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刘某的妻子小李,和同村张某有不正当性关系,一日晚,两口子吵架后,小李离家出走,刘某就去张某家要人。 张某矢口否认,还因为和刘某妻子的混乱关系,两人也争吵起来,刘某越想越气,抄起一根木棍,砸了张某的脑袋一次,张某则应声倒地昏迷不醒。 看到失去意识的张某,刘某瞬间清醒过来,赶紧找人将张某送往县医院抢救,好在,治疗及时,张某性命无忧,只是颅内出血。 事后,刘某后悔不已,自愿垫付了医药费将近2万,住院期间,还雇人专门照顾张某。 治疗结束,张某的伤情被鉴定为轻伤一级,刘某被抓,后被法院判决,犯故意伤害罪。 但是,鉴于张某和她人通奸在前,有过错在先,刘某主观恶意小,只是一时冲动,有悔罪表现,最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2年,并且赔偿张某损失4万。 张某得知判决结果后,大为不满,认为一审判的太轻,自己根本没有过错,而且判决的赔偿也太少,根本不能弥补自己的损失,应该判赔7万余元。 张某通过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实现上诉,要求二审法院改判。 渭南中院审理后认为,刑事判决部分,被告人没有上诉,公诉机关没有抗诉,已经生效,而且该判决也合情合理合法,张某认为原判太轻,不成立,而张某想要更多的误工费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张某的上诉请求。刘某不需要坐牢,赔偿4万就可以。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