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离谱到家!”山西长治,一大叔在红绿灯路口捡到个苹果手机,就在原地等候失主来寻,谁知等来个17岁小姑娘,哪知这小姑娘一拿到手机,就说手机壳里有200元不见了,大叔一听,直接懵了,好心好意地还给失主,反被讹上了,网友:这年头,好人真是越来越难做!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一个平凡的日子,郭先生像往常一样,走在熟悉的街头。 红绿灯路口,一抹银光吸引了他的注意——一部苹果手机孤零零地躺在地上。 郭先生拾起手机,心中却没有丝毫侥幸。他深知,现今丢失手机意味着什么:通讯录、照片、隐私,甚至银行账户,都可能因此而暴露无遗。 怀揣一颗善心,郭先生决定原地等候,期盼失主前来认领。 功夫不负有心人,手机的主人终于出现了,是一名年仅17岁的女孩。 然而令郭先生始料未及的是,在拿回失而复得的手机后,女孩非但没有道谢,反而冷不丁地甩出一句:"手机壳里的200块钱不见了!" 言语间,对郭先生的善举避而不谈,反倒将"偷窃"的帽子扣到了他的头上。 面对女孩咄咄逼人的质问,郭先生难掩震惊。他辩解自己从未见过什么钱,更没有动过手机分毫。 然而女孩却不依不饶,执意要讨个"公道"。无奈之下,郭先生只得报警求助。 让他没想到的是,女孩的家人也很快赶到现场,不仅对他百般指责,还信誓旦旦地声称手机中的钱丢了。事态愈演愈烈,双方只得前往派出所理论。 在警方的调解下,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女孩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在民警的严肃批评教育下,她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向郭先生道歉。 事件虽然告一段落,但善良者的心灵,却难免留下创伤。 遗憾的是,这样的荒诞剧并非孤例。 在广东东莞,一位出租车司机在归还乘客遗落的手机时,本已与失主约定了20元路费,却不料在送到约定地点后,失主反悔拒付;无奈之下,司机只得将手机送到20公里外的派出所。 而在湖南长沙,一位网约车司机在物归原主后,也遭遇了失主"出尔反尔"的窘境。原本双方已商定了200元的感谢费,然而失主却在收到手机后变卦,甚至叫来交警,意图"讹上一把"。 部分人唯利是图、缺乏道德底线,他们的行为,正一点点蚕食着他人心中的善意。 久而久之,人们做好事的积极性被消磨殆尽,社会也将日渐冷漠。试想当"拾金不昧"变成了"自讨苦吃",当"助人为乐"沦为了"自找麻烦",谁还愿意伸出援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在民事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受害人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故意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诚实守信、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优良品质,我们不能因为个别人的错误行为就将其丢弃。 相反我们更应该用实际行动来捍卫善良,用正能量来感染他人,共同营造一个诚信、友善的社会氛围。 正如英国诗人威廉·布莱克所言:"在善良的人们中间,善意就像一条看不见的丝线,将心与心紧紧相连。" 让我们一起,用善意编织出一张爱的网络,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对此您有何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