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流产”是“顺产”——后母戊大方鼎的“后”字是“毓”字?

万丈豪气文化 2024-03-15 12:21:30

之前我写了一篇《》,有些坚持认为是“司母戊”的有一个观点如下:

在甲骨文、金文材料中, “司”的写法与“后”的写法其实不一样, “后”一般写作“毓”。这在《殷墟书契前编》、《殷墟书契后编》中均有著录。而“毓”作“后”时,早期的含义多指男性的先公、先王。 “后”指王后或女性,可能要到春秋战国以后才有这样的意思了。并且“后”这样的字形,在春秋时期的金文中才真正出现。

在那篇文章里,我想表达的就是未必要把“后”字视作“王后”的,所以依旧认为是“司”而非“后”的,推翻“后”字说的“王后的概念是春秋战国以后的事”这一反驳理据,根本是失效的。 “后”字的本义是“产子”,加上后面的严格意义上的“女”字,最不能排除的解读就是“后女”,即“产子之女”,所以有人认为铭文中的“女”字是指“妃子”,那么“母凭子贵”,给王生下孩子,使王室有后的女子为什么不能获得王赏赐给她的鼎呢?

这里详细说一下我在那篇文章里提到的上海博物馆的镇馆之宝“大克鼎”,大克鼎上的铭文就是记录了周孝王对他的臣子膳夫“克”进行了大量的赏赐,于是克跪拜叩头,称颂天子的美德,并铸造了这件鼎来祭祀其祖师华父。有“大克鼎”意味着有“小克鼎”,挖出大克鼎的同时还有七个小克鼎,由此可知周孝王的这位膳夫尊享七鼎六簋。大克鼎用来祭祀,那么小克鼎就很可能是用作它最初的属性——肉食器。

所以我才会说,这“司母戊”大方鼎被改成“后母戊”的论据是相当扎实的。被王室子孙用来祭祀这位为王室传宗接代的“女子”,或者赏赐给这位女子让她用作对自家祖先进行祭祀的器具,都是有极大可能的。

现在你可能会奇怪,我的结论其中之一与郭沫若认定为是“祭祀母亲戊的铜鼎”不是一回事吗?没错,但即便是一回事,在金文的认定上却是不同的。 “后女”两字合并才有“母”的意思!接下来我们好好聊聊这个“毓”字:

可以看到, “后”字和“毓”字是同源的。如果不认可其同源性,但有一个规律你要认: “后”字的形成一定是早于“毓”字的。越是笔划繁复的汉字形成得越晚,我们现在的“简化”字是“扫盲”的“政治产物”。

我必须强调的另外一点就是:不要“双标”。我同意“后”字也是“毓”字,注意上面两张图片中的“毓”字,女子的“蹲姿”是可以变换方向的。同样的原则, “母”字因为没有“两点”所以应该是“女”字(我在那篇文章里已经说明了为何可以是“母”)。那么这只鼎上的铭文可能是“毓女戊”,“毓”自然就是“产子”之意, “产子之女”难道不是“母”吗?别忘了女子在产后未必一定能有奶的,否则为什么要有“乳母”呢?

如果大家还有印象的话,多年前有一款避孕药在电视广告上播得挺火,名字叫“毓婷”。取这个名字说明给这款药起名字的人挺有学问的。 “毓婷”其实就是“毓停”,就是“停止生育”的意思。 “毓”和“育”字也是同源的:

“育”字下面的“月”代表“肉”,上半部分就是这个脑袋冲下的孩子变化过来的,代表“婴儿”的意思。所以抛弃的“弃”最早就是“弃婴”的意思,把刚出生的孩子扔了。这个复杂的“毓”字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个是“每”字,一个是“流”字去掉三点水。

这个去掉三点水的“流”字,其本义就是“流”,上半部分依旧是“婴儿”,下半部分就是“川”字的变形,也就是“羊水”。后来加上的三点水,其实就属于“鸡肋”。“毓”字中的“每”字,下面的“母”当然就是“母亲”的意思,上面这部分就是头上插的簪子。重点还是说回“流”字:

现在“流产”是中止妊娠的“小产”之意,但原本这个“流”字却是“顺产”的意思。这就是我们最值得自豪的汉字造字过程中的“逻辑思维”:

我们现在学习汉字的过程往往是逆向的,比如孩子们先认识的汉字往往是“蔬菜”的“蔬”字,然后呢才学习“疏通”的“疏”字,而这个去掉三点水的“流”字大家根本不认识。以下的这段讲解,让大家体会一下什么叫“术业有专攻”,民科们真的不要在我面前耍大刀了:

之前的文章讲过,古代没有“剖腹产”,所以如果要“顺产”,孩子的脑袋一定要冲下。从子宫里先出头后出脚才是最顺畅的。所以“疏”字的左边是“足”字的变形,即头先出脚再出的意思,从头到脚都顺利出来了,所以才叫“疏通”。那么“蔬菜”就是吃了能“通便”的菜,这就是汉字被创造出来的过程和逻辑,是由各种基础“字根”逐步叠加而成变化出更多汉字的原由。所以你说“后”、“育”、“毓”三个字,到底应该先有哪个字呢?

在前面一篇文章的评论区里,有人提到了“司母辛鼎”,其中“司母”二字与“司母戊”中的“司母”极为相似,但目前业界并未将其同样认作“后”字。按理应该是一样的,作为开放性讨论,我表达个人观点如下:

以最普遍的规律来讲,同时期的这两个铭文应当认作“司女”。而“司”的本义是“掌管事务”的意思。那么就有以下两种可能:

一、掌管某种事务的女子。可能是掌管祭祀仪式的,即“祭司”。那么结合此种大小的鼎多半是用来祭祀的器具,所谓的“司女某”就成了主持祭祀仪式的女子了,而非被祭祀的对象,但这就要结合当时是由男子还是女子负责祭祀的历史来判断了。

二、掌管女子的某某。那么以这种王室级别的鼎,掌管后宫女子的可不就是“王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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