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是套路!四川,3男子跑去唱歌,在KTV要了3箱啤酒,老板问他们要不要异性陪酒,3男子拒绝,谁知唱到一半,进来4个美女,对着他们跳热舞,3男子以为这是KTV互动,站起来一起跳舞,女子跳了几首歌后,自行离去,三人结账时,老板要收9000多,男子觉得不对,直接打电话报警,警察赶到后,服务员说出实情,原来是那4个美女!
(内容来自:快讯先锋)
屈晓东生日这天,他早早下班,叫上了2位好友,3人提前说好,到KTV庆祝生日,边唱歌,边喝酒。
他们一起来到KTV,要了3箱啤酒:“今晚,咱们不醉不归!”屈晓东豪迈地宣布,三人哈哈一笑,举杯为屈晓东祝福。
3人都是30多岁,上面有老人要照顾,下面有孩子要养育,生活中满满的都是压力。
趁着这个机会,可以的放松放松,他们想把生活的烦恼发泄出去。
音乐响起,他们扯起了喉咙,虽然唱的五音不全,但依然动听,歌声里面有太多的压力和烦恼。
正唱得兴起,一位服务员推门而入:“先生们,需要点陪酒的美女吗?”
屈晓东摆了摆手:“我们都是好男人,今晚只和兄弟干杯。”
好友直接笑道:“好男人也得有自知之明,俺们这钱包可不允许啊!”三人又是一阵哄笑,继续唱歌。
谁知,刚唱到一半,包厢的门再次被推开,4位美女走了进来,她们身材火辣、妆容精致,随着音乐左右摇摆。
屈晓东三人以为这是KTV在搞互动节目,也和她们一起跳起舞来。
几首歌后,那4个美女扭身离开,3个人哈哈大笑,这KTV还搞互动,还真是不错那。
夜色渐深,当最后一曲终了,三人已经有些醉意,他们一看,这时已经凌晨1点。
屈晓东有些踉跄,他叫来服务生前来结账,可当账单摆在眼前时,屈晓东的笑容收了起来。
只见账单上的数字是9135元!屈晓东顿时恼了,他酒也醒了大半!
“这咋回事?我们就喝了点酒,唱了几首歌,一瓶酒40多,30多瓶下来多钱?”屈晓东让服务生自己算算。
那服务生一看3个人着恼,他支支吾吾说了半天。
原来那4个美女进来热舞的服务费高达每人1850元。
屈晓东彻底恼了:“谁让她们进来的?我叫她们来跳舞了吗?”
“你们啥都不说,搞进来4个女的在这扭了一会就要抢钱?”
屈晓东拿出手机报警:“咱叫警察来评评理!”
一会儿功夫,警笛声由远至近,民警来了。
3个人把刚才的事情说了一遍,拿着那张小票给民警看。
3人解释:“我们只是来唱歌的,谁知道他们会这么搞?没人叫她们来跳舞,我们都有家有老婆,不可能叫异性服务!”
“那4个女的,一声不吭,进来就跳舞,我们以为是KTV在搞互动节目,就和她们跳了一会。”
“我们并没有和她们发生什么,自始至终,她们都不讲话,跳了一会她们自己走了。”
“民警同志,他们这样搞根本就是欺诈!竟然要我们支付9135,我们只承认这酒钱,别的费用我们不付!”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屈晓东3人并没有叫异性服务,KTV擅自让美女进来跳舞还要收费,屈晓东认为这是欺诈消费。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KTV此行为构成了《民法典》合同篇中的欺诈行为,使得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服务,并被迫支付高额费用。
2,KTV提供服务,如果提前告知顾客,明码标价,经顾客同意才能进行收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民警做了调节,KTV自知理亏,最后只收了酒钱。
在民警的调解下,KTV最终只收取了酒钱,这一结果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也警示了商家在经营过程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消费者的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
500一位呀,9000过分了
这样都行
9000都可以带出去玩了
这是哪个KTV?扰乱市场,早点关门吧
50一位就算了,现在又不景气,超过50就耍流氓
我认为应该让那四个女的把酒水费用A一下。
编故事都不会,三个男的安排四个女的?这种小编应该枪决
女的没生意也空了,也要养家和包装,一人小费给一百合理
这还要调解?难道不抓敲诈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