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之构造本来相同,因为环境之优劣及先天之遗传,而有了强弱之分,气力也就有了大小之别。严格说来,每个人的气力都是有限的,在争斗中,设若用之不当,做了无谓的消耗,便会气竭力尽,虽有再好的技术也无由表现,最终使你一败涂地。故气与力也是决定胜负的主要因素,在运用时不能不加以讲求。
气与力是连贯的,有不可分性。有气始有力,气竭则力尽,所以说气力是武术的主要因素。
在争斗的时候,如果所用的力量达到极限,以及给于对方的损伤和消耗不足以抵偿自己力量的损失,那就是自己所付的代价大,所得的效果小。我消耗了一分气力、就等于增加了对方一分气力;如果我消耗过巨,则胜券必握诸对方之手。若免除此种弊病,必须设法节省自己的气力。气力之节省有如部队之节省弹药,要用最少的弹药发挥最大的效能。双方争斗时,要用最小的力量给对方最大的打击。绝不能像缺乏训练之部队一样,一见敌影就盲目射击,及致弹药殆尽,敌人开始攻击时,反而束手无策。真到那时,只有混乱败退,拼命逃生之一途。
在争斗中,没有不用气力的人,而且非用气力不可。气力是不是无谓的消耗和浪费,要看自己用得是否适当。能不能适当,要看有没有运用气力的技术。因为现在一般武术同志,多好外表和虚荣,而缺乏实打的经验,则提出此说,加以申述是必要的。
在两军对垒做应敌运动时,即争斗的开始最初期,缺乏经验的武士,在距敌还相当远时,即已执着紧张姿势,内心突突地跳,外面的一举动都在用脊极大的气力,及至实际动手相击时,即陷于手忙脚乱,力竭气喘的状态之中。此时用全力招架已来不及,更无由谈及进攻了。这不是说不应当戒慎,但戒慎要适合时机,这是应当特别注意的一件事。
假若在争斗开始时,架势并不十分紧张,内心也不慌乱,是否能够取胜呢?答案不是肯定的,因为双方争斗,气力的保存亦是技术的一种。但此种气力的保存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如我实行消耗战,自然用力较多;对方因没有受到猛烈的打击,自然易用较小的力量来应付我。双方相较,如我用尽全力百分之四十,而对方仅用去百分之三十,则我处于劣势。由此即可明了,保存自己气力的技术,就是消耗敌方气力的技术,务必尽我所能,使敌方消耗的气力大于我。这是第二件事。
以上两事,均系为易于明了起见,直接讲法。反之,若值争斗最猛烈时,能够偷闲稍息,亦是取胜之道。然做猛烈的争斗,即使是最能持久的斗士,亦不能超过三分钟。
转载一段适合的话:“抗龙有悔,盈不可久。一分力气打向敌人,还有十分的力气留在后面,这才是有胜无败的武功。悔就是,刚强之后,必有衰败,做人做事留有余地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