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贿赂”这个罪名怕是逃不脱了,因为她“求推荐”。 无论是被迫付出后,觉得吃亏,想得到收获,还是有别的什么想法。总之,只一个“性付出换回报”就坐实了这个罪名。 “性贿赂”严格的定义就是:单方或双方借由性服务达成其特定目的或利益之手段,是与钱、权、色相关的腐败形式。 “性贿赂”有好多种,最主要的是两种:一种是找美女贿赂别人。另一种是亲自上阵,贿赂别人。 一些美女靠着姿色,达到卖房、卖车的目的,应该算是不正当交易。而靠着出卖自己升官发财的人,则应该算做第二种性贿赂。 其实,现有的法律规定,仍然存在诸多的漏洞,才为那些利用美色进行贿赂犯罪的犯罪分子钻空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希望相关方面早日作出规定,快速有效地堵上这一法律漏洞。 #讲几个荒唐现象# #法律面前嗯平等# #施暴是否合法?# #身边荒谬事# #颠覆三观的情事# #遏制罪恶念头#