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讲理!”河南许昌,男子买了新房,一直没装修。楼上大妈为了扩建阳光房,竟然偷偷砸坏阳台玻璃私自进入,在男子家的阳台上安了两根承重柱。男子要求大妈将阳台恢复原状,大妈反而让他承担一半的阳台扩建费,男子无奈找到有关部门,处理结果,让人意想不到!(来源:小莉帮忙)
贾某和他老婆买了个复式楼,搁那儿一直没动,想着啥时候装修,啥时候住进去。
有一天,俩人兴冲冲地去看新房,走到阳台一看,哎哟喂,那叫一个惊天霹雳啊!
阳台的玻璃碎了一地,护栏跟切菜似的被锯成了三截,最要命的是,阳台上竖了两根承重柱,活生生杵在正中间,跟长颈鹿似的突兀。
俩人懵了,这事儿咋发生的,他们压根儿不知道啊。贾某急匆匆地跑到物业那儿问,物业派人一看,说这是楼上张大妈干的好事儿。
贾某当时那个火啊,这哪是邻居,简直是土匪!
张大妈凭啥就敢闯入别人家,砸窗户拆阳台?
原来张大妈家的布局跟贾某家不一样,她家没有阳台,只有个小飘窗。
张大妈嫌那地方小,就动了心思,把飘窗拆了,往外头扩建了一米多,搭了个阳光房。
可是,这扩建的部分是悬空的,为了安全起见,张大妈就在贾某家的阳台上插了两根柱子,撑着她家的阳光房。
问题是,张大妈根本没跟贾某联系过,她自个儿找来工人,直接砸开贾某家的玻璃,就开干了。
工人心里犯嘀咕,这事儿能行吗?张大妈拍着胸脯说:“干吧,出了事儿我担着!”
结果,贾某来看房子的时候,张大妈家的阳光房早就建好了,阳台一片狼藉,垃圾都没收拾。
张大妈家是多了个阳光房,可贾某家的阳台却被破坏了,开放式的美景阳台变成了封顶的,美观没了不说,承重柱还破坏了楼体结构,安全隐患大大的。
贾某上楼找张大妈,让她把柱子拆了,阳台恢复原样。结果张大妈不仅不道歉,反而跳起来说贾某不懂事儿!
张大妈的逻辑是这样的:她家盖了阳光房,等于给贾某家阳台封了个顶,贾某装修能省下不少材料和人工费。
然后,张大妈伸手就要钱,说贾某得给她一半的费用,不然就别想安宁!
贾某脾气好,但也被气得不行,他老婆更是气得直怼回去:“我们买的就是开放式的阳台,你这阳光房一盖,全破坏了,你起码得跟我们打声招呼吧?”
张大妈耍赖:“我打电话了,你手机打不通,怪我吗?”
贾某说:“你这承重柱一放,阳台承受了不该承受的压力,这很危险的。”
张大妈却满不在乎:“吓唬谁呢?大家都这么干,又不止我一家。”
贾某还想跟她讲道理,张大妈却撂下一句狠话:“你爱告哪儿告哪儿,真违法了,判我死刑我都认!”
说完,张大妈甩手就走,贾某两口子愣在那儿,一脸的无奈。
最后,贾某只能求助物业,物业说他们管不了,建议找城建部门。
贾某四处奔走,总算有了结果。张大妈的阳光房属于违章建筑,必须拆除。
张大妈不以为然,觉得没人敢动她的窝,结果限令一到,执法部门真的上门拆了。
张大妈对贾某家的损失不闻不问,贾某只好准备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 张大妈的扩建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建设?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张大妈未取得规划许可擅自扩建阳光房,属于违法建设行为,依法应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予以查处。
2、张大妈未经允许进入贾某家施工,是否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张大妈未经贾某同意,擅自进入其家中施工,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但由于贾某家当时是毛坯状态,可能被认为社会危害性较小,实践中可能会通过行政处罚的方式处理,如罚款、警告等。
3、张大妈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张大妈的行为侵犯了贾某的财产权益,造成阳台结构改变和损坏,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贾某有权要求张大妈将阳台恢复至原状,若无法恢复,则张大妈应当赔偿因阳台结构改变导致的损失,包括阳台修复费用、房屋价值贬损等。
那么关于本案你怎么看呢?
就想知道为什么是受害人承担他们的错误成本,时间,精力,官司,来维护自己的合理诉求
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
物业不管吗?
仅仅是恢复吗? 记得故意损毁他人财务是犯罪行为。
编故事好歹上一张差不多的图呀,你发的这个图跟阳光房也不相干啊
物业呢?蛮横的物业怎么不蛮横了?!
告诉物业3天内解决,不然业主本人直接拆除,费用和后果有物业和违建者自行承担
报警,有人破门入室盗窃,丢了8万
搞这么大动静物业啥都不知道?
是我的话就直接起诉装修工人
承重柱一拆 直接变危房[开怀大笑]
然后呢?然后呢?然后呢!楼下的损失谁补?小编发个帖子完成任务,就行了?得跟进啊,有始有终啊,小便
损失超过5000没?这没结果的小编文章最让人生气!小编下边没有了!!!!
请她家吃豪华全家桶
直接砸了承重柱,我砸我自己家的管你什么事。
信不信,它把你的阳台砸了,你还得给它赔钱[并不简单]
还有就是装修公司或工人明知道会发生安全事故和私自进入别人家里,要处罚的
直接敲了,就当不知道
人要是无耻真是无底线了!
故事随便编。
违法犯罪行为!
中国人真是牛[点赞]
有结果了吗?
为什么不判刊?不保护私人财产与话盗无弄。
直接拆了。拆自己家的东西。
谁到我家来搞吧,正在想理由免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