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先生曰:處臣子最難之地,而能通乎權變,以成天下之大經,立天下之大本,大舜、比干是也。故申生之待烹,以成其恭,非不孝者;而獨稱舜,不陷父於不慈也。微子之去殷,以存宗祀,非不忠者,而獨稱比干,能全臣之大節也。臣子之忠孝,而身不免乎戮,有幸與不幸也。大舜、申生、微子、比干,易地則皆然。这一章讲的是孟子思想体系中最重要的经权思想。文中的人物典故就不一一解释了,是个中国人都应该认识这些人,《四规明鉴经》里也都有讲。
所谓经,可以理解为规矩,规则,信念。所谓权,就是权变,就是见机行事,就事论事。在孟子中,关于这个思想著名的思想实验是嫂溺援手的辩论。男女授受不亲是经,嫂子溺水了小叔子伸手救援是权变。这里有两个要点。第一,经,一定是一群人的共同信念,不存在一个人自己的经。所以孟子和淳于髡辩论这个问题的前提是双方都认同男女授受不亲的经。还有一个潜台词,就是双方也都认同人命关天这个经。否则溺水淹死就淹死吧,那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第二点是,权变一定是一个人自己的权变,不存在一群人的权变。除非这一群人是有共同意志的组织,或者他们的权变就是经的一部分。比如说一支足球队,比赛的时候为了阻止对方进球,会故意犯规。可以说犯规是权变,但是也可以说犯规是阻止对方进球,这个经的一部分。
咱们一层一层说,首先,权变既然只能是一个人的权变,那么其他人对其权变,就存在认可与不认可之分。咱们举极端的例子。土匪到村子,看见老和尚,说老和尚你把这块肉吃了,就不杀全村村民,否则就杀光。老和尚为了救村民,放弃戒律,选择权变,欣然吃肉。这是绝大多数人都可以接受的权变。因为绝大多数人同时都有人命关天的经,而且相信这个故事中,土匪真的会杀村民。把故事稍加修改。一个老和尚说,他做了个梦,梦见如果他不吃肉,全村人都会被雷劈死,为了救全村人,所以他醒来就破戒吃肉了。别人会如何看老和尚的权变?肯定大多数人都不认同。因为共同的经不存在了,不相信他的梦境,认为这货就是馋了。
再举个例子。嫂溺援手的权变,后世都可以接受。稍加修改,嫂子溺水了,小叔子下水,一手挎着裆一手揽着胸,把嫂子弄得衣衫褴褛给捞上来了。别人如何看到这种权变?大概是不会认可的,认为他就是想占便宜。因为觉得没有必要。说这么多是为什么?对于普通人来说,所有的疑惑,困扰,都来自于人,来自于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纯粹的自然现象和数理科学不会长期困扰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