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时评・见深 l “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案再审宣判:#法律不能提高善良成本# 】#喂流浪猫不能陷扶不扶的道德困境# 7月24日,“打球被猫绊倒致残”案再审宣判,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撤销该院此前作出的由流浪猫投喂者肖某赔偿24万余元的生效判决,认定肖某与流浪猫未形成法律意义上的饲养关系,改判由原审被告羽毛球馆经营公司承担80%的赔偿责任19.2万余元,原审被告肖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4.8万余元。
但无论如何,如果遗弃动物的人没有受到任何处罚,而对动物施以援手的人反而要接受更多道德规训,这无疑会助长“善小而不为”的社会风气,换言之,如果没有系统性、协调性的权责划分机制,而只对局部的行善环节盯着不放,则容易让人陷入“扶不扶”的境地当中。
如果在一片“灯下黑”中,让人们提心吊胆地行善,这并不是在廓清权责的边界,而是在抬高一个社会的善良成本。#见深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