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惦记别人老婆的下场!”内蒙,一男子以醉酒为由,深夜,赖在女邻居家不走。竟要求对方老公去偏房睡,老公笑着答应,可让人万万没想到,几个月后,男子被烧成黑炭。 (信息来源:CCTV-12社会与法频道 《忏悔录》 20111023 要挟)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在内蒙的某地警察发现一个严重烧焦的尸体,等到仔细检查以后才发现原来事情的背后竟然是一件让人唾弃的肮脏之事。 在内蒙古的一个宁静小镇上48岁的田某事一个普通的中年男人,因为田某的身体状况不好影响了他的夫妻生活。 这让他的妻子李某感到不满足,她经常用“废物”、“中看不中用”这样的词语来羞辱田某,田某也只是忍受着妻子言语上的侮辱。 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妻子竟然背着他找别的男人行苟且之事,当时失眠的田某起身到院子里散步时发现他的妻子李某正在和邻居高某偷情。 更让人没想到的是,当场被抓的李某非但没有丝毫愧疚,反而恼羞成怒,指责田某故意跟踪他们。 面对如此荒唐的指责,田某却选择了沉默和退让,他不仅没有发怒,反而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连连道歉,甚至还让他们继续自己默默离开。 话说田某怎么这都能忍下去呢,原来是为了子女,因为在他看来如果离婚的话,会让子女蒙羞,甚至可能影响儿子的婚事。 所以为了孩子他选择了忍气吞声,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每当想起的时候他就告诉自己再忍一段时间,等儿子结婚了就离婚。 可是田某的忍让并没有换来对方的收敛,反而让高某和李某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有一天高某竟然醉醺醺地跑到田某家,要求在这里过夜,田某本以为妻子会顾及他的面子,拒绝高某的无理要求。 但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李某不仅同意了高某的要求,还冷冷地让田某说去小屋里睡,这一刻田某恨不得和她们同归于尽,但想到孩子他又一次选择了隐忍。 知道一次高某喝完酒找到田某对他说,他不仅要和李某好,以后还要让田某的女儿伺候他,田某听到他要对自己的女儿心怀不轨,彻底怒了丧失了理智。 他抓起桌上的酒瓶狠狠地砸在了高某的头上,他还找来一根木棍,疯狂地朝高某身上打去,等到他恢复理智的时候,高某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后来为了掩盖罪行,他将高某的尸体拖到野外放了一把火给烧了,直到警方很快找上门来将他逮捕。 在法庭上考虑到田某是在被害人的严重刺激下失去理智,属于激情杀人,法官给予了一定程度的从轻处罚,但是田某焚烧尸体的行为性质恶劣,最终被判处死缓。 后来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大家的讨论,有人同情田某的遭遇,认为他是被逼到绝路,也有人认为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应该剥夺他人的生命。 对此各位有什么看法呢?[微风]
死缓太重,对方有明显过错最多判三年,缓刑五年
正当防卫
支持无罪释放
只要高某有辱人妻女的想法,田某杀他都是正当自卫
杀错人了,应该把女的杀了才对。
该把他老婆抓人坐牢,卖淫罪!
应该改为无罪
判死缓有点重了,这明显是被刺激以后杀人,根据前因后果应该减轻刑罚。
陈鹤皋是啥门派?
直接阉了他,再弄瞎他眼,这不触及死刑!
这可不是罪行,这是侠举!只是不该敲死应该活活烧死这狗泼皮[裂开][裂开][裂开]
奸夫淫妇可恶至极,忍无可忍无须在忍,
婆娘没杀,差评!
那么大的草原,哪里挖不了个坑啊?深埋最多就是一个失踪人口。
说不应该的,还是人吗
自古奸情出人命
主要原因家里有个天天泉山叮咚的洞要命
溅妇同时也应该无期吧
这个婆娘以后更难受了,以后可以正大光明的偷人了…
应该把源头除掉,不然还会有很多的这个某那个某
靠死缓还从轻处理。
太软弱
这种事情是男人都忍受不了,如果没有过激行为的恐怕不是男人,法院的判决偏重了点,应该判10一15年比较合适。
田某也不值得同情,没有一点男子汉的气概,竟然能容忍别人当面玩弄自已老婆,这和给老婆拉皮条有什么不同?而且还是免费的,还侮辱了自己
死有余辜!建议轻判!
以前,北方流行“拉帮套”,一般情况下是男方丧失了劳动能力或性能力,为了维护生计不得已请外面穷光棍搭伙过日子,这样就有了一女二夫同居生活。
把这婆娘送回厂家,索赔损失。
东北男人的悲哀!
应该表彰!
他杀了一个模范,所以要重判
至少还有点男人的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