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本刊记者 赵玉国 丁晨
前不久,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文物保护法,将我国文物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完善文物法律制度框架,推动文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推进实现文物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好法治保障。
据了解,文物保护法自1982年11月颁布实施以来,历经1次修订和5次修正,此次再次进行修订,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而据统计,此次新修订在内容上有着诸多调整,从条款数量来看,变化十分明显。其修订前共8章80条,修订后变为8章101条,增加19条、修改75条、保留5条,彰显出对文物保护工作更全面、更细致的考量。
面对这部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我们应该如何解读?它又有哪些新亮点?日前,中国收藏杂志记者邀请了多位业内人士,聊聊他们的真知灼见。
强化保护原则、明确文物定义、丰富活化手段、强化监管力度欧树英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通篇研读之后,我将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总结为四点——强化保护原则、明确文物定义、丰富活化手段以及强化监管力度。
强化保护原则旨在对文物实施全面的无差别无遗漏的保护原则,比如指出“文物受国家保护”,扩大了文物保护的范围,强调“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等;明确文物定义是本次修订的一大亮点,首次突出文物的概念,而后以列举式对不同文物类别做出说明;丰富活化手段,则强调文物保护和利用之间的平衡关系,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坚持社会效益优先,重视文物价值的挖掘和宣传,有效地利用文物资源提供多层次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另外,强化监管力度,改善过往在文物违法监管执法体制方面存在的痛点,具体体现在明确“双罚”原则、确立文物保护的公益诉讼制度等。
文物保护法对于文物拍卖也提出了进一步要求。首先是强化行为监管,明确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文物商业经营活动将面临相关部门的处罚。这就意味着无论线上或线下、无论平台或个人,只要开展各类文物拍卖活动均需要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对于治理当前线上文物拍卖的乱象、净化线上文物拍卖环境具有现实意义,将有力促进线上线下文物市场形成一体化监管,而这也是中拍协近年来着重开展的工作之一。今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国家文物局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网络拍卖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网络拍卖领域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填补了网络拍卖管理的制度空白,首次明确坚持线上线下拍卖监管制度的一致性。该指导意见从起草到发布,中拍协在其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其次是强化拍卖企业的信息披露义务,对于拍企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这方面做出强制性要求。接下来,要想顺利开展文物拍卖活动,拍企必须要学法、懂法、守法,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拍卖法的规定向委托人详细询问是否存在瑕疵,必要时可开展相关鉴定工作,将了解到的信息如实记录并告知竞买人,真实、准确、恰当的披露拍卖标的的相关信息。而这也是中拍协发布《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的重要内容。
充分彰显对民间收藏活动重视程度的提升吴少华
上海市收藏协会创始会长
文物保护法此番修订可谓是大踏步地向前迈进,呈现出诸多令人瞩目的亮点。
其中第七条明确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此前民间收藏的文物虽有诸如物权法等相关法律保障,但这次在文物保护法中全方位地保护了个人对不可移动和可移动文物的权益,为民间收藏筑牢了更为坚实的法律保障,让民间收藏者能更加安心地守护自己的藏品。
此外,“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合法收藏,加强对民间收藏活动的指导、管理和服务”也是此次修订中的一个重大利好消息。以往的法律条文中并没有如此明确且针对性的表述,这充分彰显了国家对文物重要性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以及对民间收藏活动重视程度的提升。
尽管此次文物保护法修订带来了诸多积极影响,但在我看来,仍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在整个文物收藏活动中,文物鉴定是至关重要的一环,目前的文物保护法没有对文物鉴定给出明确规范,像鉴定的资质、流程以及相关规范等方面均未提及。从现实情况来看,民间收藏市场的乱象很大程度上正是源于缺乏对鉴定环节的法律规范,缺乏统一标准和有效监管。上海市文物局自2017年推行社会文物鉴定工作,上海市收藏协会也参与其中成为一个试点,但这毕竟只是地方层面的探索,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国家层面在立法上进行完善。
还有一点,民间收藏者所收藏的文物,除了需要进行真伪鉴定之外,还应当给出相应的定级,明确其属于什么类别和层次的文物。目前在这方面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统一标准,这给民间收藏在藏品价值评估、后续保护以及合法流通等方面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总体而言,此次文物保护法的修订对民间收藏市场的繁荣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民间收藏协会也将积极行动起来,引导会员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开展收藏活动。
为文博工作者指明未来工作方向董宝厚 辽宁省博物馆副馆长
此次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无疑是我国文物保护领域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它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从多元角度对这部法律进行了完善与优化,凸显出国家对文物工作与日俱增的重视程度。聚焦到博物馆行业来看,其中有两点内容尤为值得重视。
其一,在文物阐释与利用方面,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作出了极具导向性的规定,明确指出:“国家支持和规范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促进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这一规定并非泛泛而谈,实则有着深刻且深远的意义,它精准地锚定了博物馆在当下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核心宗旨与价值导向。
展览是博物馆向公众展示文物魅力、传播文化知识的重要窗口。以往的展览或许侧重于文物外观、基本历史信息的呈现,而如今,依据这一法律要求,在筹备展览时需以更为宏观且深入的视角去挖掘文物价值。同样,社教活动和研学活动也应紧密围绕这一宗旨进行全面升级,使学生在亲身体验中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实现文化传承的润物细无声。
其二,文物保护法中着重强调了“国家支持开展考古、修缮、修复、展览、科学研究、执法、司法等文物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回溯过往,虽在文物保护国际交流合作方面早有相关规定,但随着全球文化交流日益频繁、文物保护形势不断变化,此次修订后的表述较之前更加细致入微、逻辑严密,也更具现实指导意义,为博物馆在国际交流合作领域的工作拓展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同时也明确了更为具体的行动路径。
对引导市场良性发展起到关键作用王 佳 上海中福古玩城总经理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最大的变化之一,就是从保护到利用的理念升级。比如文物定义更明确、安全保护更精细化,尤其是重视文物价值挖掘,强调要“让文物活起来”,这种思路显然更加贴近当代社会对文物认知的需求。所以,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更注重从“保护”到“利用”的平衡,尤其是在文物价值挖掘和社会教育上做了系统性思考。这表明文物已不仅仅是静态的保护对象,而是与社会文化、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的资源。除此之外,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也体现了对民间收藏活动的鼓励和指导,将吸引更多新人进入收藏市场。不过,这也对民间收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在进行民间收藏活动时,收藏者应进一步提高鉴别能力、增强法律意识,而民间收藏的规范化管理也需要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古玩城是开展民间收藏活动的重要载体,这里不仅是交易场所,还肩负着传播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可为民间收藏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支持。以中福古玩城为例,据统计,2024年其全年累计举办了48场大型展览和交流活动,吸引了近50万人次的观众,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参与古玩城推出的相关活动了解历史、感受文化、爱上收藏,掌握了更多的文物艺术品的知识。
编辑丨陈曦
校对丨子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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