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不能懂一半,否则吃大亏。四川,一男子万某欠了2万,去年已经协商了答应还,但是到今年还是没还。 申请执行人再次向法院申请强执,万某这次表示愿意还,当庭先付了一万偿还。 几天后,万某提着三个大麻袋来到法院,不仅有一毛的硬币,还有很多小额的纸币。 现场一些员工,再加上银行的员工,十几个人数了近3个小时,总共兑换了8489元,还有1400多元硬币因为污损不能兑换。 法院判了:消极对抗执法,罚款2000元。(来源豫视频) 此事引起网友关注,不是说不能拒收人民币吗?硬币怎么了,不也是钱吗?甚至有人出馊主意,说再提一袋硬币去缴纳2000元的罚款。 例子:其实此前也有这种案例,有位员工被公司辞退,公司扛了上百斤硬币用来支付赔偿,要清点硬币需要大量人员,被辞员工也感觉被公司狠狠羞辱了,法院认为该公司明显消极对抗执行,罚款5000元。 此次事件,法院同样也是根据被执行人没有合理的解释为什么用硬币支付,然后才慎重判罚。 想象一下如果开了先例,以后每个被执行人心中不服都去找几袋、上百袋小额硬币到法院,肯定不合理。 欠债还钱合情合理,这也提醒了我们,不能主观意识去故意刁难法院,恶心起诉人,否则后果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