人预料。

艾小姐和朋友们在当地一家热闹的KTV聚会,释放一天的压力。笑声、歌声交织,酒杯碰撞发出清脆的声音,气氛愉快而热烈。

当晚,艾小姐和朋友一起喝了不少酒,直到凌晨,赵先生和艾小姐相互搀扶着走出了KTV,而他们共同的朋友沈先生见状,觉得二人独自离开并不安全,于是决定亲自开车送他们回家。

车子快到赵先生家附近时,艾小姐突然感到一阵恶心,急需呕吐。沈先生立刻将车停在路边,艾小姐和赵先生急忙下车。夜晚的风带着一丝凉意,艾小姐弯腰在路边呕吐,而赵先生则站在一边,试图清醒自己。

随后,赵先生示意让沈先生先离开,自己照顾艾小姐就可以了。于是,沈先生一脚油门便离开了。

然而,就在赵先生离开2分钟后,一场突如其来的悲剧发生了。艾小姐可能是因为醉得太厉害,竟然直接躺在了路中间,而赵先生,尽管也喝了酒,但本能地坐在她旁边,或许是想照顾她。

就在这时,一辆疾驰而来的轿车出现在夜幕中,司机根本没有预料到会在路中间遇到障碍物。当发现艾小姐时,已经来不及刹车,直接撞到了她。巨大的撞击声在夜空中回响,艾小姐当场不幸身亡。

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对这起事故进行了彻底的调查。最终,他们认定艾小姐由于躺在马路上,负有主要责任,而撞人的驾驶员因车速过快,负有次要责任。至于沈先生,由于他并未参与事故发生的过程,因此被认定与事故无关。

然而,艾小姐的家属在追究完肇事驾驶员的责任并获得百万元赔偿后,却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他们认为,如果不是沈先生送艾小姐回家,她不会在那个时间和地点出现,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于是,他们一纸诉状将沈先生告上了法庭,并且将KTV公司也列为被告,共同索赔75万多元。

沈先生面对这样的诉讼感到十分震惊和无奈,他认为自己出于好心帮助朋友,却没想到会卷入这样的悲剧。而KTV公司则认为,他们在艾小姐和赵先生离开时已经处于醉酒状态,但他们并没有责任去阻止客人饮酒或是负责送他们回家。

那么,KTV和沈先生是否要对艾小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作为KTV,具有安全保障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KTV不仅要对自身设施的安全性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更对顾客的人身安全也具有人身保障的义务。

本案中,艾小姐醉酒后,在朋友的搀扶中离开,作为KTV无需对顾客醉酒后是否可以离开进行约束,因此,当醉酒顾客离开后发生悲剧,KTV显然无责任。

而作为沈先生,其行为属于是一种好意施惠,即双方是好意同乘,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最终,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沈先生也没有责任,于是判决驳回了艾小姐家人的诉求。

艾小姐的不幸离世,留给了她家人深深的伤痛和无尽的思念。他们的起诉行为,或许在某种程度上是出于对亲人的怀念和对事件的一种情感宣泄。然而,在欢愉的聚会背后,隐藏着可能的风险和意外,如何平衡娱乐与安全,成为了每个人都需要思考的问题。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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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7-07 10:40

    次责还赔百万?保险公司不同意吧?

  • 2024-07-07 22:11

    压的是小编,次责还能赔百万

  • 2024-07-07 18:40

    这一切,明显是赵先生的责任。先是到赵先生家的,艾小姐根本还没到家,他让朋友先走是什么意思?成年人不都应该懂吗?而他反而没有照顾好艾小姐,这肯定是有责任的吧。做为成年人,居然放任别人躺路中间?不去拉还坐旁边看?这点事都做不好,说他废物都不过分吧。[狗头]

    小丧家的wifi永远不掉_ 回复:
    央视法治频道播过,发生在贵州,搏人眼球转到上海了……
  • 2024-07-10 08:29

    获赔百万,有点任性!

  • 2024-07-07 10:39

    一个次要责任都要赔上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