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人不配当军嫂!山西运城,男子和战友妻子认识后,经常在微信上聊天,后将女方带到

雪峰说法 2024-07-27 08:14:36

这女人不配当军嫂!山西运城,男子和战友妻子认识后,经常在微信上聊天,后将女方带到宾馆洗澡,两人喝酒后突破底线,此后共发生至少17次关系,男子致女方怀孕流产,还拍下视频威胁女方离婚,被拒后将截图发给战友,战友愤而报警后男子被捕,女方却说自己是被灌醉下药后才失守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案例来源:山西省新绛县人民法院,人物均为化名) 吴娟和高强结婚7年,婚后吴娟每年去探亲2次,按照规定每次最多只能住45天,剩下的时间基本上都在家里,因夫妻是相亲认识且聚少离多,两人每次见面都要吵一次架。 一年就见2次,每次却都在吵架,部队里的人也都知道夫妻感情不和,事发前3年,何涛经高强介绍认识吴娟,双方互加微信后,经常在微信上聊天。 何涛与高强是战友,是连队的文书,服役12年后退出现役,高强则仍在部队当兵,两人关系一直不错,事发前2年,何涛给吴娟打电话,说他已经退伍。 何涛告诉吴娟:我让你老公请我吃饭,但高强说他比较忙,没有时间请我,说让你代替他招待我!只是吃一顿饭的事情,吴娟也没有问高强是不是这样,就同意请何涛吃饭。 何涛提议在吴娟家里吃,吴娟同意后,何涛便来到吴娟租的房子里聊天,由于天气闷热,吴娟提出想先洗个澡,但因房子停水,得知何涛住宾馆后,吴娟便提出去宾馆里洗澡。 吴娟洗澡时,何涛买来吃的和2瓶葡萄酒,吴娟洗完澡之后,何涛喝了1瓶,吴娟喝了半瓶多,喝酒后吴娟开始向何涛哭诉她的不幸生活,说婆婆不好、丈夫家暴,还说想前男友了。 何涛见状一顿安慰,也许是脆弱时感情防线薄弱,也许是酒精的作用,两人发生关系,等吴娟醒来已是下午15时,心中百感交集,既有愧疚也有惊喜。 后来何涛去成都上班,吴娟还在浦江县,双方平时通过微信联系,相处一段时间后,互相感觉都不错,从此,两人便发展为情人关系。 两人经常在吴娟租的房子和成都市的宾馆里发生关系,光吴娟记忆中就有至少17次,其中一次发生关系时,何涛还将手机偷偷藏起来,并专门拍摄下亲密视频。 事发前11个月,吴娟身体不舒服经常呕吐,怀疑自己怀孕,回想到近期自己只与何涛亲近过,于是两人一起去医院做彩超,经检查发现吴娟已怀孕40多天,两人商量后把孩子打掉,由何涛支付相关费用。 此后不久,吴娟回到新绛县上班,并在新绛县寨里村租房居住,何涛称已经和女朋友分手,要求吴娟和高强离婚后与自己结婚。 吴娟不同意,何涛便将浦江县的工作辞去,来到吴娟在新绛县租住的房子处,与吴娟同居共半个月,期间何涛再次提出让吴娟与高强离婚。 吴娟怕出轨的事情暴露,便打电话给高强说要离婚,高强当时不清楚怎么回事,不同意离婚,何涛原形毕露威胁吴娟:好好想想你自己做过的事,你要是不和高强离婚的话,我就把你的照片发给高强! 吴娟很生气:怎么每次都拿这个说事?何涛遂反复通过微信、短信给高强发信息:你老婆吴娟不能要,你尽量和她分手,娶错一门亲,毁了三代人! 刚开始何涛和高强说这些,高强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意思,不久后,何涛给高强发送一些他和吴娟在床上赤身裸体发生关系的视频截图,还有吴娟在重庆铜梁人民医院的彩超报告单。 当时报告单上显示吴娟已经怀孕,可是在吴娟报告单显示怀孕前的那段时间,高强没有和吴娟在一起,于是就问吴娟这是怎么回事。 吴娟说自己喝醉酒后被何涛得逞,还被偷拍下不雅照,高强便询问何涛求证,何涛说:吴娟把我毁了,我要让你们俩分开,否则就把这些照片发出去,让新绛县的人都知道。 发完以后的当天晚上,何涛就把吴娟的微信拉黑,后来还一直给高强发微信,说要吴娟死,和吴娟没完之类的话,高强一开始碍于情面不敢声张,后来忍无可忍报警。 案发后,何涛四处逃亡,新绛县公安局发布网上通缉令,何涛因涉嫌破坏军婚被上网追逃,不久后被武陟县公安局抓获,并移送审查起诉。 期间,高强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发来《关于请求尽快查处何涛涉嫌破坏军婚罪一案的函》,高强还提供微信聊天记录、彩超检查报告单、视频截图不雅照一张。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 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即构成此罪需满足两个要件,一是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配偶,二是与之同居或结婚。 何涛和高强是战友,因此明知吴娟是现役军人配偶,第二个条件中,何涛没有和吴娟结婚,故案情的关键,在于吴娟和何涛双方是否构成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不同于偶然性的出轨,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根据房东、何涛、吴娟的证言,何涛与吴娟同住15天期间被房东撞见,何涛声称是吴娟的丈夫。 因此,两人的行为可以认定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显然达到同居的标准,何涛明知吴娟是现役军人妻子,而与吴娟同居并发生关系。 且何涛致使吴娟怀孕,并将其与吴娟发生关系的视频截图照片发送给高强,严重破坏现役军人婚姻家庭关系,已构成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对此,你怎么看? 果麦 法治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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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7-27 22:16

    知法犯法,应该十年起步

  • 2024-07-29 08:15

    男人破坏军婚,女人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