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姐妹不知好歹!”湖南,男子照顾患病的父亲多年,2个妹妹整整10年,都没回

运良说是非 2024-07-11 13:05:05

“这对姐妹不知好歹!” 湖南,男子照顾患病的父亲多年,2个妹妹整整10年,都没回过一趟娘家。父亲死后,留下了一套80平米的房子,男子体恤妹妹生活困难,主动放弃继承权,将房产证交到2个妹妹手上。可谁想,2个妹妹却逼着男子,将父亲的存折交出来,姐妹俩看到存款顿时傻眼了。 (案例来源:寻情记) 办完父亲的丧事,何强考虑到两个妹妹都是离异状态,且都在外面租房子。何强主动提出,父亲留下的那套80平米的房子,由2个妹妹共同继承,他不要。 随后,何强还将房产证以及大门钥匙交到妹妹手上。姐妹俩都显得很意外。 对于哥哥的一番好意,姐妹俩并不领情。她们要求,何强先将父亲的存折拿出来,然后三兄妹再分配遗产。 何强的心被狠狠地扎了一下,为了教训一下这两个不知好歹的妹妹,不管姐妹俩如何抓狂,迫切想知道父亲留下了多少存款,何强就是不肯说,也不把存折交出来。 在姐妹俩看来,何强就是心虚,他之所以肯放弃那套只值50万的房子,父亲的存款肯定远远超过这个数,她们作为女儿,有权知道父亲究竟留下多少遗产。 被剥夺知情权的两个妹妹,心里很是不服气,多次上门吵闹。 这天,她们还直接找来了记者,要求何强给她们一个说法。刘红见到这两个小姑子,是非不分气不打出来处。 刘红越想越恼火,认为这两个小姑子简直是猪狗不如。 原来,父亲老何患病多年,2个女儿不闻不问,没出过一分钱医药费,也没帮父亲洗过一次衣服,端过一杯水。 而何强为了能够更好地照顾行动不便的父亲,还带着妻儿搬回家跟父亲住,十几年如一日对父亲照料顾得无微不至。 父亲走了,何强顾及兄妹情深,体恤两个妹妹生活不容易,特意将房子给她们。可她们却天天上门闹,假设她们尽到为人子女的孝心,也还能理解。 不尽孝,父亲死了,还一心想着回来争家产,这也太不脸了吧! 最终在记者的劝说下,何强将父亲的存折拿出来,姐妹俩两眼放光,可当她们看到存折的余额,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了,嘴里反复念叨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原来,存折上只剩下8000块。 何琴掐指一算,父亲至少有30万才对。每月3500块的工资,一年就可以存3万,这么多钱都哪去了呢? 何强哭笑不得,老父亲常年有病,一年到头需要吃药,那点钱就只够看病,再加上他还要吃饭什么,他每月还要给父亲贴补一千块,哪来的存款? 何琴见存款只有那么一点,又突然改了主意,希望何强能够尽快抽空,陪她们去办理房产过户续。 何强不计前嫌答应了。 看到这里,我想一些网友肯定会质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但我想说的是,这是一个千真万确的事。 何强之所以对这两个妹妹这么宽容,其实是有原因的。 何强17岁那年,母亲因病离世,为了帮父亲一起撑起这个家,原本还在上学的他辍学顶替了妈妈的工作。 每个月花工资,何强都将钱交到父亲手上。2个妹妹则因为父亲再婚,意见很大,认为父亲太自私自,不尊重她们的感受,从小到大跟父亲关系就不怎么好。 何琴未婚先孕,父亲劝说她早点领证结婚,省得让别人说闲话。婚后,何琴跟丈夫性格不合,以离婚收场,何琴竟将责任都推卸到父亲身上,说是父亲强迫她结婚,才导致这样的结果。 小女儿的情况也差不多,反正她们都将自己的不幸归咎到父亲身上。 父亲生病,她们没在床前尽过一天孝,也没给过父亲一分钱赡养费。长兄如父,尽管两个妹妹不懂事又自私,但何强并没有跟她们一般见识,只希望她们能够有个落脚的地方,过好自己的每一天。 可两个妹妹却把他的好心,当成驴肝肺。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姐妹俩认为,父亲留下多少存款她们有知情权。 《民法典》第1126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在她们看来,父亲留下多少遗产,作为哥哥有义务将具体情况告诉她们,不能随意剥夺她们的知情权,她们要求查看存折并没有错。 这也是为了保护她们自己的合法权益,可哥哥却偏偏不肯说,这才让她们产生了别的想法。 总之,面对众人的指责,姐妹俩始终认为她们并没有错。 2、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民法典》第26条规定: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都是对等的,男女享有同等继承权,那赡养父母就不仅仅是儿子一个人的事,作为女儿也理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可文中这对姐妹,她们就因为对父亲心怀怨恨,十几年不怎么跟父亲来往,却全然忘了父亲将她们抚养长大这份恩情。 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人,其实法律上也明确规定,理应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如果何强要走法律程序,只要他能提供相关证据,姐妹俩就极有可能什么都得不到。 对于何强这种“好老人”的性格,您怎么看?(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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