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力过猛!浙江一女子,父亲去世,她去殡仪馆领取父亲骨灰时,村干部告知殡仪馆扣留骨灰3小时,还要罚款5000元。女子很懵,一打听才知,原来是她摆了两桌酒席,被村里认定为铺张浪费了。女子觉得,村干部这就小题大做了,于是将此事发布到网上,网友众说纷纭!
(案例来源:网友分享)
赵英子交了5000罚款,可她心里就是不爽,哪有父母去世,不办酒席的。更何况,她在家里也就意思了一下,才摆了两桌。
越想越气不过,于是赵英子将此事的全过程,发到了网上。
赵英子是家里的独生女,父母一辈子就守了她这么一个女儿。
今年7月上旬,父亲去世,赵英子原本想给父亲搞一个隆重的送别仪式,让父亲风风光光走。
她倒不是想要显摆自己,更多的是,农村都有这种习俗。唱大戏,摆宴席,哭丧等等。
葬礼在农村,也是个面子工程。
一般,老一辈去世,葬礼办的越隆重,就说明儿女越有本事,跟孝顺不孝顺不沾边。
可赵英子没这么想,她只是觉得,父亲一生体面,所以,在离开人世的时候,她也想让父亲体体面面的走。
不过,赵英子大姑跟说:英子啊,你爸人都走了,活着的人要多为活着的人考虑,不要过多考虑死人的事儿,没意义。你有大办葬礼的钱,还不如给孩子留着上学用。
大姑说完,小姑也附和到:你大姑说的对,再说了,咱们这儿现在也不让大办葬礼,你长年在外头,也不知道,姑跟你提前提个醒。
在大姑和小姑的说服下,赵英子最终决定,将父亲的遗体火化后,在家里摆了两桌,都是近亲参加,就当是送父亲最后一程了。
吃完席后,赵英子跟表哥前去殡仪馆取父亲的骨灰,然后下葬,墓地她提前也买好了。
可谁知,到了殡仪馆,工作人员却说,他们接到赵英子所属村子的村干部通知,要扣留骨灰3小时,还让赵英子交5000块罚款。
赵英子都懵了,一问才知,原来是她在家摆了两桌酒席,村委会认为,她的行为构成了铺张浪费,市里,县里,乃至村里有明确规定,不让大肆操办葬礼。
赵英子跑去质问村委会,然而他们手里还真有市里下发的关于禁止大肆操办葬礼的文件。
可赵英子认为,她才办了两桌,不算大肆操办,村干部这罚款,是不是有点用力过猛,小题大做了。
于是,她心里很不服气,将此事曝光到了网上!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赵英子给去世的父亲,在家摆了两桌酒席,仅仅是招待近亲,也算是这些亲朋好友送父亲最后一程,并不算大肆操办,也没有铺张浪费,所以村委会对她的处罚,着实过了。
《民法典》第9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村委会对赵英子的惩罚,属于过罚不当。
2、村归再大,也不能大过法律,关于市里和县里,是有关于葬礼不能大肆操办的规定,但这种规定,不能大过法律。
市里县里到村里,或许都是为了做好殡葬改革,万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这是好事,应该支持。
但这种强制执行似乎有违法律,最好还是倡导为主,加之做好当事人工作来完成这项工作。
所以,赵英子心里生气,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儿。
3、风俗是一个根深蒂固的事情,也是一个地方,一个区域成千上百年积淀下来的一种习惯,不是说上头出个文书,就能立刻改变的。
《民法典》第8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赵英子,彻底遵循勤俭,不给父亲办葬礼,这在当地,也是违背公序良俗的。
用现代的眼光,去看旧的风俗,你也许会觉得病入膏肓,所以你就想把药下重一点。
可问题是,药下重了,也会伤及人的五脏六腑。
根深蒂固的东西,需要慢慢化解,潜移默化,最后才能润物细无声。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没有具体时间地点的一律当假新闻举办[滑稽笑]
应该办三桌,村干部还要一桌
我都想知道怎样做才算正确请村委回答
鸡毛令箭
下次记得给村干部安排一桌。[笑着哭]
我们这边现在的风气应该是的,长辈去世了说好价钱有喃呒佬一条龙服务,午晚餐大家都去饭店吃,吃过饭后再打包回来给守灵堂的亲人吃
编故事也特么用点心。
一个理由吧了
编故事,昨天看到说没有文件规定,今天看到就有文件了?恶心谁呢
少了一桌肯定挨举报了
什么都涉及到钱 办个丧事也要罚款
两桌够 5000 呢吗?奢侈
这有啥好说的让那家人也办个丧事就好了看看人家搞几桌
告诉你怎么是正规的,还怎么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