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一老汉打死了一只巨型老鼠,并拽着老鼠尾巴,四处炫耀自己的勇猛,不曾想,这一幕被有心人看到后,将他举报了。结果老汉悲剧了,不仅面临30000元罚款,还要在监狱里呆上5年。网友:无知者无罪。
(案例来源:旧生活品鉴)
“你给我站住,你往哪里跑 ”张老汉手里拿着一把铁锹,追着一只巨型老鼠满院子跑,场面十分滑稽。
老鼠在前面跑,张老汉就在后面追,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他的战斗欲望已经被这只大老鼠挑起来了。
“嘿,我还不信邪了,我非得把你拍死,让你偷吃我苞米!”刘老汉自言自语,好像老鼠能听懂他话似的。
这只大老鼠虽与普通老鼠在外形上相似,但其庞大的体型、机敏的眼神以及那条标志性的长尾巴,貌似与普通老鼠有几分不同。
然而,张老汉根本没注意这些,他一心与这只大老鼠斗智斗勇,恨不得立即解决掉这只偷吃苞米的家伙。
就这样,一人一鼠在院子里你追我赶,较量了一番,最终,这只大老鼠还是败下阵来,被张老汉一铁锹拍个半死,随后,张老汉不解气,又补了几铁锹,终于死透透的了。
张老汉看着四仰八翻的大老鼠,一动不动了,满脸的皱纹堆在了一起,得意洋洋的笑了。嘴里继续嘟囔:“你倒是跑啊,完蛋了吧?”
随后,张老汉拎起大老鼠的尾巴,就走出了自家院子。
街坊四邻看见张老汉手里拎着一只巨大号的老鼠,都围过去看热闹。
不一会,张老汉就被人群围得水泄不通,邻居老王也在人群之中,他和张老汉素日有些积怨,他眼尖的发现这只大老鼠并不是普通的老鼠,他虽没有声张,但心里已经有了伺机报复的想法。
张老汉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已经铸成大错,还在夸夸其谈,他是如何把这只老鼠消灭的过程,炫耀他的勇猛和机敏。
当天中午,一帮不速之客从天而降,对方称是野生部门的,随行的还有民警。
张老汉这可吓坏了,合计自己也没做过什么犯法的事啊!怎么民警还找上门来了呢?
就在他一脸蒙圈的时候,民警告诉他,有人举报他打死了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麝鼠。
张大爷吓得额头直冒冷汗,大喊冤枉,并称自己根本不知道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麝鼠。认为只是一只普通老鼠而已。
然而,再多解释只能到法庭说去了,民警直接将他逮捕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1、张老汉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称他并不知道麝鼠,只认为那是一只普通的老鼠而已。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升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认识和重视,从而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生态环境。
张老汉泪流满面的说:我这一辈子都在这片土地上辛勤劳作,庄稼对我来说就像是命根子一样重要。
那天,我只是像往常一样,在农院里摘苞米,结果发现那些麝鼠正在啃食我心血浇灌的庄稼。情急之下,不慎采取了过激的行动,没想到却触犯了法律。
并不知晓麝鼠的法律地位,就以为是一只普通的老鼠,所以才铸成大错,请求法庭宽大处理。
2、法院审理后认为: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尽管张大爷出于无知与保护庄稼的迫切心情,不慎误杀了珍贵的麝鼠,但遗憾的是,这一行为已不自觉地触碰到了法律的红线,违反了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法律义务。
鉴于此,法院在充分听取了案件详情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后,对张老汉做出了相应的刑事处罚决定。
最后,法院判决张老汉因杀害国家保护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0元。
老汉+打牌+麝鼠组合在一起=老汉打死一只大老鼠。
这种情况真判刑也只能是缓刑。何况有证据证明他知道是保护动物吗?机械断案。
百度了一下,一会是姓张的,一会是姓李的,一会是六旬老汉,一会是八旬孤寡老人,一会是五年三万,一会是六年四万。而且都是几个自媒体号传来传去,没有一个正规报道,没有一个事实图片,十有八九自媒体瞎编的
那些校园欺凌的也没这么严肃处理过
应该反诉有关部门,没有科普。5年加三万元。老汉死的心都有了。
又是分化社会的敌对势力
胡编乱造
连图片都没有就编,拉黑
这三张图有啥联系吗
自媒体造谣无底线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升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认识和重视,从而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生态环境。”,敢问当地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宣传工作没有?如果做了工作,为什么这些村民没有一个认识这是一级保护动物?
从法律角度讲,老汉打死了一个不知名的动物。如此而已。再无不妥。 法律是为公正而存在。 鼠,在“人”来判断,要么是天赐之食物,要么是抢食人类谷物,破坏庄家的野兽。还有可能是危及人类安全的凶猛野兽。本在消灭之列。 为老汉点赞!
不相信是真的,起码判决结果不相信
这种动物如果跑到居住区,破坏百姓财产和人身安全,被人打死了,也得算非法猎捕杀害吗?那它们如果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谁能负责赔偿呢?
野生动物保护法,各级政府应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及科普。这些尽职了吗?
为什么会有这种新闻,假的不得了,不怕遭报应
假新闻!这玩意全国有多少人认识?在院子里打死,又不是野外猎杀、围捕,不犯法。好比说万一有老虎闯进家里,难道还只能等着被吃啊?
放屁的小故事。
你在胡扯八道啊
首先镇街有罪,没有挂牌公示有保护动物,镇街领导至少无期。学校罪大恶极,没有对全体公民教育,印刷厂有罪,为了一只老鼠至少先判刑十亿八亿的人再说
三张图一个文案,一群水军蜂拥而上。
根据罗老师的普法视频,如果确有此事,这么判不对。
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应该拿出他们已经预先进行了科普教育的证明,没有的话就是失职而不应该判决老汉的有期徒刑
老汉这么大的年龄了,不可能不认识老鼠。托词狡辩而已。
啥叫野生部门?瞎编乱造,制造社会混乱的玩意儿
不声不响炖了多好,非得要显摆,活该。
放屁
执法人员没有宣传过此物受保护,而且一般人都不识别不了,我看此鼠被打死实属执法宣传不到位!要执法人员自己负责!不知者不问罪!自古就有!到现在这么文明倒还没有了!
这照片配的什么!
写了一篇作文,这么长!
一起抵制分化社会的网文
就图片这个老人年纪、估计警察要求他
真的假的?80岁了就干这事
三万块,鼠能眠目?
没有底线,胡编
什么保护动物,人才保护动物!那其它的都粮食
普法在刅公室,无知无罪。顶!
上一个案例,小偷偷瓜被追,不慎摔死,瓜农判刑。
只怪知识普及不够
长得怪,判的快
AI文越来越多了!
判少了,当年商家卖洋芋,对半赚了,罚了近十万吧!打麻雀判十年的,快出狱了吧!
既然当地有这中一级保护动物,就应该给农民普及一下知识!
编,继续编!
扯吧!
我看刑,踩几年缝纫机多学习一下
扯淡
不对啊,不是应该直接枪毙吗?
瞎编的,麝鼠在我们这里都是人工养殖,而且已经很多年了。即便打死了也不会会判刑?这是作者胡说八道
这种造谣,要不要负法律责任[敲打]
明显瞎编的,张三解释过,这种都是无罪释放的。
老汉A,下辈子你别投胎做人了
扯犊子吧。八十岁谁会去收监?何况就一老鼠。
有听过麝猫,还未听过麝鼠,不是老汉不懂法,而是老汉不知打老鼠亦犯法,不是不知者无罪吗?打鼠犯法,豈不是以法讹诈
已举报
查查领谁的狗粮?
当地有重点保护动物,政府为什么没有宣传
不能乱写的,会对社会造成混乱的。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祈祷]
法律保护动物,不保护人民。是动物侵入农民院子,不是农民到山上打猎,保护动物比保护人民更重要吗?
北大荒几条河都有!当地人叫水耗子!是二级保护动物!
干脆让老汉死在狱中抵命算了
知识点:四处炫耀。
人贩子判多少?
人类属于几级动物?
这个处理结果有点不尽人意,老话说的好不知者无罪,法律也应该灵活运用一些才是。
宣传不到位啊,一百个农民有几个认识他的???[微笑][微笑][微笑]
不知者无罪!!
真是一通乱扯
胡编乱造,最多拘留五天罚款500元
麝香鼠,本来就是入侵物种。
扯蛋,在我庄稼地里打死啃食破坏……
对,该原是保护动物,你L发宣传单了吗,对老百姓讲了吗,要罚就罚执法人的罚,你没宣传到人家怎么知道[祈祷]
凡是野生动物不论是龙师虎犳犲狼野狗进入我的家园通通杀死药死为防止带病毒传报
好像现在保护动物,保护植物,就是不保护底层的人
保护动物,全球人吃动物肉,是中国人牙床不好
打蟑螂也要注意了,灭蟑螂之前必须要经过砖🧱家审核才行!
你把它打死,吃了,别到处显摆也不会这样。
整个新闻,只有隔壁老王是真的,其它我都不信
保护动物应该以宣传教育为主,不是为了罚款创收。可以这么说吧,不是专业人士,有几个清楚什么几级保护动物
现在如果一有可以抢钱的机会必须有一批疯狗跳出
胡编
无聊
在家里打死的怎么是野生动物?野生的跑到家里偷吃就不犯法吗?野生动物伤了人谁负责任?是野生部门还是民警?
和拐卖儿童的量刑一样[并不简单]
举报的人心里阴暗
非法打死才要负责
我想知道偷吃的粮食咋办,算不算私闯民宅,
张老汉就是作的,祸害生命就该受罚,但不至于这样。那举报人也不是东西,这下你美啦?会有报应的,等着吧!
国家保护动物应该多做广告,让大家认识
这是吹牛皮的报应
保护自己的财产非法吗?
无知者无罪,
应该是AI文章,瞎编的。
老汉打死了砖家叫兽们的祖宗。
非法捕猎杀害才违法,老头是为了保护自家财产,是合法捕猎杀害!
在自己家院子里打的,一个是非法入侵并有伤害隐患,所以自卫了
胡扯八道带节奏拉仇恨用心险恶已举报
假的,我就想问是几个人,为什么上面一下说姓刘,一下说姓张,
老汉还是不够老, 七十往上监狱都不愿收。不干活还的花钱养着免费给看病。判的年头多的死在里面还占个死亡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