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政府的麻烦已经开始了!! 昨天美国国会的监督委员会主席科莫议员,当然了,这必须是共和党人,愤愤不平的针对美国特勤局的局长女士发了一张强制传票。 美国国会在特朗普吃了一枪以后已经开始了调查,本来说好了,这位局长女士是打算去国会接受质询的。 可是中间不知道怎么司法部折腾了一圈以后,这位女士好像变卦了。 这倒是也不奇怪,自从共和党成了众议院的多数派之后,下面那些小组委员会的主席都是共和党人。他们要是放过这种收拾民主党的好机会,那才见鬼。局长女士去了。当然讨不得好…… 所以下面的故事就变得有趣起来了。 国会发出这种强制传票之后,局长女士确实还可以再拒绝不去。可是这种拒绝就要有后果了…… 首先,主席大人可以通过行使“内在藐视权”指控(Inherent Contempt Power),要求众议院的警卫官拘留或监禁违抗国会传票的人,直至其遵守国会要求为止,虽然以前美国国会极少采取这种方式来执行传票,但是理论上是可以啊! 脑补一下,国会警察逮捕特勤局局长,这个场面真是美的不敢看。 其次,这个小组委员会可以将案件移交检方,由司法部提起“藐视国会罪”的刑事检控。在程序上,委员会先投票决定是否赞成以“藐视国会罪”逮捕藐视国会的人,获得通过后将案件转介联邦检察官提起刑事起诉,经大陪审团裁定有罪后再转交联邦法院审理。 尽管司法部现在是民主党政府的,可是到那个时候,由司法部去抗拒国会,拒绝提起刑事诉讼? 那这就要成为新的一幕美国宪政大戏了!尤其是在选举的这个档口上,拜登政府不压力山大才怪了。[笑哭] 再次,国会可通过向联邦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法院执行国会传票。在收到国会的动议后,法院将另行签发法庭命令,要求相关人士遵守国会要求,若相关人士仍拒绝遵守法庭命令,法院则可以以“藐视法庭”为由对该等人士进行处罚。 虽然这种方式在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但是用这个抹黑民主党政府一下子还是很不错滴!!!! 下面还会上演点什么呢? 局长女士不得不接受调查后,可否基于保密特权等理由拒绝提供相关文件或作证? 在美国诉讼程序中,当事人既可援引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以不得自证其罪为由拒绝作证;也可援引“律师-客户保密特权”(Attorney–client Privilege)拒绝披露及阻止他人披露其与律师之间为获得或提供法律咨询或帮助而作的秘密交流。 然而,除了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的宪法保护以外,其余案例法中所定明的特权保护从未被国会正式承认,即国会委员会可以基于其自身的裁量权,选择承认或者不承认当事人提出的“律师-客户保密特权”等主张。[6] 此外,鉴于美国《联邦证据规则》对国会委员会并不适用,因此证据法层面上的特权保护也未必能天然适用于国会调查。 所以如果她要是去了一言不发,那么就只能告诉大家他在避免“自证其罪”,那可不就是有罪呗……[我想静静][我想静静] 最后总结一句话就是,这个局长女士恐怕注定是讨不得好了!! 而且这件事情一定会扯到拜登政府头上去……[笑哭][笑哭]
拜登政府的麻烦已经开始了!! 昨天美国国会的监督委员会主席科莫议员,当然了,这
千里岩
2024-07-19 00: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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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哥
别往老拜登头上扣屎盆子了,此女子参与事件是跟奥巴马关系更大吧!
Mahasati 回复 07-19 07:21
跟奥巴马关系不如跟犹太关系大。虽然川普在耶路撒冷问题上屁股坐在了以色列的心坎坎上,但犹太人的利益也是很复杂的,比如主流犹太资本的大佬和会不会觉得川普不是那么听话……
尾巴
特朗普上台后搞不好就会来个毒蛇噬手壮士断腕。
此账号已注销
个人的理解是种种的自相矛盾迹象表明就是民主党内部的人想借这个杀手搞定特朗普,再找机会为痴呆乔拜登造势翻盘。但是天不逐人意,特建国大难不死,反而惹了一身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